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定额内容包括
(一)管道注剂法密封
(二)法兰注剂法密封
(三)填料函注剂法密封
(四)管道紧固法密封(钢丝绳)
(五)法兰紧固法密封(钢丝绳)
(六)包盒子密封
(七)粘接密封
二、使用方法:
(一)带压密封作业介质具有毒害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或密封部位外壁温度超过150℃需采用特殊防护措施时,执行定额项目人工工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20,不再执行总说明中佩戴空气呼吸器施工作业降效规定。
(二)高压管道、法兰、填料函注剂法密封,执行P<10.0MPa子目,定额基价乘以系数1.50。
(三)管道弯头、三通、阀体、法兰焊口等特殊位置的注剂法密封执行管道注剂法密封项目,密封注剂、注剂阀消耗量按实计取,定额人工工日、机械台班消耗量按下式调整:
人工、机械调整系数=实际注剂量/定额注剂量。
(四)公称直径>DN500的管道、法兰、填料函注剂法密封项目,执行相应注剂法密封定额DN500项目,定额基价按下式调整:
人工、材料、机械调整系数=实际公称直径/DN500。
(五)设备本体法兰(如换热器头盖法兰等)公称直径>DN500的注剂法密封作业,执行相应法兰注剂法密封DN500子目,密封注剂、注剂阀、夹具消耗量按实计取,定额人工工日、机械台班消耗量按下式调整:
人工、机械调整系数=实际注剂量/DN500注剂量。
(六)采用风镐捻缝密封作业的,根据实际捻缝长度(圆形等非直线部位可换算为周长)执行管道注剂法密封相应项目,定额人工工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0.70,不计主材费用。
(七)自密封阀门带压密封,执行管道注剂法密封相应子目,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乘以系数2.0,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0.50。
(八)注剂法密封夹具调整规定
1.注剂法密封夹具定额按碳钢材质加工制作编制,实际采用耐腐蚀、耐高温或耐低温金属材料时,夹具钢材价格按实调整,定额人工工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30。
2.管道夹具长度定额按≤100mm编制,实际使用加长夹具时,定额基价按下式调整:
人工、材料、机械调整系数=夹具实际长度(mm)/100。
3.注剂法密封夹具厚度定额按<60mm编制,60mm≤夹具厚度<120mm时,夹具消耗量乘以系数2.0。
4.注剂夹具设计制作或安装后不注入密封注剂的,执行注剂法密封相应项目,注剂工器具、注剂阀和密封注剂不计算,定额人工工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0.70。
(九)超出质保期后发生二次泄漏需补充密封注剂处理时,执行注剂法密封相应项目,计取人工工日、密封注剂、注剂工器具、注剂阀消耗量并乘以系数0.3,钢板δ30、双头带帽螺栓等不计算。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带压密封按不同密封方式,以“处”为计量单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