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拆除包括
(一)衬里拆除
(二)砌筑拆除
(三)管道(含烟风道)内衬拆除
(四)涂料、填料拆除
(五)耐火纤维拆除
(六)龟甲网拆除
二、使用方法
(一)炉窑砌筑的拆除综合考虑各种砖型和砖体类别,执行定额时不得调整。
(二)锚固钉的拆除已包括在相应的砌筑体拆除中,不单独计算拆除费用。
(三)零星工程(拆除面积不足1平方米)执行相应定额项目时,定额人工费和机械费乘以系数1.20。
(四)拆除带钢纤维增强衬里材料,定额人工费和机械费乘以系数1.20。
(五)管道(含烟风道)内衬拆除遇有岔口时,工程量按本册定额第一章安装项目的方法计算。
(六)催化反应-再生设备分布管高耐磨衬里拆除,定额人工费和机械费乘以系数1.20。
(七)砖砌体中炉窑金具件(托砖板、拉砖座、穿筋等)拆除按本册定额第四章炉窑金具件安装相应项目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0.30,材料费和机械费乘以系数0.50。
(八)定额不包括废料分类和外运。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衬里拆除按实际拆除体积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砌筑拆除按实有砌体的体积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