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包括堆砌土山丘、堆砌假山、景石、塑假山、园林小品装饰、栏杆、园林桌椅凳、其他杂项、原木、竹构建、水池、花池等。
二、堆砌土山丘指坡顶与坡底高差大于1.0m,且坡度大于30%的土坡堆砌。
三、堆砌假山。
1.假山定额项目按露天、地坪上施工考虑。
2.人造湖石峰、人造山石峰指将若干湖石或山石辅以条石或钢筋混凝土预制板,用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和铁件堆砌,形成石峰造型的一种假山。在假山顶部突出的石块,不执行人造独立峰定额项目。四、景石指天然独块的景石布置。
五、塑假山。
1.塑假山未考虑模型制作费。塑砖骨架假山定额项目已包括砖骨架,如设计要求做部分钢筋混凝土骨架或其他材料骨架时,按比例进行换算,套用相应的定额项目。
2.塑钢骨架假山的钢骨架制作及安装项目未包括表面喷漆,如设计要求表面喷漆,应另行计算。
六、堆砌假山、塑假山定额项目不包括基础。假山与基础的划分:地面以上按假山计算,地面以下按基础计算,基础执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上下册》相应定额项目。
七、园林小品装饰定额项目均已考虑面层或表层的装饰抹灰和基层抹灰,骨架制作执行相应定额项目。
八、栏杆、桌椅凳及杂项。
1.混凝土栏杆、金属栏杆、塑料栏杆、金属围网等按成品考虑。
2.园林石桌石凳以一桌四凳为一套,长条形石凳一套包括凳面、凳脚;园林桌椅凳等按成品考虑。
3.钢网围墙中的型钢立柱执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上下册》相应定额项目。
4.石球、石灯笼、仿石音箱、石花盆、垃圾桶等按成品考虑。九、本章定额项目不包含园建材料的二次转运和超运距搬运,实际发生时执行第八章相应定额项目。十、本章定额项目不包含脚手架搭拆费用,实际发生时执行第八章相应定额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堆砌土山丘按设计图示土山的水平投影外接矩形面积乘以高度的1/3,以体积计算。
二、堆砌假山。
1.堆砌土山丘,就地取土,无外运土,应删除种植土。
2.堆砌假山的工程量按实际使用石料数量按质量计算。
计算公式一:
W质=R×A矩×H大×Kn式中:A矩——假山不规则平面轮廓的水平投影最大外接矩形面积;
H大——假山石着地点至最高点的垂直距离;
R——石料容重(t/m3)(注:石料为湖石时,R为2.2;其它石料按实调整);
Kn——实体折减系数,其取定值如下表:
序号 | H大 | Kn |
1 | ≤1m | 0.77 |
2 | 1m<X≤3m | 0.653 |
3 | >3m | 0.6 |
计算公式二:堆砌假山工程量(t)=假山石料进场验收数量(t)-进场假山石料剩余数量(t)按实调整)以质量计算 。
3.石峰按石料体积(取其长、宽、高的平均值)乘以石料容重(湖石:2.2t/m3;其它石料按实调整)以质量计算。
三、景石工程量计算公式与石峰工程量计算公式一致。
四、塑假山。
1.塑假山工程量以外围展开面积计算。
2.塑假山钢骨架制作及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五、园林小品装饰。
1.塑树皮按展开面积计算。
2.塑树根、竹、藤条按延长米计算。
3.砖石砌小摆设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4.砖石砌小摆设抹灰面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六、栏杆、桌椅凳及杂项。
1.混凝土栏杆、金属栏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2.塑料栏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3.条椅凳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4.整石坐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5.花瓦什锦窗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窗框外围面积计算。
6.钢网围墙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7.石球、石灯笼、仿石音箱、石花盆及垃圾桶按数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