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电气设备拆除分为十一节
第一节
变压器拆除
第二节 配电设备拆除
第三节 母线、绝缘子拆除
第四节 电源装置拆除
第五节
动力、照明控制设备拆除第六节滑触线拆除
第七节 电缆桥架、电缆拆除
第八节 管、线拆除
第九节 照明器具拆除
第十节
防雷及接地装置拆除
第十一节
10kV以下架空线路拆除
二、定额包括的内容
(一)开工前的准备、进场、场地清理等。
(二)设置拆除区域安全警戒设施。
(三)拆除设备及主要材料的场内运输。
(四)因施工场地狭小、邻近设备带电而引起的人工、机械降效。
三、定额不包括的内容
(一)拆除设备的厂外运输。
(二)拆除设备的修复。
四、使用方法
(一)电气设备拆除不包括电缆及电缆头拆除,与拆除设备连接的电缆需利旧时,电缆头拆除执行第一章相应定额项目。
(二)电气设备及主要材料拆除,定额按照拆除工程正常的合理施工组织、机械配备以及正常工作条件下保护性拆除编制。非保护性拆除,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