2.1
设计单位应按照《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开展绿色建筑设计相应工作,违反条例规定的应改正并承担相应罚款、赔偿、或法律责任。
2.2
绿色建筑设计附加费指在现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础上,单独计算的附加费用。
2.3
绿色建筑设计附加费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的,按系数计算,附加费上限规定详备注;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的,按建筑面积计算附加费。
表2.3 绿色建筑设计附加费计算表
绿色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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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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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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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系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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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建筑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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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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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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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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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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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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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0.8元/平方米×(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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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星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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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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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1元/平方米×(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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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星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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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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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1.2元/平方米×(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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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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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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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万元+1.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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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绿色建筑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等级标准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第一章第六条确定。
2.设计基准价是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计算的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3.≤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绿色建筑设计附加费上限规定:基本级为10万元,一星级为20万元,二星级为30万元,三星级为40万元。
2.4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可参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2019年修正版)》(粤建科〔2019〕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