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本章包括:地上和地下工程水电费2节共6个子目。
二、本章工程水电费是指地上工程(高架车站、高架区间)和地下工程(明挖、盖挖、暗挖车站和区间)的主体结构、附属结构和装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所消耗的水电费。
三、土石方工程、围护及支护工程、地基处理及加固工程、盾构工程、地下其他工程、降水和监测工程的工程水电费已包含在相应子目中,不另行计算
五、箱涵工程水电费执行地上区间相应子目。
六、竖井(风井)工程水电费执行地下暗挖车站相应子目。
一、高架车站、地下车站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面积计算。
二、高架区间按设计梁板外缘宽度乘以长度以面积计算。
三、地下区间(不含盾构)按二衬结构设计外缘宽度乘以长度以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