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金属结构制作安装、金属结构楼(墙)面板及其他、金属结构运输三节。
二、金属结构制作、安装。
1.钢结构构件制作定额项目适用于现场或施工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的钢构件。住宅钢结构工程发生的钢构件现场制作或施工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执行厂(库)房钢结构制作相应定额项目。
2.大卖场、物流中心等钢结构工程,参照厂(库)房钢结构相应定额项目;高层商务楼、办公楼、商住楼等参照住宅钢结构相应定额项目。
3.构件制作定额项目钢材按钢号Q235编制,设计使用的钢材强度等级、型材组成与定额不同时,钢材、焊材型号可以调整,消耗量不变。
4.构件制作定额项目钢材的损耗量已包括了切割和制作损耗,对于设计有特殊要求的,消耗量可以调整。
5.构件制作定额已包括施工企业附属加工厂预装配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用量及预拼装平台摊销费用。
6.钢网架制作、安装定额项目按平面网格结构编制,设计为筒壳、球壳及其他曲面结构的,制作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0,安装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
7.钢桁架制作、安装定额项目按直线形桁架编制,设计为曲线、折线桁架,制作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0,安装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
8,构件制作定额项目焊接H型构件均按钢板加工焊接编制,实际采用成品H型钢的,钢板部分未计价材按成品H型钢价格计入,人工、机械及其他材料(未计价材除外)乘以系数0.60。
9.定额项目中的钢管构件按成品钢管编制,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采用钢板加工而成的,主材价格应包括加工费,加工费用计算按合同约定执行。
10.构件安装项目中的质量指按设计图纸所确定的构件单元质量。
11.轻钢屋架是指单榀质量≤1t,且用角钢或圆钢、管材作为支撑、拉杆的钢屋架。
12.焊接实腹钢柱是指箱型、T型、L型、+字型等;空腹钢柱是指格构型。
13.制动梁、制动板、车档套用钢吊车梁相应定额项目。
14.柱间、梁间、屋架间H型或箱型钢支撑,套相应的钢柱或钢梁制作、安装定额项目;墙架柱、墙架梁和相配套连接杆件套用钢墙架相应定额项目。
15.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中的钢构件套用本章相应定额项目,制作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16.钢支撑(钢拉条)制作不包括花篮螺栓,设计采用时,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17.钢构件制作定额项目未包括镀锌费用,设计采用时,另行计算。
18.钢栏杆(钢护栏)定额项目仅适用于钢楼梯、钢平台及钢走道板等与金属结构相连接的栏杆,其他部位的栏杆、扶手应套用本定额?#31532;十五章其他装饰工程?#30456;应定额项目。
19.钢平台板中的钢格栅板制作定额项目,采用成品格栅时,格栅按成品价格计入,人工、材料(未计价材除外)及机械乘以系数0.60。
20.单件质量≤25kg的加工铁件,套用本章定额中的零星构件。需埋入混凝土中的铁件及螺栓套用本定额?#31532;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30456;应定额项目。
21.构件制作定额项目中未包括除锈工作内容,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需要时套用相应定额项目。其中喷砂、拋丸除锈项目按Sa2.5除锈等级编制,设计为Sa3级时,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1,设计为Sa2级或Sa1级时,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75;手工及动力工具除锈定额项目按St3除锈等级编制,设计为St2级时,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5。
22.钢构件制作中未包括油漆、防火涂料工作内容,设计要求时,套用本定额?#31532;十四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30456;应定额项目。
23.钢构件制作、安装定额项目中已包括了施工企业按照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所需自检的磁粉探伤、超声波探伤等常规检测费用。建设单位对合格的钢构件委托第三方检测时,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24.钢结构构件采用塔吊吊装的,将钢构件安装定额中的汽车式起重机20t、40t分别调整为自升式塔式起重机2500kN昺、3000kN昺,人工及起重机械按汽车式起重机消耗量乘以系数1.20。
25.钢构件安装定额项目,未包含分块或整体吊装的钢网架、钢桁架地面拼装平台摊销费用及构件特殊安装方法措施费用。发生时套用现场拼装平台摊销定额项目或参照经审批的施工方案计算。
26.钢构件高空分段安装的临时支撑,套用钢构件安装支撑胎架摊销定额项目。
27.钢网架安装按分块吊装编制,整座网架重量≤120t时,安装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
28.钢桁架单支重量≤0.2t时,套用相应的支撑定额项目。
29.钢支撑定额项目包含柱间支撑、屋面支撑、系杆、拉条、撑杆、隅撑等。
30.钢天窗架定额项目包括钢天窗架、钢通风气楼、钢风机架,其中钢天窗及通风气楼上C、Z型钢,套用钢檩条定额项目。
31.不锈钢天沟、彩钢板天沟定额项目按展开宽度600mm编制,实际展开宽度与定额不同时,板材按比例调整,其他不变。
32.钢天沟支架制作、安装执行钢檩条相应定额项目。
33.厚板电加热定额项目适用于钢板板厚>50mm,材质Q345B以上重要结构的钢板焊接前加热。
三、金属结构楼(墙)面板及其他。
1.金属结构楼面板和墙面板按成品板编制。
2.压型楼面板的收边板未包括在楼面板定额项目内,发生时另行计算。
3.楼面板定额项目未包括楼板栓钉、固定支架等费用。发生时,按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执行相应定额项目。
四、金属结构运输。
1.金属结构构件运输适用于钢构件加工厂至施工现场,且运距≤30km的运输,运距>30km的构件运输,不适用本定额。
2.金属结构构件运输按表6.1-1分为三类,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表6.1-1 金属结构构件分类表
类别 |
构件名称 |
一 |
钢柱、屋架、托架、桁架、吊车梁、网架、钢架桥 |
二 |
钢梁、檩条、支撑、拉条、栏杆、钢平台、钢走道、钢楼梯、零星构件 |
三 |
墙架、挡风架、天窗架、轻钢屋架、其他构件 |
3.构件运输过程中,如遇路桥限载(高)而发生的加固、拓宽,或发生的管线、路灯迁移等费用,或公交管理部门要求的措施等费用,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金属构件制作安装。
1.金属构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理论质量计算。
2.金属构件计算工程量时,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质量,焊缝、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
3.焊接空心球网架工程量包括连接钢管杆件,连接球和支托等零件,螺栓球节点网架工程量包括连接钢管杆件(含高强螺栓、销子、套筒、锥头或封板)、螺栓球和支托等零件。
4.依附在钢柱上的牛腿、悬臂梁、柱脚板、加劲板、柱顶板、隔板和肋板等并入钢柱工程量。
5.钢管柱上的节点板、加强环板、内衬板(管)、牛腿等并入钢管柱工程量。
6.钢平台工程量包括钢平台柱、梁、板、斜撑等的质量,依附于钢平台上的钢扶梯及平台栏杆,应按相应构件另行列项计算。
7.钢楼梯的工程量包括楼梯平台、楼梯梁、楼梯踏步等。钢楼梯上的扶手、栏杆另行列项计算。
8.钢栏杆与钢扶手工程量合并计算,套用钢栏杆定额项目。
9.机械、手工及动力工具除锈以构件质量计算。
10.厚板电加热按加热焊缝长度计算。
11.钢构件安装工程量同制作工程量。
12.钢构件现场拼装平台摊销工程量按实施拼装构件的工程量计算。
13.钢构件安装支撑胎架摊销工程量按实施安装构件的工程量计算。
二、金属结构楼(墙)面板及其他。
1.楼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设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柱、垛及孔洞所占面积。
2.墙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挂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梁、孔洞所占面积。
3.钢板天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依附天沟的型钢并入天沟的质量内计算;不锈钢天沟、彩钢板天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4.金属构件安装使用的高强螺栓、花篮螺栓和剪力栓钉按设计数量以套计算。
5.槽铝檐口端面封边包角、混凝土浇捣收边板高度按150mm编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其他材料的封边包角、混凝土浇捣收边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6.屋脊盖板内已包括屋脊托板含量,屋脊托板使用其他材料时,含量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三、金属结构运输。
钢构件运输工程量同制作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