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本章包括:钢板桩、灌注桩等二节共184个子目。
二、定额中已综合了对单位工程原桩位打试验桩,不得另行计算。设计要求在出图之前打试验桩的,应另行计算。
三、本章定额子目中不包含桩基检测费,发生时另行计算。
四、打拔临时钢板桩定额中槽钢、工字钢按摊销量编制,消耗量不得调整。
五、人工挖孔桩挖软石定额中破碎剂采用膨胀水泥,如采用其它破碎剂可作相应调整。
六、钢护筒定额中钢护筒按摊销量编制,消耗量不得调整。
七、灌注桩成孔定额中泥浆按普通泥浆(粘土)编制的,若需用膨润土制浆时,可另行计算。
八、土壤岩石类别划分:本章定额按照开挖难易程度,将土壤、岩石按下表划分。
一、钢板桩按质量计算。
二、灌注桩人工挖孔分孔径、孔深、土质按设计图示(含护壁)截面积乘以挖孔深度以体积计算。
三、灌注桩旋挖钻机、回旋钻机、冲击钻机成孔工程量按设计入土深度计算。人土深度是指从地面到桩底的深度;定额中的孔深指护筒顶至桩底(设计标高)深度。
四、灌注桩冲抓钻机成孔按设计桩径截面面积乘以孔深以体积计算。
五、机械成孔灌注桩混凝土按设计桩径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以体积计算。
六、人工挖孔灌注桩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七、钢护筒按护筒质量计算。
八、凿除灌注桩顶钢筋混凝土按设计桩的截面面积乘以凿除长度以体积计算。
九、泥浆运输按体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