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金属结构整修,金属结构制作,金属结构构件运输,金属结构安装,金属结构楼(墙)面板及其他,共5节。
二、金属结构整修项目均包括拆除、制作、运输、安装等全部内容。
三、金属结构制作、安装
1.本章定额适用于现场加工制作,亦适用于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的构件。
2.构件制作项目中钢材按钢号Q235编制,构件制作设计使用的钢材强度等级、型材组成比例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图纸进行调整;配套焊材单价相应调整,用量不变。
3.构件制作项目中钢材的损耗量己包括了切割和制作损耗,对于设计有特殊要求的,消耗量可进行调整。
4.构件制作项目已包括加工厂预装配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用量及预拼装平台摊销费用。
5.构件制作项目中焊接H型构件均按钢板加工焊接编制,如实际采用成品H型钢的,可换算主材价格,人工、机械及除主材外的其他材料乘以系数0.6。
6.定额中圆(方)钢管构件按成品钢管编制,如实际采用钢板加工而成的,主材价格调整,加工费用另计。
7.构件制作按构件种类及截面形式不同执行相应项目,构件安装按构件种类及质量不同执行相应项目。
8.钢网架制作、安装项目按平面网格结构编制,如设计为筒壳、球壳及其他曲面结构的,其制作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安装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9.钢网架安装按分块吊装考虑。整座网架重量<120t,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10.不锈钢螺栓网架安装执行螺栓节点球网架安装,取消油漆及稀释剂,同时安装人工减少0.2工日。
11.钢桁架、钢柱及钢梁的制作、安装项目按直线型编制,如设计为曲线、折线型,其制作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安装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12.钢桁架安装单支重量少于0.2t时,执行钢支撑安装项目。
13.轻钢屋架是指单榀质量在1t以内,且用角钢或圆钢、管材作为支撑、拉杆的钢屋架。
14.实腹钢柱(梁)是指H形、箱形、T形、L形、十字形等,空腹钢柱是指格构形等。
15.制动梁、制动板、车挡执行钢吊车梁相应项目。
16.柱间、梁间、屋架间的H形或箱形钢支撑,执行相应的钢柱或钢梁制作、安装项目;墙架柱、墙架梁和相配套连接杆件执行钢墙架相应项目。
17.钢檩条制作定额未包含表面镀锌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18.钢通风气楼、钢风机架制作安装执行钢天窗架项目,其中钢天窗及钢通风气楼上C、Z型钢制作安装执行钢檩条项目,一次性成型通风架另行定价。
19.钢格栅如采用成品格栅,制作人工、辅材及机械乘以系数0.6。
20.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中的钢构件制作、安装执行本章相应的项目,制作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21.钢栏杆(钢护栏)项目适用于钢楼梯、钢平台及钢走道板等与金属结构相连的栏杆。
22.基坑围护中的格构柱,执行本章相应项目,其中制作项目(除主材外)乘以系数0.7安装项目乘以系数0.5。
23.单件质量在25kg以内的加工构件,执行零星钢构件项目。
24.钢支撑、钢檩条、钢墙架、钢天窗架、零星钢构件安装中单支重量超过0.2t的,执行相应屋架、梁或柱项目。
25.钢支撑安装包括柱间支撑、屋面支撑、系杆、拉条、撑杆、隅撑等。
26.构件制作项目中未包括除锈工作内容,如构件为喷砂及(或)抛丸除锈时,执行《太原市修缮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第七册相应项目。
27.构件制作中未包括油漆工作内容,如设计有要求时,执行《太原市修缮工程预算定额》装饰工程分册或《太原市修缮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项目。
28.本章定额是按机械起吊点中心回转半径15m以内的距离计算的。如果回转半径15m以外,应按构件1km以内汽车或人力车运输项目执行。
29.本章定额是以单机作业为主制定的,部分项目已考虑了双机作业因素,在每一工作循环中,均包括机械必要的移位,如构件单体重量40t以外,或构件形体特殊,必须采用特、大型机械进行吊装时,可另行计算。
30.本章定额不包括起重机械、运输机械行驶道路的修整、铺垫所需要的人工、材料和机械。
31.钢构件安装项目按檐高20m以内、跨内吊装编制,实际须采用跨外吊装的,应按施工方案进行调整。
32.金属结构构件安装项目中已考虑现场拼装费用,但未考虑分块或整体吊装的地面平台拼装摊销,如发生执行2018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相应项目。
33.金属结构构件安装中已包括了补刷防锈漆的人工、材料。
34.螺栓安装中,螺栓及栓钉规格与定额不同时,可换算。
四、金属结构运输
1.本章定额适用于由构件堆放场地或构件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构件的最大运输距离是按25km以内计算的,运输距离为25km以外时,以实计算。
2.本章定额按构件的类型和外形尺寸划分为三类,构件分类见表5-1
金属结构构件分类表 表5-1
类别 |
项目 |
1 |
钢柱、屋架、托架、桁架、网架、钢梁、吊车梁 |
2 |
檩条、钢支撑、栏杆、平台、钢楼梯、零星构件 |
3 |
墙架、挡风架、天窗架、轻钢屋架、其他构件 |
3.本章定额综合考虑了城镇、现场运输道路等级、重车上下坡、夜间行车降效等因素。在构件运输过程中,如遇构件超长超重(金属构件长度>20m,重量>20t),或遇路障、路桥限载(限高),需采取运输措施而发生的费用,定额未包括,可另行计算。
五、金属结构楼(墙)面板及其他
1.金属结构楼面板和墙面板按成品板编制。
2.压型楼面板的收边板未包含在楼面板项目内,应单独计算。
3.楼面板栓钉另执行相应项目计算。
4.固定压型钢板楼板的支架费用另执行相应项目计算。
5.自承式楼层板上的钢筋桁架列入钢筋项目计算。
6.不锈钢天沟、彩钢板天沟展开宽度为600mm,实际展开宽度与定额不同时,板材按比例调整,其他不变。
7.屋脊盖板内已包括屋脊托板含量,若屋脊托板使用其他材料,则屋脊盖板含量应做调整。
8.檐口端面也适用于雨篷等处的封边、包角;其他封边、包角定额适用于墙面、板面、高低屋面等处需要封边、包角的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金属结构制作
1.金属结构构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单位理论质量以“t”计算。
2.金属结构构件计算工程量时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质量,焊缝、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
3.钢网架计算工程量时,不扣除孔眼的质量,焊缝、铆钉等不另增加质量。焊接空心球网架质量包括连接钢管杆件、连接球、支托和网架支座等零件的质量。螺栓球节点网架质量包括连接钢管杆件(含高强螺栓、销子、套筒、锥头或封板)、螺栓球、支托和网架支座等零件的质量。
4.钢屋架、钢托架、钢桁架按构件设计图示尺寸乘以单位理论质量以“t”计算,不扣除孔眼的质量,焊缝质量不增加。
5.依附在钢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的质量等并入钢柱的质量内。
6.钢梁及钢吊车梁按构件设计图示尺寸乘以单位理论质量以“t”计算,不扣除孔眼的质量,焊缝质量不增加。
7.钢支撑、钢檩条等构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单位理论质量以“t”计算,不扣除孔眼的质量,焊缝的质量不增加。
8.钢支撑(钢拉条)制作不包括花篮螺栓,设计采用时,花蓝螺栓执行相应项目。
9.钢平台的工程量包括钢平台的柱、梁,板、斜撑等的质量,依附于钢平台上的钢扶梯及平台栏杆,执行相应项目。
10.钢楼梯的工程量包括楼梯平台、楼梯梁、楼梯踏步等的质量,钢楼梯上的扶手、栏杆执行相应项目。
11.钢栏杆包括扶手的质量,合并执行钢栏杆项目。
二、金属结构运输、安装
金属结构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量按构件设计图示尺寸,按以下计算方法,以“t”计算。
1.焊接结构工程量=构件制作质量(即构件主材质量)×1.015系数;
2.螺栓连接结构工程量=构件制作质量(即构件主材质量)×1.02系数。
三、金属结构楼(墙)面板及其他
1.楼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的铺设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柱、垛及孔洞所占面积。
2.墙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的铺挂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梁、孔洞所占面积。
3.钢板天沟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的质量以“t”计算,依附天沟的型钢并入天沟的质量内计算;不锈钢天沟、彩钢板天沟按设计图示尺寸的长度以“m”计算。
4.金属结构构件安装使用的高强螺栓、花篮螺栓和剪力栓钉按设计图纸以“套”计算。
5.槽铝檐口端面封边包角、混凝土浇捣收边板高度按150mm考虑,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其他材料的封边包角、混凝土浇捣收边板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展开面积以“m2”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