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定额包括生活垃圾卫生填埋、生活垃圾焚烧,共两章。
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定额适用于城镇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生活垃圾设施工程。
三、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定额编制依据:
1.《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2013。
2.《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 1-31-2015。
四、凡本定额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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