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说明
10.1.1 本章中各种混凝土、砂浆、石子浆的强度等级、配合比,如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10.1.2 钢筋混凝土垫层应按混凝土垫层定额项目执行,其钢筋部分按本定额“第6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项目及规定计算。
10.1.3 垫层用于基础垫层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垫层用于基础垫层需支模板时,其模板按本定额“第17章模板工程”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10.1.4 采用地暖的地板垫层,按不同材料执行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0,材料乘以系数0.65。
10.1.5 碎石灌沥青垫层按应本定额“第12章防腐、保温隔热及耐磨层工程”相应定额项目及规定执行。
10.1.6 整体面层水泥砂浆定额项目是按20mm厚制定的,包括1mm素水泥浆黏结层,如设计设有水泥砂浆结合层的,应另执行水泥砂浆找平层定额项目。水磨石面层定额项目是按15mm厚制定的,包括1mm素水泥浆黏结层,设计厚度不同时,可按每增减5mm定额项目进行调整,如设计设有水泥砂浆结合层的,另执行水泥砂浆找平层定额项目(水磨石踢脚板、楼梯、台阶已包括水泥砂浆结合层)。
10.1.7 整体面层、块料面层中的楼地面定额项目不包括踢脚板工料,楼梯不包括踢脚板、楼梯侧面及板底抹灰,另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我:
10.1.8 踢脚板高度是按150mm编制的,如设计高度与定额不同时,人工、材料可以调整,机械不变。弧形踢脚线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楼梯段踢脚线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10.1.9 菱苦土地面、现浇水磨石定额项目已包括酸洗打蜡工料,其余定额项目均不包括酸洗打蜡。
10.1.10 台阶不包括牵边、侧面装饰,另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10.1.11 扶手、栏杆、栏板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栏杆、栏板。扶手定额项目不包括弯头制作、安装,另按弯头单项定额执行。
10.1.12 本章定额中的零星装饰项目,适用于小便池、蹲位、池槽以及面积在0.5m2以内且未列项目的工程等。本章未列的项目,可按“第13章装饰工程”墙、柱面中相应定额项目及规定执行。
10.1.13 本地板中的硬、杉、松木板,是按毛料厚度25mm编制的,如设计厚度与定额厚度不同时,定额中相关材料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10.1.14 地面伸缩缝应按本定额“第11章屋面及防水工程”相应定额项目及规定执行。
10.1.15 各种明沟平均净空断面(深×宽)均按190mm×260mm计算,设计断面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10.1.16 水磨石楼地面,分格调色定额项目不含颜料用量。应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设计无规定者,浅色按白水泥用量的4%、深色10%计算。
10.2工程量计算规则
10.2.1 地面垫层,应按设计规定厚度乘以地面找平层面积(应扣除地沟所占面积)以体积计算。基础垫层按实铺体积计算。
10.2.2 地而找平层、整体面层均接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等所占面积(不需作面层的地沟盖板所古面积,亦应扣除),不扣除柱、垛、间壁端、附墙烟囱及面
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但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亦不增加。
10.2.3 块料面层(包括本地板),应按图示尺寸实铺面积计算,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和壁龛的开口部分的工程量并入相应的面层内计算。
10.2.4 楼梯面层(包括踏步、平台以及小于500mm宽的楼梯井)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与楼板(走廊)连接,应算至楼梯连接梁的外侧。
10.2.5 台阶面层(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沿300mm)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2.6 其他:
1 踢脚板按延长米计算,洞口、空圈长度不予扣除,洞口、空圈、附墙烟囱等侧壁长度亦不增加。柱踢脚板工程量合并计算。
2 散水、防滑坡道按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3 栏杆、扶手包括弯头长度(不包括伸入墙内部分的长度)按延长米计算。其中楼梯栏杆、扶手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其长度可按全部水平投影长度乘以系数1.15计算。弯头按个另行计算。
4 防滑条按楼梯踏步两端距离减300mm以延长米计算。
5 明沟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