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本章包括:自动报警系统调试、水灭火控制装置调试、防火控制装置调试、气体灭火系统装置调试等四节23个子目。
二、系统调试是指消防报警和灭火系统安装完毕且联通,并达到国家有关消防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进行的全系统检测、调整和试验。
三、定额中不包括气体灭火系统调试试验时采取的安全措施,应另行计算。
四、自动报警系统包括各种探测器、报警器、报警按钮、报警控制器、消防广播、消防电话分机及电话插孔等组成的报警系统。
五、切断非消防电源的点数以执行切断非消防电源的模块数量确定点数。
六、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调试按模块点数执行自动报警系统调试相应子目。
一、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区别不同点数(自动报警系统模块计算点数)按系统计算。
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调试按水流指示器数量计算;消火栓灭火系统按消火栓启泵按钮数量计算;消防水炮控制装置系统调试按水炮数量计算。
三、防火控制装置调试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定额中已包含模块调试。
四、气体灭火系统装置调试按调试、检验和验收所消耗的试验容器总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