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路灯工程包括变配电设备工程,10kV 以下架空线路工程,电缆工程,配管、配线工程,照明器具安装工程,防雷接地装置工程,共六章。
二、路灯工程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城镇道路、市政地下通道的照明工程,不适用于维修改造及庭院(园)内的照明工程。
三、路灯工程定额编制依据:
1.《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2013。
2.《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 1-31-2015。
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
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2006。
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2006。
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66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3-2014。
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8-2010。
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7-2010。
四、路灯工程定额与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相关项目的界线划分,以路灯系统与城市供电系统相交为界,界线以内执行本定额。
五、本定额不包括线路参数的测定、运行和系统调试工作。
六、本定额电压等级按10kV 以下考虑。
七、本定额中除另有说明外,均不含土石方项目,如发生执行“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
八、路灯设施迁移、迁改的保护性拆除费用按相应项目人工加机械之和乘以系数0.5。
九、本定额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