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包括电源设备拆除、电源终端及监控设备拆除、蓄电池安装及充放电、电源系统设备安装、接地装置安装共5节32个子目。
二、UPS不间断电源设备安装(拆除)、高频开关电源设备安装(拆除)均不包含相应蓄电池组的安装(拆除)。
三、蓄电池安装按其额定工作电压、容量大小划分,以组为计量单位综合测算,适用于48V高频开关电源和UPS不间断电源的蓄电池组安装及蓄电池组按规程进行充、放电。
四、蓄电池电极连接按电池带有连接线缆、紧固螺栓、螺母、垫片编制。如采用焊接方式连接则另行计算。
五、电源设备的安装与调测包括进出线、缆的连接,不包括进出线、缆的敷设。
六、充、放电设备安装与调测包括监测控制设备、变阻设备、电源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蓄电池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计算。
二、蓄电池柜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架计算。
三、充放电设备、高频开关电源及UPS不间断电源设备、电源屏、配电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四、高频开关电源和UPS不间断电源的网络终端设备、电源集中监控设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五、接地装置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处计算。
六、绝缘橡胶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