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包括:砌砖、砌石、勾缝、砌块、混凝土墙、排水沟、压顶、水池、花饰9节共45个子目。
(二)带有砖柱的围墙,其高出围墙部分的砖柱,执行砖柱相应定额子目,与围墙相连部分,均执行围墙相应定额子目。
(三)标准砖墙体厚度,均按下表规定分别计算:
(五)0.3m3以内的砌体及孔洞填塞等,执行零星砌砖相应定额子目。
(六)混凝土水池,池内底面积在20m2以内者,其池底和池壁定额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25。
(七)布瓦花饰定额是按不磨瓦、轱辘钱花型编制的,不论实际磨瓦与否或摆何种花型,均不调整定额中的瓦件含量。定额中的瓦件含量是按现行一般布瓦规格尺寸编制的。
(八)混凝土花饰安装,适用于采用北京市通用建筑配件图集标准花饰,如设计采用其他非标准花饰,应另行计算。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砖砌挡土墙、沟渠、驳岸、毛石砌墙压顶石和护坡等砖石砌体,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二)外墙: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乘以墙身高度再乘以墙身厚度以体积计算。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内计算。
(三)独立砖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四)围墙:从室外设计地坪算至压顶上表面,有混凝土或石材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砖围墙柱及突出墙面的砖垛部分的工程量并入围墙工程量中。遇有混凝土或布瓦花饰时,应将花饰部分所占的体积扣除。
(五)零星砌砖、砖砌小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六)勾缝按面积计算。
(七)排水沟、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八)现浇混凝土压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混凝土预制块压顶,按设计图示截面积乘以长度以体积计算。
(九)花岗岩压顶厚100mm以内的,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十)水池池底、池壁砌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一)布瓦花饰和混凝土花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