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包括标志拆除、标志安装和标线安装3节共54个子目。
二、本章适用于车站、区间和站前广场的标志标线改造等工程。
三、参考《北京市轨道交通公共标志和标线技术标准》编制。
四、标志标线按安装方式分为帖附式、壁挂式、悬挂式和落地式四类,不包括带电和可变性标志。
五、对于壁挂、悬挂和落地式标志,定额中仅包含更换版面的工作内容,如整体更换,可另行计算。
六、涉及到有装修面层的标志改造,应考虑拆卸恢复装修面层的相关费用。
七、禁止入内、禁止携带宠物、禁止坐卧停留、禁止触摸、禁止乱扔废弃物、禁止饮食标志等与禁止吸烟标志相似,按150mm×200mm编制,版面内容不同时,均按禁止吸烟定额子目执行。
八、禁止攀登、禁止入洞、禁止摆卖标志等与禁止跳下标志相似,按400mm×600mm编制,版面内容不同时,均按禁止跳下标志定额子目执行。
九、当心绊倒、当心碰头、当心夹手标志等与当心滑跌标志相似,按150mm×200mm编制,版面内容不同时,均按当心滑跌标志定额子目执行。
十、当心触电标志等与注意安全标志相似,按400mm×600mm编制,版面内容不同时,均按注意安全标志定额子目执行。
十一、场外的车站指向标志不含基础及钢立柱,可套用其他章节相关子目。
十二、站名独立字因各条线标准不一致,可按设计参数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标志拆除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车站指向标志和地徽属于特殊标志,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三、除禁止和警示标志以张计算外,其余标志安装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四、标线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