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围堰工程量计算 围堰工程量分为筑拆、使用及养护三部分。 沿江河围堰工程量:筑拆以围堰长度计算;使用按围堰长度乘以使用天数计算,草土围堰及圆木桩围堰不计算使用量;养护按围堰长度乘以经过汛期的次数计算,不受潮汛影响时,不计养护工程量。 拦河围堰工程量:筑、拆及养护均以围堰体积计算,筑、拆按围堰实体积计算,养护按围堰贴坡体积乘以经过汛期的次数计算,不受潮汛影响时,不计养护工程量。 (一)沿江河围堰长度计算 围堰长度L=L1+2×(L2+L3+L4)。 L1为构筑物基础长度(m);L2为构筑物基础端边到坝体内侧距离(m);L3为坝体的内侧至坝中的距离(m);L4为平行构筑物基础的坝体底部(坝中)与岸边的衔接距离(m)。 |
当平行构筑物的围堰长度大于100m时,以100m长为准可设腰围堰一道,而后每50m另增一道,均以草土围堰计算。
(二)拦河围堰长度和高度计算
拦河围堰长度和高度按设计图纸计算,如无设计图纸,则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三)围堰的使用时间
1、拦河围堰一般用于水闸、泵站等水工建筑物,其使用天数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一般为主体结构的施工工期。
2、沿江河围堰一般用于驳岸、防汛墙、桥台、海塘堤岸等工程施工。其使用天数规定如下:
新建结构工程,围堰使用天数为24天,潮汛次数2次;
翻建、改建工程,围堰使用天数为31天,潮汛次数2次;
驳岸、防汛墙工程采用高桩承台结构形式时不考虑围堰。拆除原驳岸、防汛墙需筑围堰时,其使用天数为12天,潮汛次数1次。
(四)筑沿江河围堰缺土数量计算
1、围堰长度在150m以内时,缺土(外来土方)数量按下式计算:
缺土数量=围堰需要土方数量一本地可利用的土方数量。
2、当围堰长度大于150m时,其中150m长的缺土数量按上式计算,超出150m部分的缺土数量,则按超出长度的围堰需要土方数量的50%计算。如有可利用的土方,则不再计算。
(五)筑拦河围堰缺土数量计算
缺土数量=围堰需要土方数量一本地可利用的土方数量。
(六)围堰需要土方数量(自然方)可按定额规定计算。
(七)排泥场围堰:如有设计图纸(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则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如无设计图纸,贝U按顶宽1.0m,边坡:内侧1:1.5,外侧1:1计算;长度按围堰中心线长度计算。工程量按断面面积乘以长度以体积计算。
二、施工排水工程量计算
(一)明排水
排除积水量按筑坝时实测水量以体积计算。施工期流人坝内的水量按施工组织设计划定的集水面积乘以施工期平均降雨量以体积计算。
(二)湿土排水
湿土排水工程量按湿土体积计算。
一般基坑开挖的湿土体积为原地面1.0m(地下水位深度)以下所挖的土方数。
河边基坑开挖的湿土体积为河流常水位以下所挖的土方数。
护岸结构工程如在围堰内施工,则不计“湿土排水”;如无围堰挡水,则河道常水位以下所挖土方全部计算“湿土排水”。
(三)竹萝滤井一般按排水沟长每30m设置一只计算。
(四)井点排水
1、轻型井点管间距为1.2m,以50根井管、相应总管60m及排水设备为1套。
2、喷射井点管间距为2.5m,以30根井管、相应总管75m及排水设备为1套。
3、井点布置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4、井点使用天数:水闸、泵站工程(包括上下游防冲槽之间的结构)按45天使用期计;
引航道(防冲槽以外)工程按30天使用期计。
5、驳岸、防汛墙工程一般不得采用井点排水,特殊情况如需要采用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6、井点使用定额计量单位为套·天。累计尾数不足1套时计作1套,一天按24小时计。
三、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量计算
(一)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另有规定者除外)以平方米计算。
(二)各类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结构内的孔洞(包括门洞、检修孔、工作桥面板闸门吊孔、泵站、水闸底板集水井、阀门井等),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侧壁模板不计工程量;单孔面积在0.3m2以上时,扣除孔洞体积,洞侧壁模板单独计算。
(三)工作桥、人行桥模板面积计算时,不扣除其与支墩的接触面积。
(四)进、出水流道内模工程量以流道的内部空间体积计算。
(五)排水沟模板以体积计算。
四、预制混凝土模板工程量计算
(一)地模工程量计算
1、预制钢筋混凝土板式梁:每立方米按4m2混凝土地模计算;
2、预制其他梁:每立方米按6m2混凝土地模计算;
3、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每立方米按3.5m2砖地模计算;
4、预制其他构件:每立方米按4m2砖地模计算。
预制T型梁模板工程量按模板接触混凝土面积(包括侧模、底模)计算;预制其他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按模板接触混凝土面积计算,但不包括底模。
(三)预制灯柱、端柱、栏杆等小型构件按平面投影面积(不扣除空心面积)计算。
(四)预制空心板梁中的空心部分,预制定额中均采用橡胶囊抽拔,其摊销量已包括在定额中,故不再计算空心部分模板工程量。
(五)预制空心板中空心部分,可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计算工程量。
五、脚手架及支架工程量计算
(一)基础底板、桥面板、顶板等构筑物仓面内脚手架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二)岸翼墙、闸室墙及其他挡土墙(包括砌石挡墙)脚手架工程量按墙身中心线长度乘以墙身高度以面积计算。
(三)桥梁脚手架计算:立柱按原地面至盖梁底面的高度乘以长度(立柱外围周长加3.6m)以面积计算;盖梁按原地面至盖梁顶面的高度乘以长度(盖梁外围周长加3.6m)以面积计算,并依据不同高度按岸翼墙脚手架定额计算。
(四)楼梯脚手架工程量按其水平投影长度乘以垂直投影高度以面积计算,并套用岸翼墙脚手架定额。
(五)悬空平台脚手架按平台外沿周长乘以支撑底面至平台底的高度以面积计算,并套用岸翼墙脚手架定额。
(六)承重支架工程量按现浇构筑物水平投影面积乘以支撑高度以面积计算。
1、现浇工作桥支架按工作桥水平投影面积乘以闸墙顶面至工作桥底面的高度以面积计算。
2、桥梁中现浇盖梁支架按其水平投影面积乘以承台顶面至盖梁底面的高度以面积计算。
3、满堂脚手架中如设有承重支架时,应扣除支架所占的体积。
六、打桩工作平台工程量计算
(一)搭拆打桩(钻孔灌注桩)工作平台面积计算
1、水闸、套闸、泵站底板打桩F=(B+2)×(L+2)(满堂桩基础)
式中:B—底板净宽(m)L—底板净长(m)。
或:F=6.5×L(L为底板封闭板桩周长)。
2、驳岸、防汛墙、岸墙、翼墙打桩F=(6.5+D)×(L+6)
3、桥梁打桩F=N1F1+N2F2
每座桥台(桥墩)F1=(5.5+A+2.5)×(6.5+D)
每条通道F2=6.5×[L-(6.5+D)]
4、钻孔灌注桩F=N1F1+N2F2
每座桥台(桥墩)F1=(A+6.5)×(6.5+D)
每条通道F2=6.5×[L-(6.5+D)]
5、河岸保护冲沉桩F=4×L上列公式中(除注明外):
F—工作平台总面积;
F1—每座桥台(桥墩)工作平台面积;
F2—桥台至桥墩间或桥墩至桥墩间通道工作平台面积;
N1—桥台和桥墩总数量;
N2—通道总数量;
D—二排桩之间的中心距离(m);
L一桥梁跨径或驳岸、防汛墙、岸墙、翼墙、护岸的第一根桩中心至最后一根桩中心之间的距离(m);
A—桥台(桥墩)每排桩的第一根桩中心至最后一根桩中心之间的距离(m)。
(二)搭拆打木桩工作平台面积计算
1、打护岸保护生态木桩F=2×L1
2、打基础木桩F=(B1+2)×(L2+2)
式中:
F—工作平台总面积;
L1一护岸第一根木桩中心至最后一根木桩中心的距离(m);
B1—满堂基础宽最外排桩中心间距(m);
L2一满堂基础长最外排桩中心间距(m)。
七、便道便桥及堆料场地工程量计算
(一)普通便桥工程量按便桥桥面面积计算。
(二)施工便道面积计算规定
1、便道长度:泵站、套闸、节制闸、涵洞等水工构筑物,可按基坑开挖边坡上边缘周长计算;驳岸、防汛墙工程按岸线长度计算。
2、便道宽度:泵站、套闸、节制闸、涵洞等水工构筑物,便道宽度取4m;驳岸、防汛墙工程便道宽度取3m。
3、新修筑便道面积按上述规定计算,当结合新建道路设计线(如防汛墙抢险通道等)筑便道时,便道工程量按上述规定面积的50%计算。
(三)堆料场地面积计算规定
1、泵站单泵流量>2m3/s、套闸闸室有效长度>60m、多孔节制闸及闸孔净宽>6m的单孔节制闸工程均按500m2计。
2、泵站单泵流量≤2m3/s、套闸闸室有效长度≤60m、闸孔净宽≤6m的单孔节制闸工程按300m2计。
3、海塘、驳岸、防汛墙及小型桥梁工程按150m2计。其中海塘、驳岸、防汛墙工程每一公里计1次。
4、当建设单位提供场地并有铺筑结构层时,则可利用部分堆料场地面积不再计取;当泵站或水闸工程和护岸、防汛墙工程属同一单项工程,并由同一单位施工时,堆料场地面积按上述规定的80%计算。
八、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工程量计算
(一)大型机械设备装卸和安拆计量单位以“台·次”计。
(二)机械设备场外运输费包括进场和出场,以“台·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