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节构件连接混凝土模板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节包括:共2个子目。
(二)本节定额用于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中,在预制混凝土构件之间连接形成整体构件的现场浇注混凝土的模板。
(三)墙板或柱等预制垂直构件之间设计采用现浇混凝土连接的,当连接长度在1m以内时,其模板可执行本节子目;连接长度超过1m时,执行2012年《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第十七章第二节相应定额子目
(四)定额按照铝合金模板编制,采用其他材质模板时,执行2012年《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第十七章第二节如下定额子目:
1.预制混凝土墙连接处的现浇混凝土模板执行短肢剪力墙模板子目;
2.预制混凝土板连接处的现浇混凝土模板执行补板缝模板子目。
(五)定额中模板、支撑杆件和固定卡具等按摊销进行编制。
(六)构件连接混凝土的支模高度(室外设计地坪至板顶或板面至板底之间高度)按3.6m编制。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构件连接混凝土模板及支撑按模板与现浇混凝土的接触面积计算。单孔面积≤0.3m2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 增加;>0.3m2的孔洞应予以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人墙模板工程量中。
第二节垂直运输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节包括:共21个子目。
(二)本节定额适用于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住宅建筑工程的垂直运输。其他工程的垂直运输执行2012年《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第十七章第三节相应定额子目。
(三)垂直运输以单项工程为单位计算。
(四)垂直运输按单项工程的层数、结构类型、首层建筑面积和预制率划分。
1.单项工程高低跨层数不同时,按最高跨结构层数执行定额子目。
2.单项工程计算层数时,不计算地下室,出屋面楼梯间、电梯间、水箱间及屋顶上不计算建筑面积部分的层数。
3.单项工程±0.000以上部分,由不同独立部分组成时,分别按独立部分的首层建筑面积和预制率执行定额子目。
4.单项工程±0.000以上部分的单层建筑面积大于首层建筑面积时,按最大单层建筑面积执行子目。
5.单项工程±0.000以上为单栋建筑,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结构类型组成:
(1)无变形缝时,按建筑面积所占比重大的结构类型执行相应的定额子目,工程量按单项工程的全部建筑面积计算。
(2)有变形缝时,工程量按不同结构类型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含相应的地下室面积),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6.单项工程±0.000以上由多个不同独立部分组成:
(1)无联体项目时,±0.000以上部分应按不同独立部分的层数、结构类型和预制率分别计算建筑面积;±0.000以下部分按整体计算建筑面积,执行2012年《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第十七章第三节相应定额子目。
(2)有联体项目时,±0.000以上联体部分按层数、结构类型和预制率计算建筑面积(含±0.000以下部分的建筑面积);联体以上独立部分按各 自的层数(均含±0.000以上联体裙房的层数)、结构类型和预制率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五)单项工程的首层建筑面积超过定额子目的基本划分标准后,超过部分按单项工程的全部工程量执行每增加定额子目,不足一个增加步距时按一个增加步距计算。
二、各项费用包括内容
(一)钢筋混凝土基础的单价包括基础土方的开挖、运输、回填,钢筋混凝土基础的钢筋、混凝土、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及场内渣土清运费用,预埋铁件、预埋支腿(或预埋节)的费用。
(二)塔式起重机的台班单价中综合了租赁费、一次进出场及安拆费、附着、接高等费用。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垂直运输按建筑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