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静置设备拆除分为三节
第一节 卧式设备整体拆除
第二节 立式设备整体拆除
第三节
金属结构拆除
二、使用方法
(一)设备拆除按保护性拆除编制,不分材质、结构形式、压力等级均执行同一拆除项目。
(二)超高作业降效增加费
以室外地坪为基准,定额按施工高度距基准40米以内取定,当实际施工高度超过基准40米时,超过部分增加的人工和机械接下表系数计算:
施工高度h(米) | 40<h≤60 | 60<h≤80 |
系数 | 0.15 | 0.25 |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设备整体拆除根据设备安装位置标高和吊装重量,按设备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吊装重量包括设备本体和随设备吊装的附件、吊耳、绝热、内衬、外部管线、平台、梯子、栏杆、填充物等重量。
(二)金属结构拆除,区分构架部位和规格,按金属结构重量以“吨”为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