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条为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投资,进一步提高投资效益,规范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或基础设计)的编制与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石油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石油建设项目其他费用和相关费用计价方法与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投资的国内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油气田)、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以下简称长输管道)、炼油化工工程、油库工程、加油加气加氢站工程等新建、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其他建设项目(包括液化天然气、地下储气库、城市燃气、装备制造、光伏发电、风电场工程、地热供暖等)执行油气田有关内容(特殊说明除外)。海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工程可参考使用(特殊说明除外)。 第三条本方法是编制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其他费用和相关费用的依据,建设单位在实施中应按照市场化的原则严格控制各项费用。 第四条本方法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方法》《建设项目概算编制方法》《石油建设安装工程概算指标》《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等配套使用。建设项目因实际情况需要而增加费用项目、调整费率标准和计算方法的,应经相应的投资主管部门同意。 第五条常规燃煤、燃气、燃油发电供电,通信,铁路,码头,公路,房屋建筑等独立建设项目其他费用原则上执行相关行业有关定额或规定,作为油气田、长输管道、炼油化工工程、油库工程等配套的上述工程,其他费用执行本方法(行业规定的特殊费用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