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外脚手架,里脚手架及满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其他脚手架,安全网,共5节。
二、本章定额脚手架是按直形编制的,遇弧形时,弧形部分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05。
三、脚手架搭设材料按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考虑。
四、定额的适用范围
1.拆除工程,室内层高以及室外自然地坪至拆除部位下平超过3.3m时,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执行相应脚手架。
2.整修或新做项目中,砌砖、砌混凝土块高度在1.2m以上至3.3m以内,按里脚手架基本层项目执行;3.3m以上至10m以内按增加层项目执行。石砌墙体高度在1m以上时,按外脚手架定额执行。
3.围墙砌筑脚手架,其高度按自然地坪至围墙顶在3.3m以下时,执行里脚手架定额;超过3.3m时,按单排外脚手架定额执行。围墙如系双面加浆勾缝时,仍按单面计算,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5;如系一面抹灰,一面勾缝时,仍按单面面积计算,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4;如系双面抹灰时,仍按单面面积计算,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5。
4.现浇混凝土独立柱,高度在1.2m以上3.3m以内,执行里脚手架定额;高度在3.3m以上执行双排外脚手架定额。
5.天棚抹灰、满刮滑石粉、龙骨吊顶等,层高超过3.3m,执行满堂脚手架定额;天棚油漆、涂刷、勾板缝、铲除粉刷层、拆除天棚等,层高超过3.3m,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定额乘以系数0.5。
6.内墙面抹灰、满刮滑石粉、油漆、涂刷,层高超过3.3m,执行里脚手架定额;内墙面仅勾缝时,按里脚手架定额乘以系数0.3。
7.墙、顶喷浆、喷涂,高度在3.3m以内不执行脚手架定额,高度在3.3m以上10m以内,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定额乘以系数0.3;10m以上乘以系数0.4。
8.墙面、天棚同时施工已执行满堂脚手架定额者,不得重复计算其他脚手架。
9.室外管道维修脚手架,高度从自然地坪至管道下皮3.3m以下,按里脚手架定额执行;3.3m以上按外脚手架定额执行。
10.钢筋混凝土化粪池,高度超过1.2m时,按施工组织设计执行相应脚手架定额;其底板宽度或直径超过3m时,按其基础上口面积执行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定额乘以系数0.5。
五、其他
1.外脚手架均综合了翻板子、护身栏杆、挡脚板及依附踏步梯、接料平台。
2.满堂脚手架按基本层脚手架和增加层脚手架编制。现浇混凝土工程的承重支模架、钢结构或空间网架结构安装使用的满堂承重架以及其他施工用承重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相关费用。
(1)搭设高度8m及以上;
(2)搭设跨度18m及以上;
(3)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
(4)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3.里脚手架:适用于砌筑里脚手架和装饰里脚手架。
4.垂直全封闭按安全网、密目网二层网封闭。如垂直全封闭设铁丝网、密目网、安全网三道网时,则另行调整[每100
m2增加1.45工日、铁丝网10m2、镀锌铁丝2.6mm(
12#)9.05kg]。
5.挑脚手架适用于楼房坡顶或平顶整修,其搭设是由窗口伸出的单层挑架子。
6.手动提升式吊篮脚手架是按三升三降编制的,如二升二降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72;如一升一降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43,其他不变。提升式吊篮脚手架的悬壁杆按钢管支承考虑,吊篮以单层操作台为准,如为双层操作台,人工乘以系数1.5。
7.外脚手架、依附斜道、上料平台适用于拆除、整修或重新装饰工程,并且其一次使用期在1.5个月以内时,按一次搭拆计算,如根据施工方案规定工期超过1.5个月至2个月以内时,定额乘以系数1.33。
8.平房屋面拆除或整修可根据施工方案执行相应脚手架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外脚手架按外墙的外边线长度(含墙垛及附墙井道)乘以外墙面高度以“m2”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空圈等所占面积。
2.里脚手架按墙面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
3.满堂脚手架按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垛、柱所占的面积。
4.围墙脚手架,其高度按自然地坪至围墙顶计算,长度按围墙中心线长计算。不扣除大门面积,但门柱和独立门柱的脚手架亦不增加;围墙高度3.3m以下的按里脚手架计算,超过3.3m以上,按单排外脚手架计算。围墙如系双面加浆勾缝时,仍按单面计算,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25。
5.垂直全封闭按封闭面的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
6.落料溜槽以实搭高度按“座”计算。
7.独立柱脚手架按设计图示柱结构外围周长加3.6m乘以柱高以“m2”计算。
8.室外管道维修所需脚手架,高度从自然地坪算至管道下皮(多层管道以最上一层管道下皮为准),长度按管线中心线以“m”计算。
9.挑脚手架按实搭长度以“m”计算。
10.吊篮脚手架按外墙面外边线长度(含墙垛及附墙井道)乘以外墙面高度以“m2”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空圈等所在面积。如局部使用吊篮脚手架时,其升降一次的计算宽度不得少于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