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集中监视与控制装置包括:安全监测装置和信号报警装置安装、调试。
二、使用方法
(一)本章定额不包括的内容:
1.机柜、台柜安装。
2.仪表支架、底座制作安装。
(二)可燃气体报警器调试包括回路系统调试,按单点考虑,每增加一个检测点(回路),定额基价增加系数0.70。
当可燃气体传感变送器的信号直接传递给工业计算机时,不得计算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调试项目,回路调试执行第八章相应子目。
(三)固定式点火电极、推进式点火枪、火炬点火系统不包括控制机柜、火焰检测传感器和压力变送器的安装调试。
(四)高压电缆每个火炬每增1根,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15。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调试以“套”为计量单位,可燃气体传感变送器安装、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
(二)打火试验以“回路”为计量单位。
(三)信号报警装置安装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