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包括范围
本章定额由绿地整理和栽植花木两节内容组成。
二、组成内容
绿地整理节,包括挖树根和清除杂草、起挖苗木、绿地土方、屋顶基层处理等工程内容组成。
栽植花木节,包括栽植花木、盆栽植物、栽植屋顶植物、栽植垂直绿化、植物假植等工程内容组成。
三、综合说明
(一)工作内容
本定额项目包括的工作内容:绿化种植前的准备工作;种植时人工、材料(辅助材料)、机械的使用量;树木栽植后一个月以内,花坛栽植后十天以内的养护管理工作:以及绿化种植后,周围2米以内的垃圾清理工作。
(二)土质分类
绿化种植工程中的苗木起挖或栽植,均以一、二类土为计算标准:若遇三类土人工乘以1.34系数,四类土人工乘以1.76系数。
(三)材料运输
1、苗木施工现场内水平运输距离取定为50米,己包括在定额项目内。
2、苗木单价中己包括至施工现场的运输费用,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苗木场外运输时,可根据《工程苗木台班摊销量取定表》的有关规定计算。若遇废弃苗木场外运输,可按《工程苗木台班摊销量取定表》台班量乘以0.5系数计算外运台班量。
3、屋顶花园垂直运输,按25米檐高取定。若超过25米,可根据施工实际使用情况另行计算。
(四)技术措施
1、树木栽植的技术措施(支撑架、绕树杆、遮荫棚搭设等),根据实际需要的支撑方法和材料,可套用第四章绿化措施中相应的定额子目,另行计算。
2、垂直绿化发生的脚手架或升降机械费用,定额项目中未包括,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另行计算。
(五)成活率
苗木价格中,己包括苗木场外运输及种植损耗等因素,苗木种植后成活率为100%。
四、定额项目说明
1、挖树根和清除杂草项目:适用于废弃苗木的起挖和清除。苗木的废弃必须经绿化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其定额子目中己包含装卸车、本市范围内的运输、外运清理等费用。
2、苗木起挖项目,适用于再次利用苗木的工程内容。其工作内容包括起挖至回土填穴,未包括场外运输费用。若遇修剪、摘冠时需使用平台升降车等升降机械,发生时可和场外运输费用一样根据实际情况按实计算。
3、树穴换土,系在绿化施工过程中,原种植土不符合种植要求时而发生,可套用相关子目。树穴换土分为带土球和裸根苗木两种方式,分别套用不同项目计算换土量。定额子目中己包含种植土50米范围内的水平运输费用,不得重复计算。
4、人工挖土方、回填土、人力车运土方等项目,系指绿化土方造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工程内容。
5、绿地土壤改良中的改良介质土,应按照设计要求不同进行配置、组价,其土方耗量为松散土(虚方)。
6、植物假植:指苗木不能及时栽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方式,是绿化工程临时性措施。
五、项目工程内容换算
1.屋顶基层处理项目中,找平层配合比、厚度不同时,可换算,但其耗用总量不变。
2、根据上海市屋顶绿化技术规范规定,遵循“适量种植小乔木,严格控制大乔木”的原则,定额子目编制时以中、小规格苗木为主。若超出定额范围的,子目消耗量可进行换算。
3、立体绿化项目中,龙骨基层,分为轻钢、铝合金、木龙骨三种,应根据不同材质,套用相应的定额项目。其耗用量可依据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换算。
六、本章定额未包括的项目
1、种植前建筑垃圾及其它障碍物的清理;
2、反季节苗木的栽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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