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本章包括拱顶罐、浮顶罐、加热器制作安装及油罐附件安装等共5节141个子目。
二、油罐制作安装定额:
1.金属材质分为碳钢、不锈钢两类。
2.碳钢拱顶罐分搭接式拱顶罐、对接式拱顶罐。
3.碳钢浮顶罐分单盘浮顶罐、双盘浮顶罐。
4.不锈钢油罐为小容量的对接式拱顶罐。
三、本章定额中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执行其他章、册相应定额:
1.钢板卷材的开卷平直、型钢圈煨制和擗八字、油罐的平台、梯子、栏杆、扶手制作安装.执行本册第六章相应定额。
2.无损探伤,执行本册第七章相应定额。
3.压力试验,执行本册第八章相应定额。
4.油罐胎具制作、安装与拆除,执行本册第九章相应定额。
5.防雷接地,执行第四册相应定额。
6.油罐的除锈、刷油、防腐、保温及衬里工程,执行第十二册相应定额。
7.基础工程,根据设计要求执行相应定额。
四、本章定额均按地上油罐编制,不适用于半地下储罐和洞内储罐。
五、油罐制作安装定额,是按一个工地同时建造同系列两座以上(含两座)油罐考虑的,如果只建造一座时,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六、油罐附件均按成品合格件供货考虑,如附件到货不带孔颈或加强板时,在计算主材费时应列入孔颈和加强板的费用。
七、机加工件、锻件的外委加工,费用另行计算;油罐附件如为自制者,仍按外购件价格计算。
八、所有油罐制作安装定额中场内搬运的运距按100m以内考虑,若现场运距超过100m时,超过部分费用另计。
九、不锈钢储罐的配件安装,均执行碳钢油罐的配件安装定额相应子目,定额乘以系数1.30(不含加热器制作安装)。
十、不锈钢储罐的加热器制作安装,执行碳钢油罐的加热器制作安装相应定额子目。
一、金属油罐本体制作安装定额,应区别种类、容量和构造形式,按设计排版图(如无设计排版图时,可按经批准的制作下料配板图)所示几何尺寸,以金属油罐本体重量计算。
二、金属油罐本体重量包括罐底板、罐壁板、罐顶板、角钢圈、支持圈以及罐体上的搭接、垫板、加强板等的金属重量。
三、金属油罐罐底板、罐壁板、罐顶板均按几何面积展开计算,不扣除罐体上孔洞所占面积。
四、加热器制作安装,依据加热器构造形式、排管长度以设计图示长度计算。
五、加热器连接管制作安装,按主管长度以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六、加热器支座制作安装,依据加热器构造形式以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七、油罐的各种配件,依据配件种类、规格和型号等以设计图示数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