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动化控制与仪表》共分十四章,包括仪表设备的拆除、安装、调试和仪表材料及附件的拆除、安装、修理等项目。
二、定额不包括的内容
(一)本册定额不包括仪表的检定。
(二)本册定额中未包括仪表与管道、设备连接用螺栓,其消耗量按施工图设计用量加规定的损耗量另行计算。
(三)本册定额未包括放射源保管和安装所发生的措施费,实际结算时根据批准的措施方案或现场签证计算费用。
三、使用方法
(一)仪表位号牌按随设备成套供货考虑。
(二)仪表设备安装项目按照复位安装考虑,新增设备安装执行定额相应项目不进行调整。
(三)生产运行期间的仪表单体调试(在校验间完成),不计取总说明规定的调整系数。
(四)脚手架搭拆费的计取执行总说明中的相关规定。
(五)执行第三册《工业管道》的相应项目
1.调节阀、节流装置、流量计等在管道上的本体拆除与安装;
2.仪表测量一次部件的本体拆除与安装;
3.无损检测;
4.承插式管件安装;承插式管件不包括仪表接头及与压力表圈(弯)配套安装的管件,仪表管路焊接时按照对焊考虑,包括与仪表设备连接用管件安装,管路连接未考虑使用管件连接。
5.超出本册定额列项步距的阀门、管道安装。
(六)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的相应项目
1.仪表工程中电气设备、元件检修、拆除、安装与调试;
2.电缆保护管拆除与敷设;
3.金属支架、仪表盘型钢基础拆除与制作安装;
4.电缆桥架(槽盒)、接地系统、UPS及蓄电池检修、拆除与安装。
(七)隔热、防腐执行第六册《隔热、防腐》的相应项目。
(八)工业电视、工厂通讯执行第八册《电信设备》的相应项目。
(九)超高作业降效增加费
以室外地坪为基准,定额按施工高度距离基准20米以内取定,实际施工高度超过基准20米时,超过部分增加的人工和机械按下表系数计算:
施工高度h(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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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h≤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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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h≤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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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h≤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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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h≤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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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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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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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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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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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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