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砖数(厚度) | 1/4 | 1/2 | 3/4 | 1 | 1.5 | 2 | 2.5 | 3 |
计算厚度/mm | 53 | 115 | 180 | 240 | 365 | 490 | 6l5 | 740 |
5.2.3基础与墙身的划分:
1 基础与墙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应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2 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300mm以内时,应以不同材料为分界线;超过±300mm时,应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3 砖、石周墙,应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4 砖柱不分柱身和柱基,其工程量合并,按砖柱定额计算。扣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
5.2.4 基础长度;外墙墙基应按外墙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墙基应按内墙基净长计算。
基础大放脚T型接头处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但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亦不增加。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应并入
基础工程量内。
5.2.5 墙体长度,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内墙净长线长度计算。
5.2.6 墙身高度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 外墙墙身高度
1)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墙中心线屋面板底,无屋面板算至缘子顶面。
2)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加300
mm.
3)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应按实砌高度计算。
4)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2 内墙墙身高度
1)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
2)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
3)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底。
4)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面。
3 内、外山墙墙身高度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5.2.7 框架间砌体,应按框架间的净空面积乘以墙厚以体积计算
5.2.8 多孔砖、空心砖墙应按图示厚度以体积计算,不扣除其孔、空心部分体积。
5.2.9 空斗墙应按外形尺寸以体积计算,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及屋檐处的实砌部分体积并入空斗墙体积内,不另计算。但窗间墙、窗台下、楼板下、梁头下等实砌部分,应另行计算,套用本定额零星砌体项目。
5.2.10 空花墙应按空花部分外形体积计算,空花部分不予扣除,其中实体部分以体积另行计算。
5.2.11 填充墙应按外形尺寸以体积计算,其中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5.2.12 轻质砌块墙、空心砌块墙、加气混凝土砌块墙,应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5.2.13 轻质墙板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5.2.14 砖烟囱:
1 简身:圆形,方形均应按图示简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并扣除简身各种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其简壁周长不同时可按下列公式分段计算:
V=Σ(H×C) ×πD (5.2.14)
式中V——筒身体积,m3:
H-—每段筒身垂直高度,m;
C—每段筒壁厚度,m;
D——每段筒壁中心线的平均直径,m。
2 烟道,烟囱内村应按不同内衬材料并扣除孔洞后,以图示实体积计算。
3 烟囱内壁表面隔热层,按简身内壁并扣除各种孔洞后的面积计算;填料按烟囱内衬与简身之间的中心线平均周长乘以图示宽度和简高,并扣除各种孔洞所占体积(但不扣除连接横砖及防沉带的体积)计算。
4 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炉体内的烟道部分列入炉体工程量内,烟道砌砖应按图示实体积计算。
5.2.15 砖砌水塔:
1 水塔基础与塔身划分,应以砖砌体的扩大部分顶面为界,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分别套相应定额项目。
2 塔身应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并扣除门窗洞口和混凝土构件所占的体积,砖平拱石旋及砖出檐等并人塔身体积计算。
3 砖水箱内外壁,均应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分别套相应的内外砖墙定额。
4 砖水塔中的钢筋混凝土构件应另列项目按本定额“第6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项目及规定计算。
5.2.16 其他砖砌体:
1 砖砌锅台、炉灶不分大小,均应按图示外形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各种空洞的体积。
2 砖砌台阶(不包括梯带)应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 零星砌体定额应按实砌体积计算。
4 检查井及化粪池不分壁厚均应以体积计算,洞口上的砖平拱石旋等并入砌体体积内计算。
5 砖砌地沟不分墙基、墙身合并以体积计算。
5.2.17 石砌基础、勒脚、墙身的划分:
1 基础与墙身的划分,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2 基础与勒脚的划分,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勒脚。
3 勒脚与墙身的划分,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以下为勒脚,以上为墙身。
5.2.18 毛石墙、方正石砌体(墙、柱)应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石墙单面出垛并入墙身工程量内,双面出垛按柱计算。有黏土砖(标准砖)镶砌门窗口立边、窗台虎头砖、砖平石旋、平砌砖过梁等,
应按实砌砖体积另列项目计算。
5.2.19 其他石砌体:
1 砌石地沟:毛石地沟应按实砌体积计算,料石地沟按实砌中心线以延长米计算。
2 浆砌/干砌护坡、料石砌窨井、砌水池均应按图示尺寸实砌体积计算。
3 毛石台阶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套毛石基础定额。料石台阶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5.2.20 砖石墙勾缝,均应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扣除墙裙和墙面抹灰所占的面积,不扣除门窗洞口及门窗套、腰线等零星抹灰所占的面积,但垛和门窗洞口侧壁的勾缝面积亦不增加。独立柱、房上烟囱勾缝,按图示外形尺寸以面积计算。
5.2.21 墙基防潮层,平面应按墙基顶面宽度乘长度以面积计算;立面应按墙基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墙基长度,外墙应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应按内墙基最上层净长度计算。
5.2.22 砌体内的钢筋加固,应根据设计规定以重量计算,执行本定额“第6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项目。
5.2.23 彩钢维护结构工程量应按设计铺挂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包角,包边、窗台泛水等不另增加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