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八册《电信设备》(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共分三章,包括电信线路工程、扩音对讲系统、工业电视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工厂信息网络系统、通信设备的检修、拆除、安装、调试。
一、本册定额概述
(一)项目变化情况
本册定额共分3章22节972个子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收集到的资料修订2009版检修定额的检修、拆除、安装和调试项目。 |
(二)内容变化情况
本册定额修订是根据石化检修企业现有的施工组织、劳动生产率、施工机具配备、施工方法等情况,考虑石化行业生产装置的特点;并吸取各检修企业执行2009版检修定额中反馈的合理化建议,对石化企业内已推广采用的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以现行检修施工及验收规范、检修计划、现场调研数据等资料为依据进行编制。本次定额修订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补充完善2009版检修定额的缺项部分
(1)将门禁设备修订为安全防范系统,增加入侵探测设备、出入口设备、停车场设备、巡更设备的检修、拆除、安装和单体及系统调试等项目。
(2)增加动力环境监控设备、无线通讯设备、大屏幕组合显示墙、投影显示器屏等检修、试验项目。
(3)增加组合电缆敷设、交接箱改接跳线、光模块更换等项目。
2.删除2009版检修定额不适用的项目
(1)删除实际情况中故障、损坏后无法检修或通常直接采取更换处理的电信设备检修子目。
(2)删除模块清洗、电话电缆架空引入装置、电缆槽道、走线架等。
3.针对通常仅发生更换工作内容的设备元器件设置更换子目。
4.修订工程量计算规则
将定额实际不发生或实际工作内容不相符的内容进行剔除或重新组合,修订工程量计算规则。如取消成套的系统调试子目,将检修后设备的回路调试组合进电信设备的单体测试中。
5.调整完善2009版检修定额费用不合理项目。
费用降低项目:光纤熔接、光缆敷设、扩音对讲、火灾报警等调试类项目。
二、本册定额编制依据
(一)定额依据
1.《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2009版)第八册《电信设备》;
2.《石油化工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9版)第十册《电信安装工程》。
(二)标准规范依据
国家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其他行业发布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标准。
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石油化工电信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T3563-2017);
2.《石油化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SH/T3568-2019);
3.《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16);
4.《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50374-2018);
5.《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GB51171-2016);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19);
7.《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GB16280-2014);
8.《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2006);
9.《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2007);
10.《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17);
11.《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12.《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18);
13.《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2015)。
(三)其它资料
1.调研收集的基础资料;
2.相关标准图集和技术手册;
3.电信设备及材料的产品说明书。
三、本册定额的特点和思路
(一)定额按照电信设备的检修、拆除、安装、调试项目编制。
(二)编制人员根据调研资料和检修工程的实际情况,对2009版检修定额进行补充完善,遵循“量真价实,贴近市场”的原则对人工工日、材料消耗、机械台班进行取定。
1.人工工日: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及调研资料进行取定。
2.材料消耗:将2009版检修定额中已被淘汰的材料用新型材料替换,同时对消耗量进行了重新取定。
3.机械台班:按照实际检修工程的情况,调整了运输和起重机械种类、规格、型号。
4.仪器仪表台班:修订原2009版定额中调试用仪器仪表的名称、规格、型号、台班单价等,使其费用更符合检修工程的实际情况。
(三)定额子目列项方式、工程量计算规则更贴近检修实际工况和工程特点。
(四)电信系统调试按在原有系统基础上进行调试、联调等工作考虑,不包括系统程序装载、组态、技术参数设置、软件功能等新安装系统调试内容。系统调试工作内容直接列入前端设备单体测试子目中或单独按“点”计算系统回路调试。
四、本册定额使用中的共性问题
(一)定额包括的内容
1.熟悉技术资料、图纸,了解现场。
2.熟悉有关规程、规定,办理工作票等。
3.设备的修理、更换插件、清扫、常规测试、整理连线、记录测试数据、建立维修档案。
4.电信设备拆除时与其它设备的断开工作。
5.配合质量验收,不同工种间的交叉配合等。
6.检修资料的记录和整理。
(二)定额不包括的内容
1.除锈、防腐工作。
2.土建工程。
3.消防部门负责的消防验收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4.防雷装置的检测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三)与其它相关册定额的关系
1.电源装置、电缆桥架(槽盒)、防雷及接地装置、电力电缆、控制电缆、保护管检修、拆除及安装;电力电缆头、控制电缆头制作安装;铁构件的拆除、制作安装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
2.除锈、防腐执行第六册《隔热、防腐》。
(四)册说明变化情况
增加超高作业降效增加费计算系数:以室外地坪为基准,定额按施工高度距离基准20米以内取定,实际施工高度超过基准20米时,超过部分按定额人工费和机械费分别乘以表中规定系数计取。
安装高度h(米) | 20<h≤40 | 40<h≤60 | 60<h≤80 | 80<h≤100 |
超高作业降效增加费系数 | 0.2 | 0.3 | 0.5 | 0.8 |
五、本册定额各章内容介绍
(一)电信设备检修(定额第一章)
1.本章定额主要内容
本章分为八节,包括电信线路检修、扩音对讲系统检修、工业电视监控系统检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修、安全防范系统检修、工厂信息网络系统检修、通信设备检修、电信设备调试。
2.定额不包括的内容
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控制装置检修。
3.使用定额应注意的问题
(1)在已建天棚吊顶内进行检修线缆、掏纤等电信线路工程作业,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20。
(2)组合电缆检查、线缆头更换按实际发生工作分别执行相应类型线缆的检查、线缆头更换子目。
(3)工业电视监控系统摄像机检修已组合摄像头、防护罩、镜头、云台及附属设备。
(4)液晶拼接屏检修按单台计算,执行监视器(电视机)检修定额项目。
(5)巡更点设备检修执行出入口目标识别设备读卡器检修子目。
(6)电插锁执行电控锁定额项目。
(7)电信系统调试根据检修作业工况,考虑在原有系统基础上进行调试、联调等工作,不包括系统程序装载、组态、技术参数设置、软件功能等新安装系统调试内容。
(8)扩音对讲、摄像机、视频会议、火灾报警探测器、报警控制设备等前端设备调试均组合了回路联调工作,不再单独计算系统调试。
4.电信线路检修(本章第一节)
(1)双绞线缆检查、更换线缆头,以“根”为计量单位计算。工作内容为准备、清扫、线路整理、查找故障原因、更换接头、制作标记、资料整理。
(2)机架、机柜检修,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工作内容为准备、清扫、除尘、一般故障处理、接地检查处理、标签制作、资料整理。
(3)光缆检查区分12、36、72、96、144、288芯以下,以“根”为计量单位计算。工作内容为准备、清扫、线路整理、查找故障原因、一般故障处理、制作标记、资料整理。
(4)光缆接续区分4、12、24、36、48、72、96、144、288芯以下,以“根”为计量单位计算。工作内容为检验器材、确定接头位置、熔接纤芯、接续加强芯、盘绕固定预留光纤、复测衰减、资料整理。
(5)视频电缆、电话线、音频隔离线检查、线缆头更换,以“根”为计量单位计算。
(6)音频电缆检查、线缆头更换区分10、24、32、64、128芯以下,以“根”为计量单位计算。
(7)屏蔽线检查、线缆头更换区分4、6、12、16芯以下,以“根”为计量单位计算。
(8)分线箱、接线盒检修区分半周长度,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信息插座清扫检查,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工作内容为准备、清扫、除尘、一般故障处理、接地检查处理、标签制作、资料整理。
(9)交接箱改接跳线,以“10对”为计量单位计算。工作内容为核对、改连、试通、整理。
(10)双绞线、光缆、通信电缆故障查找以“条”为计量单位计算。工作内容为资料准备、测试、数据记录、资料整理。
5.扩音对讲系统检修(本章第二节)
(1)扩音对讲系统话站检修区分防爆型、普通型,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2)扩音对讲话机检修区分防爆型、普通型,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3)扩音对讲系统扬声器检修区分防爆型、普通型,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4)扩音对讲系统其它设备检修区分扩音转换器、阻抗均衡器、功率放大器(增音器)、控制器,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5)工作内容为准备、设备清扫、查找故障原因、更换损坏部件、清理现场、资料整理。
6.工业电视监控系统检修(本章第三节)
(1)工业电视监控系统摄像机检修区分防爆型、筒型(枪型)、球型、半球型、高速智能摄像机、红外光源摄像机,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工作内容为准备、镜头清洁、信号测试、线路整理、查找故障原因、一般故障处理、资料整理。
(2)摄像机镜头更换区分定焦距、变焦变倍,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3)摄像机防护罩更换区分普通型、防酸(密封)型、全天候型、防爆型,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4)摄像机附属设备检修区分照明、吹扫装置、冷却装置、加热装置,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5)监视器(电视机)检修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投影显示屏、大屏幕组合显示墙检修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计算。工作内容为准备、清扫、信号测试、线路整理、一般故障处理、资料整理。
(6)视频控制设备、音频、视频及脉冲分配器、补偿器、编码器、解码器、光端机、光纤收发器、录像设备检修,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7)视频会议设备检修区分多点控制器、视频会议终端、调音台、功放设备、矩阵,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工作内容为准备、清扫、测试、线路整理、一般故障处理、资料整理。
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修(本章第四节)
(1)点型探测器检修区分感烟、感温、红外光束、火焰、可燃气体、多功能,按防爆和非防爆编制,以“只”为计量单位计算。
(2)线型探测器检修,以“1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信号转换装置检修,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3)空气采样管检修,以“米”为计量单位计算。极早期空气采样报警器检修,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4)声光报警器、消防警铃、电话分机、电话插孔、消防广播扬声器检修,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5)火灾报警按钮检修区分普通、防爆,以“只”为计量单位计算。
(6)消防输入输出模块检修,以“只”为计量单位计算。模块(端子)箱检修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7)报警控制器检修区分64、128、256、512、1000、2000、5000点以下及5000点以上,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8)报警联动控制器检修区分64、128、256、512、1000点以下、1000点以上,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9)报警联动一体机检修区分64、128、256、512、1000、2000、5000点以下及5000点以上,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10)消防广播控制柜、录放盘、矩阵、分配器、消防通讯电话交换机、火灾报警控制微机、图形显示及打印终端、重复显示器、远程控制器检修,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11)工作内容为资料准备、清扫、查找故障原因、一般故障处理、数据记录、资料整理建档。
8.安全防范系统检修(本章第五节)
(1)入侵探测器检修区分点式、对射式,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2)震动电缆、振动光缆、周界报警围栏检修,按单线敷设长度,以“10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3)现场控制器、报警控制器检修,地址模块更换,警灯、警铃、警号、显示控制单元检修,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4)读卡器、采集器、识别器、出入门按钮、多功能识别器、门禁控制器检修,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5)电控锁、电磁吸力锁、电子密码锁、自动闭门器、电动门执行机构检修,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6)摆闸、翼闸、速通门、三辊闸、滚闸检修,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7)停车场显示设备区分停车场、出入口标志牌、空满标志牌、车位占用显示牌、通行诱导信息牌检修,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8)手动栏杆、电动栏杆、车辆牌照识别装置、挡车器检修,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9)LED可变信息标志区分门架式、悬臂式、立柱式检修,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10)环形线圈车辆检测器检修,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11)工作内容为准备、设备清扫、查找故障原因、更换损坏部件、清理现场、资料整理。
9.工厂信息网络系统检修(本章第六节)
(1)工厂信息网络系统附属终端设备检修区分微机硬件、打印机、绘图仪、扫描仪、传真机、投影仪、数字化仪、多功能一体机、模/数、数/模转换器、KVM切换器,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2)接口卡更换区分以太网卡、多用户卡、视频卡、各种卡,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内存条以“条”为计量单位计算。
(3)网络集线器设备更换,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4)局域网交换机设备检修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5)路由器、适配器、中继器设备检修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6)防火墙设备检修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7)调制解调器设备检修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8)放大器、用户分支器、分配器、均衡器、衰减器更换,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9)无线设备检修区分室内、室外,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10)动力环境设备检修区分温湿度传感器、水浸传感器、其它传感器,以“只”为计量单位计算,监控主机检修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11)以上设备检修项目工作内容为准备、清洁、接口检查、信号测试、线路整理、查找故障原因,更换损坏部件,整理资料建档。
(12)以上设备更换工作内容为准备、清洁、接口检查、信号测试、线路整理、查找故障原因、更换、整理资料。
10.通信设备检修(本章第七节)
(1)程控用户交换机检修按照64、128、300、500、1000门以下,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2)电话单机检修以“部”为计量单位计算。
(3)程控电话附属设备检修区分电源变换器、电源逆变器、直流电源箱、话务台告警设备,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4)电涌保护器更换区分信号电涌保护器、电源电涌保护器、总线隔离器,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5)以上设备检修项目工作内容为准备、设备清扫、接口检查、线路整理、查找故障原因、一般故障处理、资料整理。
(6)以上设备更换工作内容为准备、清洁、接口检查、线路整理、查找故障原因、更换、整理资料。
11.电信设备调试(本章第八节)
(1)电信线路测试
1)工作内容主要有准备、测试、记录数据、资料整理。
2)双绞线缆、光纤测试,以“链路”为计量单位计算。
3)大对数线缆测试,以“10对”为计量单位计算。
(2)扩音对讲话站、话机调试,以“点”为计量单位计算。工作内容为线路检查,系统试验,记录。
(3)工业电视监控设备调试
1)工作内容主要有线路检查、单台测试、系统调试、数据记录等。
2)摄像机、视频控制器、分配器、补偿器、光端机、光纤收发器、录像设备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3)视频会议设备调试,以“台”“点”为计量单位计算。
(4)火灾自动报警设备调试
1)工作内容主要有资料准备、检查连接线、编码、功能测试、回路联调、资料记录等。
2)感烟、感温、火焰、可燃气体、多功能探测器,防爆探测器调试,以“只”为计量单位计算。
3)红外光束探测器调试,以“对”为计量单位计算。
4)线型探测器调试,按探测器长度,以“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5)火灾报警按钮、消防专用模块调试,以“只”为计量单位计算。
6)声光报警器、警铃、消防电话、电话插孔、消防广播扬声器调试,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7)报警控制器调试区分32、64、128、256、512点以下及5000点以上,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8)报警联动控制器调试区分32、64、128、256、512点以下,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9)报警联动一体机调试区分32、64、128、256、512、1000点以下,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10)远程控制器调试区分3路、5路、16路以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11)重复显示器、录放盘、矩阵、广播分配器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12)水灭火控制装置调试、防火控制装置调试,以“点”为计量单位计算。
(5)安全防范设备调试
1)工作内容主要有资料准备、连接检查、本体测试、回路调试、数据记录等。
2)入侵探测设备、入侵报警控制器、入侵报警中心显示设备、巡更设备调试,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3)震动电缆、振动光缆、周界报警围栏调试,以“条”为计量单位计算。
4)入侵报警信号传输设备、出入口目标识别设备、控制设备、执行机构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5)人行闸机调试,以“通道”为计量单位计算。
6)震动电缆、振动光缆、周界报警围栏调试,以“条”为计量单位计算。
7)停车场管理设备调试,以“台”“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8)入侵报警系统调试,按终端设备数量,以“点”计量单位计算。
9)出入口控制系统调试,按终端设备数量,以“门”计量单位计算。
(6)工厂信息网络设备调试
1)工作内容主要有资料准备、连接检查、设备加电、调试、资料整理建档。
2)终端附属设备、集线器、交换机、路由器、适配器、防火墙、调制解调器等设备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3)无线设备调试,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4)动力环境监控设备调试,以“套”“只”为计量单位计算。
5)网络系统软件调试,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6)计算机及网络信息点调试,以“10点”为计量单位计算。
(7)通信设备调试
1)工作内容主要有检查、通电测试、程序装入、连通测试等。
2)程控用户交换机调试区分64、128、300、500、1000门以下,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3)有源光网络、无源光网络设备调试,以“端口”为计量单位计算。
4)语音电话系统调试,以“10线”“端口”为计量单位计算。
5)无线通讯设备调试,以“台”“站”“副”“条”为计量单位计算。
6)无线通信系统调试,按无线终端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7)电涌保护器调试区分信号电涌保护器、电源电涌保护器、总线隔离器,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电信设备拆除(定额第二章)
1.本章定额包括七节,分别是电信线路拆除、扩音对讲系统拆除、工业电视监控系统拆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拆除、安全防范系统拆除、工厂信息网络系统拆除、通信设备拆除。
2.使用定额应注意的问题
(1)电信设备及主要材料拆除定额按照拆除工程正常的合理施工组织、机械配备以及正常工作条件下的保护性拆除编制。非保护性拆除,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0.60。
(2)工业电视监控系统摄像机拆除组合了摄像头、防护罩、镜头、云台。
(3)在已建天棚吊顶内拆除线缆时,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30。
(4)拆除项目的工作内容为资料准备、制作标记、保护性拆除、清理现场。
3.电信线路拆除(本章第一节)
(1)双绞线缆拆除以“10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跳线拆除以“根”为计量单位计算。
(2)大对数线缆拆除区分10、25、50、100、200、400、600、800对以下,以“10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3)模块式信息插座、信息插座盒、光纤信息插座、电视插座拆除,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4)光缆拆除区分4、12、36、72、96、144、288芯以下,以“10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5)光分路器、光纤连接盘拆除,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6)机架、机柜拆除,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7)视频同轴电缆、电话线、音频隔离线、组合电缆拆除,以“10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8)音频电缆拆除区分10、24、32、64、128芯以下,以“10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9)屏蔽线拆除区分4、6、12、16芯以下,以“10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10)分线箱、接线盒拆除区分半周长度,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线缆管理器拆除,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11)光缆终端盒拆除区分24、96芯以下,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12)跳线架、配线架拆除:跳线架拆除区分跳线架100、400对以下,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配线架拆除区分配线架24口以下、96口以下,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4.扩音对讲系统拆除(本章第二节)
(1)扩音对讲系统话站拆除区分防爆型、普通型,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2)扩音对讲话机拆除区分防爆型、普通型,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3)扩音对讲系统扬声器拆除区分防爆型、普通型,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5.工业电视监控系统拆除(本章第三节)
(1)工业电视监控系统摄像机拆除区分防爆型、筒型(枪型)、球型、半球型,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2)摄像机防护罩拆除区分普通型、防酸(密封)型、全天候型、防爆型,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3)摄像机附属设备拆除区分照明、吹扫装置、冷却装置、加热装置,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4)控制台、监视器柜架区分单联控制台、双联控制台、监视器吊架,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电视墙拆除区分12、24台以下,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监视器拆除区分台装、吊装、盘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投影显示屏、大屏幕组合显示墙拆除,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5)视频控制设备、音频、视频及脉冲分配器、补偿器、编码器、解码器、光端机、光纤收发器、录像设备拆除,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6)视频会议设备拆除区分多点控制器、视频会议终端、调音台、功放设备、矩阵,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6.火灾报警系统拆除(本章第四节)
(1)点型探测器拆除区分感烟、感温、火焰、可燃气体、多功能按防爆和非防爆编制,以“只”为计量单位计算;红外光束探测器拆除,以“对”为计量单位计算。
(2)线型探测器拆除以“1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信号转换装置、耦合器模块拆除,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3)空气采样管拆除以“米”为计量单位计算。极早期空气采样报警器拆除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4)声光报警器、消防警铃、电话分机、电话插孔、消防广播扬声器拆除,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5)火灾报警按钮拆除区分普通、防爆型,以“只”为计量单位计算。
(6)消防输入输出模块拆除以“只”为计量单位计算。模块(端子)箱拆除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7)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报警联动一体机拆除,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8)消防广播控制柜、录放盘、矩阵、分配器、消防通讯电话交换机、火灾报警控制微机、图形显示及打印终端、重复显示器、远程控制器拆除,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7.安全防范系统拆除(本章第五节)
(1)入侵探测器拆除区分点式、对射式,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2)震动电缆、振动光缆、周界报警围栏拆除,按单线长度,以“10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3)现场控制器、报警控制器、地址模块、警灯、警铃、警号、显示控制单元拆除,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4)信号发送器、信号接收机、联动通讯接口拆除,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5)读卡器、采集器、识别器、出入门按钮、多功能识别器、门禁控制器拆除,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6)电控锁、电磁吸力锁、电子密码锁、自动闭门器、电动门执行机构拆除,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7)摆闸、翼闸、速通门、三辊闸、滚闸拆除,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8)停车场显示设备区分停车场、出入口标志牌、空满标志牌、车位占用显示牌、通行诱导信息牌拆除,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9)手动栏杆、电动栏杆、车辆牌照识别装置、挡车器拆除,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10)LED可变信息标志区分门架式、悬臂式、立柱式拆除,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11)环形线圈车辆检测器拆除,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8.工厂信息网络系统拆除(本章第六节)
(1)工厂信息网络系统附属终端设备拆除区分微机硬件、打印机、绘图仪、扫描仪、传真机、投影仪、数字化仪、多功能一体机、模/数、数/模转换器、KVM切换器,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2)局域网交换机设备拆除,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3)路由器、适配器、中继器设备拆除,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4)防火墙设备拆除,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5)网桥、调制解调器、工作站、台式计算机拆除,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6)插箱拆除区分固定式、翻转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7)无线设备拆除,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8)动力环境设备传感器拆除,以“只”为计量单位计算;监控主机检修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9.通信设备拆除(本章第七节)
(1)程控用户交换机拆除区分64、128、300、500、1000门以下,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2)电话单机拆除,以“部”为计量单位计算。
(3)程控电话附属设备、用户集线器拆除,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4)基站设备拆除区分壁挂式、落地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直放站设备拆除,以“站”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电信设备安装(定额第三章)
1.本章定额包括七节,分别是电信线路敷设、扩音对讲系统安装、工业电视监控系统安装、火灾报警系统安装、安全防范系统安装、工厂信息网络系统安装、通信设备安装。
2.定额不包括的内容
本章定额不包括单体调试和系统调试。
3.使用定额应注意的问题
(1)双绞线缆的敷设,跳线制作、安装定额项目按六类非屏蔽双绞线缆编制,屏蔽双绞线缆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20。
(2)线缆在已建天棚吊顶内敷设时,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50。
(3)电信系统单根线缆在桥架、管内或电缆沟内混合敷设超过1.50千米时,线缆敷设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30。
(4)线缆敷设定额适用于在电缆桥架、穿线管、电缆沟、直埋、槽道、室内地槽和活动地板下施工。
(5)音频电缆敷设综合考虑了除卡侬头、莲花头等音频专用接头外的一般端头制作和卡线、接线工作内容,实际发生音频专用接头制作安装可单独执行定额相应项目。
(6)低分布参数电缆敷设执行屏蔽线缆敷设相应定额项目。
(7)组合电缆敷设适用于光电综合电缆、视频(音频)电源综合电缆。
(8)防爆分线(接线)箱安装执行分线(接线)箱安装定额项目,定额基价乘以系数1.20。
(9)摄像机安装不包括支撑杆、立杆安装。
(10)防爆型内窥镜高温摄像机及进退装置安装调试执行防爆摄像机(一体机)安装调试定额项目,定额人工费、材料费乘以系数1.60。
(11)气源管、气源软管、气源阀门、防爆型冷却系统气路箱安装执行第五册《自动化控制与仪表安装工程》相关定额项目。
(12)大屏幕组合显示墙安装不包括支撑架的安装。
(13)工业电视监控系统摄像机的安装组合了摄像头、防护罩、镜头、云台。
(14)光纤光栅、分布式光纤安装不包括光纤熔接焊。
(1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按照《石油化工企业电信设计规范》规定执行。
(16)防爆型火灾报警端子箱、模块箱安装,执行相应非防爆设备安装项目,定额基价乘以系数1.20。
(17)振动光缆安装不包括光纤熔接焊及光纤测试。
(18)限速标志牌安装执行停车场显示设备通行诱导信息牌安装定额项目。
(19)有源光网络设备,以设备的外接端口为计量单位,一收一发为一个“端口”。
4.电信线路敷设(本章第一节)
(1)双绞线缆敷设以“10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跳线制作、卡接以“根”为计量单位计算。
(2)大对数线缆敷设区分10、25、50、100、200、400、600、800对以下,以“10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3)模块式信息插座、信息插座盒、光纤信息插座、电视插座安装,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4)光缆敷设区分4、12、36、72、96、144、288芯以下,以“10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5)光分路器、光纤连接盘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6)机架、机柜安装区分挂墙式、落地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7)视频同轴电缆、电话线、音频隔离线、组合电缆敷设,以“10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8)音频电缆敷设区分10、24、32、64、128芯以下,以“10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9)屏蔽线敷设区分4、6、12、16芯以下,以“10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10)组合电缆敷设以“10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11)分线箱、接线盒安装区分半周长度,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线缆管理器安装区分1U、2U,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12)光缆终端盒安装区分4、12、24、48、72、96芯以下,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13)跳线架、配线架安装:跳线架安装区分跳线架100、200、400对以下,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配线架安装区分配线架12、24、48、96口,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5.扩音对讲系统安装(本章第二节)
(1)扩音对讲系统话站安装区分防爆型、普通型,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2)扩音对讲话机安装区分防爆型、普通型,无线对讲电话机区分防爆型、普通型,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3)扩音对讲系统扬声器安装区分防爆型(带安装支架及驱动器)、普通型,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4)工作内容为开箱、检查、清洁、搬运、划线定位、安装、固定、清理。
6.工业电视监控系统安装(本章第三节)
(1)工业电视监控系统摄像机安装区分防爆型、筒型(枪型)、球型、半球型、高速智能摄像机、红外光源摄像机,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2)摄像机镜头安装区分定焦距、变焦变倍,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3)摄像机防护罩安装区分普通型、防酸(密封)型、全天候型、防爆型,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4)摄像机支架安装区分壁式、悬挂式、立柱式,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5)摄像机附属设备安装区分照明、吹扫装置、冷却装置、加热装置,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6)防护箱安装区分防爆、非防爆型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7)监视器(电视机)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投影显示屏、大屏幕组合显示墙安装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8)视频控制设备、音频、视频及脉冲分配器、补偿器、编码器、解码器、光端机、光纤收发器、录像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9)视频会议设备安装区分多点控制器、视频会议终端、调音台、功放设备、矩阵,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7.火灾报警系统安装(本章第四节)
(1)点型探测器安装区分感烟、感温、火焰、可燃气体、多功能按防爆和非防爆编制,以“只”为计量单位计算;红外光束探测器安装,以“对”为计量单位计算。
(2)线型探测器安装以“1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信号转换装置、耦合器模块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3)空气采样管安装以“米”为计量单位计算。极早期空气采样报警器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4)声光报警器、消防警铃、电话分机、电话插孔、消防广播扬声器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5)火灾报警按钮安装,区分普通、防爆型,以“只”为计量单位计算。
(6)消防输入输出模块安装以“只”为计量单位计算。模块(端子)箱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7)报警控制器安装区分64、128、256、512点以下及5000点以上,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8)报警联动控制器安装区分64、128、256、512点以下,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9)报警联动一体机安装区分64、128、256、512、1000点以下,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10)消防广播控制柜、录放盘、矩阵、分配器、消防通讯电话交换机、火灾报警控制微机、图形显示及打印终端、重复显示器、远程控制器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8.安全防范系统安装(本章第五节)
(1)入侵探测器安装区分点式、对射式,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2)震动电缆、振动光缆、周界报警围栏安装,按单线敷设长度,以“10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3)现场控制器、报警控制器安装,地址模块安装,警灯、警铃、警号、显示控制单元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4)读卡器、采集器、识别器、出入门按钮、多功能识别器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5)门禁控制器安装区分单门、双门、四门、八门、十六门,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6)电控锁、电磁吸力锁、电子密码锁、自动闭门器、电动门执行机构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7)摆闸、翼闸、速通门、三辊闸、滚闸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8)停车场显示设备区分停车场、出入口标志牌、空满标志牌、车位占用显示牌、通行诱导信息牌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9)手动栏杆、电动栏杆、车辆牌照识别装置、挡车器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10)LED可变信息标志区分门架式、悬臂式、立柱式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11)环形线圈车辆检测器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9.工厂信息网络系统安装(本章第六节)
(1)工厂信息网络系统附属终端设备安装区分微机硬件、打印机、绘图仪、扫描仪、传真机、投影仪、数字化仪、多功能一体机、模/数、数/模转换器、KVM切换器,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2)接口卡安装区分以太网卡、多用户卡、视频卡、各种卡,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内存条以“条”为计量单位计算。接口板安装区分电口板、光口板、主控板、其他板,以“块”为计量单位计算。
(3)网络集线器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4)局域网交换机设备安装区分固定配置式、插槽式、光纤通道,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5)路由器、适配器、中继器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6)防火墙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7)调制解调器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8)无线设备安装区分室内、室外,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9)动力环境设备安装区分温湿度传感器、水浸传感器、其它传感器,以“只”为计量单位计算,监控主机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10.通信设备安装(本章第七节)
(1)程控用户交换机安装区分32、64、128、300、500、1000门以下,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2)电话单机安装以“部”为计量单位计算。
(3)程控电话附属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4)用户集线器安装,以“480线/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5)有源光网络设备:子机框及公共单元盘安装以“架”为计量单位计算;传输设备接口盘安装以“端口”为计量单位计算。
(6)无源光网络设备:光线路终端(OLT)设备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光网络单元安装(ONU)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7)基站设备安装区分壁挂式、落地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直放站设备安装,以“站”为计量单位计算。
(8)天线安装区分室内、室外,以“副”为计量单位计算;馈线安装以“条”为计量单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