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本章定额包括整修和新做两部分。
一、整修部分包括拆砌、掏砌、掏安门窗洞口、围墙拆砌,共4节。
1.拆砌是指对原砌体损坏部位必须全部或大量地先予拆除,再对其进行复原的砌筑。
2.掏砌是指对原砌体损坏部位进行掏修砌筑。
3.掏安门窗洞口中的钢筋混凝土过梁定额项目中不包括钢筋混凝土过梁和抹灰,发生时可另行计算。
二、新做部分包括砖砌体、砌块砌体、轻质隔墙、石砌体、垫层、找平层、明沟,共7节。
(一)基础与墙身的划分
1.砖基础与墙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2.砖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高度±30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分界线;高度在±300mm以外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
3.砖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4.砌筑传统围墙帽时,其与墙身的分界以第一层出檐砖底为界,以上为墙帽。以下为墙身。
5.石基础、石勒脚、石墙的划分:基础与勒脚应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勒脚与墙身应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石围墙内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应以较低地坪标高为界,以下为基础;内外标高之差为挡土墙时,挡土墙以上为墙身。
(二)砖砌体、砌块砌体
1.本章定额中砖的规格,是按标准砖编制的;砌块、多孔砖规格是按常用规格编制的。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
2.砌砖项目是按烧结煤矸石普通砖编制的,如使用页岩砖、黏土砖、粉煤灰砖等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3.砖墙项目中已包括腰线、窗台线、挑檐等一般出线用工。
4.砖砌体己包括了原浆勾缝用工,加浆勾缝时另按相应项目计算。
5.本章定额中各类砖、砌块的砌筑均按直形砌筑编制,如为圆弧形砌筑时,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砖、砌块以砂浆(粘结剂)用量乘以系数1.03。
6.空斗墙加填料者,每10m3墙体积增加填料:一斗一卧墙为0.24m3,二斗一卧墙为0.27m3,三斗一卧墙为0.29m3,单丁全斗为0.33m3,双丁全斗为0.27m3。每1m3砌体增加人工0.2工日。
7.砖砌挡土墙,2砖以上执行砖基础项目,2砖以内执行砖墙相应项目。
8.填充墙以填炉渣、炉渣混凝土为准,实际填充的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其他不变。
9.零星砌体系指小便池槽、暗沟、厕所蹲台、池槽腿、灯箱、垃圾箱、台阶、台阶挡墙、梯带、锅台、花台、花池、楼梯栏板、阳台栏板、地垄墙、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填塞、支撑地楞的砖墩、房上烟囱、屋面伸缩缝砌体、屋面架空隔热层砖墩、毛石墙的门窗立边、窗台虎头砖等。
10.混凝土空心砌块保温墙体,外墙340mm厚是按190mm+60mm+90mm合成的,其中60mm为EPS保温板厚度。
(三)轻质隔墙
1.轻质隔墙厚度是按常用厚度编制的,若实际厚度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2.钢丝网架聚苯乙烯夹芯墙板是按双面网板编制的,墙厚包括双面网厚度。
(四)石砌体
1.定额中方整石砌体石料规格,墙按400mm×220mm×200mm.柱按450mm×220mm×200mm,踏步石按1000mm×400mm×200mm,粗、细石料按1000mm×300mm×300mm规格编制。规格不同,可以换算。
2.定额中石砌体的砌筑均按直形砌筑编制,如为圆弧形砌筑,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砖、砌块及砂浆(粘结剂)用量乘以系数1.03。
3.毛石墙镶砖项目是按镶1/2砖编制的,墙体厚度为600mm。
4.石护坡高度超过4m时,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5.方整石加工的人工均系累计数量,錾凿包括打荒,剁斧包括打荒和錾凿。
(五)垫层、找平层
1.素土垫层适用于建筑物外墙以内且设计室内地坪以下的土方回填。
2.灰土垫层用于建筑物周围封闭、室外堆场、地坪时,人工乘以系数0.84。
3.混凝土垫层用于室内地面(工业厂房除外)、带形基础、独立基础垫层时,人工乘以系数1.1。
4.明沟子目中混凝土明沟是按170mm×260mm(深×宽)、砖明沟是按190mm×260mm(深×宽)考虑的,混凝土明沟子目中已包括模板。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整修部分
1.拆砌项目工程量按实拆砌的体积以“m3”计算。
2.砖墙掏砌工程量按实掏砌的体积以“m3”计算。
3.掏安门窗洞口按“个”计算。
4.围墙墙帽拆砌按墙帽中心线以“m”计算。
二、新做部分
(一)砖砌体、砌块砌体
1.砖石基础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
(1)基础长度: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墙基按内墙基净长计算。
(2)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并入基础工程量内计算。扣除地梁(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不扣除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以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靠墙暖气沟的挑砖不增加。
2.砖墙、砌块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1)计算墙体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砖平碹、钢筋砖过梁、消火栓箱和暖气包壁龛及内墙板头的体积。不扣除梁头、外墙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等所占的体积。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及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
(2)附墙砖垛、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并人所依附的墙身体积内计算。
(3)附墙烟囱(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按其外形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积内,不扣除每一个孔洞横截面在0.1m2以内的体积,但孔洞内的抹灰工程亦不增加。
(4)砖平碹、钢筋砖过梁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砖平碹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100mm乘以高度(门窗洞口宽小于1500mm时,高度为240mm;大于1500mm时,高度为365mm)计算;钢筋砖过梁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500mm,高度按440mm计算。
3.砌体厚度,按如下规定计算。
(1)标准砖以240mm×115mm×53mm为准,其砌体计算厚度,按表3-1计算。
标准砖砌体计算厚度表 表3-1
砖数(厚度) |
1/4 |
1/2 |
1 |
1.5 |
2 |
2.5 |
3 |
计算厚度(mm) |
53 |
115 |
240 |
365 |
490 |
615 |
740 |
(2)使用非标准砖时,其砌体厚度应按砖实际规格和设计厚度计算;设计厚度与实际规格不同时,按实际规格计算。
4.墙的长度: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长度按内墙净长线计算。
5.墙身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1)外墙墙身高度: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应按实砌高度计算;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顶;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2)内墙墙身高度: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底;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面。
(3)内、外山墙,墙身高度: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4)女儿墙高度,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面),分别按不同墙厚并入外墙计算。
6.框架间砌体,以框架间的净空面积乘以墙厚计算。框架外表镶贴砖部分亦并人框架间砌体工程量内计算。
7.多孔砖墙、空心砖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不扣除其孔、空心部分体积。墙底部等实砌砖部分已包含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8.水泥焦渣空心砖墙、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墙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设计规定需要镶嵌砖砌体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9.空斗墙按外形尺寸以“m3”计算,墙底部的实砌砖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但窗台下大于700mm高实砌部分,应另行计算,执行零星砌体项目。
10.空花墙按空花部分外形体积以“m”计算。空花部分不予扣除。与空花墙相连的实体部分以立方米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11.填充墙按外形尺寸以“m”计算,墙底部实砌砖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12.贴砌砖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13.砖柱:不分柱身和柱基,其工程量合并计算,执行砖柱相应项目。
14.围墙:高度算至压顶上表面(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内计算。传统围墙帽按墙中心线相应项目以“m”计算。
15.空花格围墙的空花格部分,按其外形体积以“m3”计算,空花部分不予扣除,与空花格墙体连接的实砌体积部分以“m3”按相应定额项目另行计算。
16.烟道砌砖: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炉体内的烟道部分列入炉体工程量计算。
17.烟道、烟囱内衬按不同内衬材料并扣除孔洞后,以设计图示实体积以“m3”计算。
18.砖烟道及其砖内衬,如设计要求采用楔形砖,其数量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另列项目套用砖加工相应项目计算。
19.化粪池及检查井不分壁厚均以“m3”计算,洞口上的砖平拱、碹等并入砌体体积内计算。
20,砖砌地沟不分墙基、墙身合并以“m3”计算。
21.砖砌窑洞拱顶,按实砌体积以“m3”计算。计算公式为:拱厚×拱长×中心线跨距×拱顶延长系数。(拱顶延长系数如表3-2所列)。
拱顶延长系数表 表3-2
矢高/弦长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1/10 |
系数 |
1.57 |
1.27 |
1.16 |
1.10 |
1.07 |
1.05 |
1.04 |
1.03 |
1.02 |
22.加浆勾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23.零星砌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24.混凝土空心砌块保温墙体按设计图示尺寸(包括保温板厚度)以“m3”计算,不扣除砌体空心部分体积。
(二)轻质隔墙
轻质隔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三)石砌体
1.石基础、石墙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参照砖砌体相应规定。
2.石勒脚、石挡土墙、石护坡等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3.安砌石踏步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四)垫层、找平层、明沟
1.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面积乘以厚度以“m3”计算。其面积的计算方法:带形基础垫层面积,外墙以外墙中心线长度乘以宽度计算,内墙以垫层面的净长度乘以宽度计算;其他垫层面积,以垫层的长度乘以宽度计算。
2.找平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需做面层的地沟盖板所占的面积亦应扣除),不扣除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面积中。
3.明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