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内容包括:混凝土杆组立,钢环圈焊接及水泥杆封顶,钢管杆组立,铁塔组立,拉线制作及安装,杆塔刷漆和杆塔标志牌安装。
二、混凝土杆组立。
1.定额中“每基重量”是指杆身自重与横担、叉梁、脚钉(爬梯)、拉线抱箍等全部杆身组合构件的总重量,不包括底、拉、卡盘的重量。
2.定额以杆型和组合重量的形式表示,已综合考虑了各种电压等级、结构型式、杆高和施工方法。使用时,不能由于施工方法的不同而调整定额。
3.使用中如出现三联杆组立,可按每根单杆重量套用相应单杆定额乘2.5的系数。
4.钢环连接定额只包括钢环的连接与防腐处理。
5.定额不适用于组合杆重在17t或单杆高在42m以上的电杆组立。如实际发生时,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计。
三、钢管杆组立。
1.定额中“每基重量”系指钢管杆杆身自重与横担、螺栓等全部杆身组合构件的总重量。
2.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各种电压等级、结构型式(杆高、杆数等)和施工方法。使用时,不能因施工方法的不同而调整定额。
四、铁塔组立。
1.铁塔组立分为角钢塔组立和钢管塔组立,以“t”为计量单位,铁塔工程量为:铁塔总重量=∑(铁塔本身所有的型钢+连板+螺栓+脚钉+爬梯等)。
2.定额按不同“塔全高”和“每米塔重”设置子目。塔全高指铁塔最长腿基础顶面至塔头顶的总高度。每米塔重指铁塔平均每米的重量,计算公式为:每米塔重=铁塔总重量/塔全高。
3.定额已综合考虑了直线塔与耐张转角塔、自立塔与拉线塔的施工方法,不能因施工方法的不同而调整定额。
4.紧凑型铁塔按相应的铁塔组立定额的人工、机械乘1.1的系数。
5.定额中不包括航空标志(航空警示灯、涂刷标志漆等)安装。
五、拉线制作及安装。
定额已综合考虑了不同材质和规格的拉线制作及安装,适用于单根拉线的制作与安装。如安装“V”型、“Y”型或双拼拉线时,应按2根计算。定额内拉线上把高度按40m以内考虑,如超过40m时,按每增高10m乘1.1的系数,不足10m按10m计列。
六、杆塔刷漆是指杆、塔铁件上刷油漆,工程量按所需刷漆铁件设计重量计算。定额中油漆按普通调和漆考虑,如采用其他油漆时可相应调整材料费。
七、杆塔标志牌需拆装时,按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1.3的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