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用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措施项目,共四章。
二、通用工程定额适用于城镇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市政工程,通用于《市政工程计价定额(上中下册)》其他专业部分(专业部分中指明不适用的除外)。
三、通用工程定额编制依据。
1.《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2013。
2.《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 1-31-2015。
四、凡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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