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回填3节共110个子目。
二、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的划分标准:
1.底宽≤7m,底长>3倍底宽,执行挖沟槽相应定额子目:
2.底长≤3倍底宽,底面积≤150m2,执行挖基坑相应定额子目:
3.超出上述范围执行挖一般土方相应定额子目。
三、大型支撑挖土方适用于有围护结构且带支撑的基坑开挖子目。定额中已包括基坑内排水费用,若采用井点降水,费用另行计算。
四、有围护结构且带支撑的基坑开挖子目划分标准:
1.有冠梁时
(1)冠梁底标高以上,执行挖一般土方相应定额子目;
(2)冠梁底标高以下,执行大型支撑挖土方相应定额子目。
2.无冠梁时
(1)第一道支撑底标高以上,执行挖一般土方相应定额子目;
(2)第一道支撑底标高以下,执行大型支撑挖土方相应定额子目。
五、采用桩锚支护的基坑挖土方执行大型支撑挖土方相应子目,其人工和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0.75。
六、竖井挖土方适用于采用倒挂井壁法施工的竖井,若采用桩撑或连续墙支护的竖井(含施工竖井、风井、独立盾构井等)则执行大型支撑挖土方子目。竖井挖土方(含施工竖井、风井、独立盾构井等)按不同土质综合编制。
七、土方回填不包括购土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八、淤泥、流砂运输执行盾构渣土子目。
九、土石方运输子目中不包括渣土消纳费用,渣土消纳费应按有关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十、拆除工程的渣土运输执行本章石方运输子目。
十一、土方工程定额中包括了自然方、压实方、虚方之间的换算因素,挖、运、回填土方工程量均按自然方计算。
十二、本册定额的土壤分类见下表
十四、干土、湿土、淤泥的划分:首先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大于或等于25%、不超过液限的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含水率超过液限的为淤泥。除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定额子目外,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挖土子目乘以系数1.18,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土壤含水率大于40%执行挖淤泥相应子目。
十五、挖密实的钢碴,按挖四类土,人工子目乘以系数2.50、机械子目乘以系数1.50。
十六、人工挖土中遇碎、砾石含量在31%~50%的密实黏土或黄土时按四类土乘以系数1.43,碎、砾石含量超过50%时另行处理。
十七、土方工程中,除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定额子目外,机械挖土方中如需人工辅助开挖(包括切边、修整底边和修整沟槽底坡度),另执行人工挖土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50。
十八、人工清理爆破基底、人工修整爆破边坡适用于石方爆破后的基底清理和边坡修整,石方爆破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十九、暗挖工程的洞内回填执行本册定额第十章“暗挖工程”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明挖土方工程量按开挖断面面积乘以设计长度以体积计算。
二、开挖断面的计算:
1.开挖深度:从自然地面标高算至基底设计标高。与道路工程同期施工时,且位于新建道路下,挖土深度从设计道路路床底标高(若自然地面标高低于设计路床底标高时从自然地面标高)算至基坑底。
2.基底宽度按设计图示计算,设计图示未明确的,按结构最大宽度加两侧工作面计算,工作面宽度见下表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 (单位:mm)
基础材料 |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
砖基础 | 200 |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 150 |
混凝土基础及垫层支模板 | 300 |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 | 1000(防水面层) |
坑底打钢筋混凝土预制桩 | 3000 |
坑底螺旋钻孔桩 | 1500 |
沟槽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 (单位:mm)
管道结构宽(mm) | 金属管、塑料 | 管(mm) | 混凝土管(mm) |
W≤500 | 300 | 400 | |
W≤1000 | 400 | 500 | |
W≤1500 | 500 | 600 | |
W≤2000 | 700 | 800 | |
W>2000 | 700 | 1000 |
3.挖土放坡应按设计文件的数据或图纸尺寸计算,设计文件未明确的可按下表计算。
三、挖桩间土按打桩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高度(设计桩顶面至基础垫层下表面标高)以体积计算,扣除桩所占体积。
四、大型支撑挖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五、挖淤泥、流砂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体积计算。
六、暗挖土方按设计结构外围断面面积(其中拱、墙部位以设计结构初衬外侧各增加lOOmm)乘以设计长度以体积计算。
七、竖井挖土石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八、盾构掘进的外弃渣土按结构设计图示外径计算断面面积乘以系数1.08再乘以掘进长度以体积计算。
九、灌注桩的泥浆运输工程量按桩的设计截面面积乘以成孔深度以体积计算。
十、挖石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