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在0.04m3以内的构件;地沟盖板项目适用于单块体积在0.3m3内的矩型板;井盖项目适用于井口盖板,井室盖板按矩形板项目执行,预留口按第七条规定执行。
二、钢筋加工定额是按现浇、预制混凝土构件、预应力钢筋分别列项的,工作内容包括加工制作、绑扎(焊接)成型、安放及浇捣混凝土时的维护用工等全部工作,除另有说明外均不允许调整。
三、各项目中的钢筋规格是综合计算的,子目中的××以内系指主筋最大规格,凡小于Φ10的构造筋均执行Φ10以内子目。
四、定额中非预应力钢筋加工:现浇混凝土构件是按手工绑扎,预制混凝土构件是按手工绑扎、点焊综合计算的,加工操作方法不同不予调整。
五、钢筋加工中的钢筋接头、施工损耗,绑扎铁丝及成型点焊和接头用的焊条均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重复计算。
六、预制构件钢筋,如用不同直径钢筋点焊在一起时,按直径最小的定额计算,如粗细直径比在两倍以上时,其人工增加25%系数。
七、后张法钢筋的锚固是按钢筋对接焊,U型插垫编制的,如采用其他方法锚固,应另行计算。
八、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先张法张拉台座及其相应的夹具、承力架等合理的周转摊销费用,不得重复计算。
九、非预应力钢筋不包括冷加工,如设计要求冷加工时,另行计算。
十、下列构件钢筋,人工和机械增加系数如下:
项目 |
计算基数 |
现浇构件钢筋 |
构筑物钢筋 |
||
小型构件 |
小型池槽 |
矩形 |
圆形 |
||
增加系数 |
人工 机械 |
100% |
152% |
25% |
50% |
一、钢筋工程,应区别现浇、预制、分别按设计长度乘以单位重量,以“t”计算。
二、计算钢筋工程量时,设计已规定搭接长度的,按规定搭接长度计算;设计未规定搭接长度的,已包括在钢筋的损耗中,不另计算搭接长度。
三、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构件外型尺寸计算长度,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规定的预应力钢筋预留孔道长度,并区别不同锚具,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
1、钢筋两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的钢筋按预留孔道长度减0.35m,螺杆另计。
2、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预留孔道长度计算。
3、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增加0.15m,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预应力钢筋共增加0.3m长度。
4、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预应力钢筋共增加0.35m长度。
四、钢筋混凝土构件预埋铁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为单位计算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