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点型探测器拆除及安装,线型探测器拆除及安装,报警控制器拆除及安装,联动控制器拆除及安装,报警联动一体机拆除及安装,显示装置、远程控制装置拆除及安装,报警装置、按钮拆除及安装,气体灭火装置拆除及安装,消防广播设备拆除及安装,消防通信、报警备用电源拆除及安装,模块(接口)拆除及安装,模块箱拆除及安装,手报箱拆除及安装,大空间高空灭火装置拆除及安装,极早期空气采样装置,其他装置拆除及安装,系统调试共19节218个子目。
二、柜式控制器及琴台式控制器安装均套用落地式安装相应定额子目。
三、本章不包括事故照明及智能疏散指示控制装置安装,如发生可执行《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改造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第四册供电工程相关定额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点型探测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只计算。
二、线型探测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三、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报警联动一体机、显示装置、远程控制装置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四、报警装置、按钮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五、气体喷头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六、储存装置、称重检漏装置、无管网气体灭火装置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七、功放、录音机、吸顶式扬声器、壁挂式音箱、广播分配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八、广播强切按钮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只计算。
九、电话交换机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十、控制模块、报警接口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十一、模块箱、手报箱、大空间高空灭火装置、极早期空气采样报警器、气体灭火控制器、温感电缆探测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十二、空气采样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十三、气体灭火系统管网测试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十四、气体灭火装置调试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十五、自动报警系统调试以站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