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附录的材料价格是确定预算基价子目中材料费的基期价格。在编制工程计价文件时,应按编制期价格重新确定材料价格。
二、材料价格由材料采购价、运费和运输损耗组成。由供货方送货至工地且采购价已包括运费时,不再计算运费和运输损耗。附录中的采购价按天津市编制期建筑市场材料价格综合取定。
材料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采购价为供应地点交货价格:
材料价格=(采购价+运费)×(1+运输损耗率);
采购价为施工现场交货价格:
材料价格=采购价。
三、运费指由供货地点至工地仓库(或现场堆放地点)的费用。运输损耗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损耗率如下表:
材料类别 | 损耗率 |
页岩标砖、空心砖、砂、水泥、陶粒、耐火土、水泥地面砖、白瓷砖、卫生洁具、玻璃灯罩 | 1.0% |
机制瓦、脊瓦、水泥瓦 | 3.0% |
石棉瓦、石子、黄土、耐火砖、玻璃、色石子、大理石板、水磨石板、混凝土管、缸瓦管 | 0.5% |
砌块、白灰 | 1.5% |
注:表中未列的材料类别,不计损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