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现浇混凝土池底、现浇混凝土池壁(隔墙)、现浇混凝土池柱、现浇混凝土池梁、现浇混凝土池盖、现浇混凝土板、现浇混凝土池槽、现浇混凝土导流壁、导流筒、其他现浇混凝土构件9节共59个子目。
(二)水处理工程混凝土未包括外加剂,发生时另行计算。
(三)水处理工程混凝土项目按非泵送混凝土编制,发生时执行本章相应定额子目。
(四)池类说明:
1.后浇带项目已综合钢丝网相应含量,不另计算。
2.井字梁、框架梁均执行连续梁子目。
3.截面面积在0.04m2
以内的混凝土柱、梁执行小型柱、小梁子目。
4.填充混凝土项目适用于各部位填充。
(五)沉淀池水槽指池壁上的环形溢水槽及纵横U
型水槽,不包括与水槽相连的矩形梁,矩形梁执行梁相应定额子目。
(六)定额中未列项目的构件浇筑执行其他构件定额子目。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预埋件、钢筋、穿墙螺栓及0.3m2
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1.池底工程量包括池壁下部的扩大部分(腋角)。
2.池壁高度自池底上表面算至池盖上表面,池底为锥坡池底时自锥坡底上口起算池壁高度,工程量包括池壁与池壁转角处腋角,不包括池壁上下处的扩大部分(腋角)。
3.池柱高度自池底上表面算至池盖底面,工程量包括柱座、柱帽体积。
4.池盖工程量包括与池壁相连的扩大部分(腋角)体积;肋形盖包括主次梁体积;球形盖自池壁顶面以上计算,包括侧梁体积。
(二)混凝土输送泵按泵送混凝土体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