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适用范围
(1)本册定额适用于石油工业建设项目(包括油气处理、长输管道、站场项目、炼油化工项目)新建、改扩建安装工程中机械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制作与安装工程、工业炉(加热炉)安装工程、工业炉窑砌筑、燃气轮机安装等。
(2)本册定额是编制工程预结算的依据,作为编制概算指标的基础,可作为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参考,可用于编制标底、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施工图预(结)算。
二、编制依据
(一)定额依据
(1)《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3版)第一册《设备安装工程》。
(2)《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版)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二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3)《化工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第一册《设备安装工程》。
(4)《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2009版)第一册《静置设备》。
(5)《石油化工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9版)第一册《设备安装工程》。
(二)主要标准、规范依据:
(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2009);
(2)《制冷设备、空气分离器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2010);
(3)《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2010);
(4)《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2010);
(5)《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0-2010);
(6)《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HG20203-2017);
(7)《压力容器》(GB150.1~GB150.4-2011);
(8)《热交换器》(GB151-2014);
(9)《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2011);
(10)《石油化工静设备现场组焊技术规程》(SH/T3524-2009);
(11)《石油化工铬镍不锈钢、铁镍合金、镍基合金及不锈钢复合钢焊接规范》(SH/T3527-2020);
(12)《石油化工隔热耐磨衬里设备和管道施工质量验收规范》(SH/T3504-2014);
(13)《石油化工大型设备吊装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T3515-2017);
(1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
(15)《催化裂化装置反应再生系统设备施工技术规程》(SH/T3601-2009);
(16)《承压设备用焊接材料订货技术条件》(NB/T47018.1~47018.7-2017);
(17)《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3-2009);
(18)《管式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T3506-2020);
(19)《加热炉安装工程施工规范》(SY/T0404-2016);
(20)《石油化工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T3507-2011);
(21)《石油化工乙烯裂解炉和制氢转化炉施工技术规程》(SH/T3511-2020);
(22)《石油化工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SH/T3538-2017);
(23)《石油化工静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规程》(SH/T3542-2007);
(24)《破碎、粉磨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6-2010);
(25)《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1-2014);
(26)《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309-2017);
(27)《耐火砖形状尺寸第1部分:通用砖》(GB/T2992.1-2011);
(28)《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
(29)《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1-2019、GBZ2.2-2007);
(3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三)其他资料
(1)典型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2)相关的标准图集及技术手册。
(3)起重机性能数据。
三、章节子目设置
本次设备安装工程册的修编对2013版预算定额章节进行了重新划分,增加和删减了部分子目。原定额第一册设备安装工程分机械设备安装、静置设备制作及安装、工业炉(加热炉)安装、工业炉窑砌筑、燃气轮机安装,共5章35节3299个子目,修编后5章34节2463个子目。
修编定额与原定额子目对比表见下表:
修编定额与原定额子目对比表
第一章机械设备安装
本章原定额585个子目。本次修编第一节泵安装,删减子目17个,增加子目一个;第三节风机安装,删减子目12个,修编后定额子目557个。对于泵和风机安装,简化了分类子目,本次修编考虑将施工工序一致,安装要求相同,费用差别不大的安装子目进行了合并。这样既便于使用、减少争议,又可适用于采用工程量清单结算的工程项目。
定额子目主要调整如下:
(1)泵安装,原定额按12类设置,修编后按9类设置。其中单级离心泵及离心式耐腐蚀泵与离心油泵、旋涡泵合并为一类子目,并增加使用说明;增加单级离心泵0.2t子目;电动往复泵、蒸汽往复泵合并为一类子目,其他7个分类子目保持原定额不变。
(2)风机安装,原定额按5类设置,修编后按4类设置。其中离心式通(引)风机与轴流通风机合并一类子目,删减子目12个,并增加使用说明,其他3个分类子目保持原定额不变。
第二章静置设备制作及安装
(1)容器、塔器分片分段制作,考虑容器、换热器整体制作一般都在工厂内进行,施工现场已不再进行非标设备整体制作,取消了原定额容器、塔器分片分段制作,容器、塔器整体制作、换热器整体制作子目,仅保留平底平盖容器、平底锥顶容器、锥底平顶容器整体制作相关子目。相应删除整体设备封头压制胎具、分片封头压制胎具子目。鉴于实际人孔均为成品件,将静置设备附件及胎具制作中设备人孔制作安装调整为设备人孔安装,按碳钢、不锈钢划分以个为单位设置2个定额子目。2013版定额1-586~1-1203共618条子目,调整为1-558~1-738共181条子目。
(2)整合容器、塔器分片分段组对子目,不再区分容器塔器,整合为设备分片分段组对,分段组对按三段两道口考虑,增加、减少组对段数的以系数进行调整;分片组对按照分片到货后组装成整体设备考虑,按设备材质和焊接方式分类,按设备直径划分以“t”为单位设置子目。2013版定额1-1284~1-1347、1-1358~1-1387、1-1423~1-1432共104条子目,调整为1-795~1-822、1-833~1-852共48条子目。
(3)空气分馏塔组对安装子目工作内容修改为:施工准备、吊装组对就位、点焊、焊接、清根、组合件安装、配合检查验收。
(4)2013版定额中一般中低压卧式容器,内有冷却、加热及其他装置碳钢、不锈钢容器、带电极板卧式容器安装,各类型热交换器的安装,予以合并,调整为卧式设备安装,保留带搅拌装置容器的整体安装。按基础标高10m以内、10m<基础标高≤20m、基础标高20m以上分为三类,按设备重量划分以“t”为单位设置子目。2013版定额1-1433~1-1504、1-1547~1-1551、1-1621~1-1789共236条子目,调整为1-888~1-895、1-896~1-897、1-898~1-928共41条子目。
(5)删除空冷器管束安装、风机安装中的垫铁。若风机非安装在成套供货的构架上,则垫铁按实核算。
(6)空冷器风机安装子目工作内容修改为:施工准备、安装、调试,配合检查验收。
(7)高压反应器与高压立式容器安装子目合并,改为“高压设备安装”,按设备重量划分以台为单位设置子目。2013版定额1-1615~1-1620,1-1848~1-1873共32条子目,调整为1-1083~1-1113共31条子目。
(8)增加分布管(分布器)1-1226~1-1239、降液板(受液盘)1-1240~1-1253、分块式破沫网1-1254~1-1267、篦式破沫网1-1268~1-1281等塔内件安装子目56条。
(9)设备填料2013版定额设置16条子目,分别是瓷环乱堆4条、瓷环排列3条、碳钢环乱堆1条、不锈钢环乱堆1条、铝环乱堆1条、塑料环乱堆1条、石英砂/砾石/冷箱珠光砂/木格子/石英石各1条。调整为按乱堆和排列设置项目,以“t”为单位,按材质设置子目,调整为15条子目。碳钢环乱堆和不锈钢环乱堆合并为碳钢(不锈钢)环乱堆。
(10)2013版定额催化剂(触媒)装填1-2062~1-2079共18条子目,是按装置设定的,不具有通用性。调整为按照催化剂(萃取剂)的物理特性即液态、粉末、颗粒三种状态设置子目。子目调整为1-1362~1-1364共3条。
(11)热交换器类设备地面抽芯检查2013版定额共9条子目,鉴于设备制造水平已经提高,已不需现场进行抽芯检查,删除子目9条。
(12)全面调整整体设备(容器、塔器、热交换器)的水压试验项目,为减少子目间的价格差距,水压试验的基础工作与水压试验分开设置子目,以“m3”为单位按低压等级设置子目,中压、高压试验设置调整系数。2013版定额1-2132~1-2267共136条子目,调整为1-1412~1-1420共9条子目。
第三章工业炉(加热炉)安装
为了适应炉类设备广泛采用模块化供货的方式,增加7个相应的定额子目。由2013版定额的249个定额子目,增加7个子目,修编后定额子目256个。
第四章工业炉窑砌筑
本章增加人工涂抹高耐磨衬里子目3个,耐火纤维面喷高温反辐射涂料子目1个。2013版定额383个子目,调整为387个。
第五章燃气轮机安装
本章2013版定额共有111定额子目,全部保留。
四、本册主要施工工序
(一)机械设备安装施工工序
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水平搬运,设备开箱、点件、外观检查、配合基础验收、铲麻面、划线、定位、起重机具装拆、吊装、组装、连接、安放垫铁及地脚螺栓,设备找正、调平、精平、焊接、固定、灌浆、单机试运。
(二)静置设备制作及安装施工工序
(1)静置设备制作:放样号料、切割、坡口、压头卷弧、找圆、伞形盖制作、组对(角钢圈与筒体组对)、焊接、内部附件制作、组装、底板真空试漏、成品倒运堆放等。
(2)分片设备的组对安装:施工准备,半成品清点检查,头盖组对焊接,壁板找圆、坡口修磨,工卡具、临时加固及胎具制作和安装,地面分节分片拼装组对,焊接,基础验收、设置垫铁,吊装准备,吊装检查及分片吊装就位,焊接,无损探伤检查,内件组装、焊接,试压;机具回收及清理。
(3)分段设备的组对安装:施工准备,外观检查,胀圈与加固架制作安装,道木搭设或组装转胎的设置,大段组对,锥体组对,焊接,内固定件焊接,其他配件,基础验收和设置垫铁,吊耳制作安装,无损探伤检查,试压,整体安装,组装工具回收及清理。
(4)整体设备安装:施工准备,设备检验,基础检验和划线定位,垫铁设置,吊装准备,设备吊装就位,设备内件及附件安装,机具的回收及清理。
(5)撬块安装:施工准备,基础处理、垫铁设置、单元整体吊装就位、安装、找正、单元底座上电气仪表连接件组装紧固、单元系统试压、单元调试、配合检查验收。
(6)设备填充:施工准备,场内运输、挑选、冲洗、运输、填充、配合检查验收。
(7)设备组对安装其他项:施工准备,场内运输、放样下料、剪裁切割、滚圆、组对安装、调整、焊接、配合检查验收。
(8)设备压力试验与设备清洗、钝化、脱脂:施工准备、临时输水管线、阀门、盲板及压力表安装与拆除、充水升压、稳压检查、消漏、记录、放水、压缩空气吹扫、配合检查验收。
(三)工业炉(加热炉)安装施工工序
(1)低压锅炉安装施工工序:施工准备,施工地点范围内的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工具器具的运搬,设备开箱、清点、检查、编号、基础验收、划线、铲除麻面,设置垫铁,设备安装,水压试验,配合烘炉、煮炉,配合质量检查、验收和分部试运行。
(2)加热炉制作安装施工工序:基础检查验收、金属结构预制、组对焊接、安装就位、炉体结构附件安装,炉管安装、焊接,管板、管架、砖架及其他附件安装,蒸汽集合管及灭火蒸汽管制作安装,炉管水压试验,加热炉设备附件安装。
(3)乙烯裂解炉制作安装施工程序:基础检查验收、金属材料验收、炉体结构制作、安装、吊装就位,辐射段炉管吊装组对、焊接,对流段炉管安装,炉管试压,炉底、炉墙、炉顶结构安装,梯子、平台安装,检查验收。
(4)废热锅炉安装:基础检查验收、炉体结构组对安装、汽包安装、炉管系统组对安装、炉管系统水压试验,配合烘炉及检查验收。
(5)油气田专业炉安装施工工序:组合安装、吊装就位、安装找正。
(6)其他石油化工工业炉安装施工工序:施工准备、炉体结构及烟道安装、炉管清洗组对焊接、炉管试压、配合烘炉及检查验收。
(四)工业炉窑砌筑施工工序
(1)一般炉窑砌筑:准备、立线杆、放线、材料运输、泥浆搅拌、砌筑、吊装、临时砖加工、勾缝、质量自检等工序。
(2)不定型耐火材料:施工部位的清扫与准备,施工测量放线;现场水平运输、不定型材料的搅拌与输送,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浇注料的浇注与振动、可塑料和捣打料的捣固、喷涂料的喷涂;自然干燥与养护;工作地点的清扫与清废。
五、定额使用说明
第一章机械设备安装
(一)本章定额包括
泵类、压缩机、风机、输送、起重、干燥、分离、过滤、产品成型、包装机械等设备安装工程。
(二)不包括内容
(1)支架、底座、联轴器、键和键槽的加工、制作。
(2)电动机的检查、干燥、配线、调试等。
(3)深井泵扬水管与平面的垂直度测量。
(4)压缩机主机本体循环油(按设备自带考虑)、介质的充灌。
(5)起重设备试运转所需的重物供应和搬运。
(6)设备的拆装检查。
(三)相关说明
(1)离心式水泵、离心式油泵、离心式耐腐蚀泵、离心式杂质泵、旋涡泵、屏蔽泵按离心泵执行。
(2)深井泵橡胶轴承与连接扬水管的螺栓按设备带有考虑。
(3)一般电动往复泵、一般蒸汽往复泵、蒸汽往复油泵按往复泵执行。
(4)除活塞式(V、W、S)压缩机组、离心式压缩机(电动机驱动)、回转式螺杆压缩机、活塞式Z型3系列压缩机为整体安装以外,其他各型压缩机均为解体安装。
(5)活塞式(V型、W型、S型)、扇形及离心式压缩机安装是单级和单轴考虑的,安装同类双极、双轴压缩机时,按相应定额人工费乘以1.40系数。
(6)压缩机安装,原动机是按电动机考虑的,如为汽轮机驱动则相应定额人工费乘以1.14系数。
(7)高中低压离心通风机、排尘(烟)通风机、耐腐蚀离心通风机、防爆离心通风机、锅炉离心通风机、冷暖风机、工业用轴流风机、防爆轴流风机、可调轴流通风机、塑料风机及耐酸陶瓷风机按离心式通(引)风机执行。
(8)设计要求采用其他特殊灌浆材料时,灌浆材料的数量和单价可以换算。
(9)轨道安装项目不包括钢轨、连接板等专用配件和起重机轨道安装材料。
(10)工艺设备运输是指金属预制厂至安装位置之间的运输,最大运距不超过50km。
第二章静置设备制作及安装
(一)静置设备制作
1.定额适用范围
定额是以施工现场的加工条件为基础编制的,定额适用于碳钢、不锈钢Ⅰ类、Ⅱ类金属容器的整体制作,以及手孔、接管、鞍座、支座、地脚螺栓、设备法兰、设备制作胎具等制作与装配。
2.定额包括内容
(1)金属容器整体制作、静置设备附件及胎具制作。
(2)筐式过滤器制作及收发球筒制作,加热缓冲装置制作,水套加热炉制作,火筒式加热炉制作,天然气除油器制作,三相分离器制作(填料式),出砂机构制作安装,填料式游离水脱除器制作,游离水脱除器沉降板制作安装。
(3)沉降罐及φ6m单阀滤罐内部构件制作,沉降罐及φ6m单阀滤罐内部构件安装,斜板箱的制作、安装及乙丙共聚蜂窝板安装。
3.定额不包括内容
(1)容器制作主体项目不包括:各种角钢圈、支撑圈及加固圈的煨制;地脚螺栓制作;设备附属的梯子、平台、栏杆、扶手的制作安装;压力试验与无损探伤检验;预热、后热与整体热处理;工艺评定及产品试板检验。
(2)加热炉、三项分离器、填料式游离水脱除器、天然气除油器主体项目不包括:接管、人手孔、鞍座、支座制作安装;胎具制作安装及拆除;设备附属的梯子、平台、栏杆、扶手制作安装;设备壳体压力试验;预热、后热与整体热处理;集油器、调油(水)阀、测水电极、燃烧器、燃烧道、浮球液位计安装;工艺评定及产品试板检验;设备内外除锈防腐、绝热、保温、衬里;无损探伤检验。
(3)沉降罐、除油器制作安装不包括:沉降罐、除油罐内斜板箱制作安装、罐内填料制作;沉降罐、除油罐双封头中心筒试压;无损探伤检验;沉降罐、除油罐内的管材、型钢除锈、刷漆。
4.其他说明
(1)金属材质分别以碳钢、不锈钢的制造工艺进行编制的,除超低碳不锈钢按不锈钢定额基价乘以1.35系数调整外,其余材质不得调整定额基价。如设计采用复合钢板时,按复合层的材质分别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2)按外购件计列的内容:
①平焊法兰、对焊法兰、弯头、异径管、标准紧固件、液面计、电动机、减速机、浮球、集油器、调油(水)阀、燃烧器、燃烧道、测水电极、电极板;
②填料式沉降罐、除油罐钢格栅、单阀滤罐不锈钢筛板、污水沉降调节器;
③其他未列入国家、各省、市产品目录,但以图纸委托加工的铸件、锻件及特殊机械加工件。
(3)矩形容器按平底平盖定额基价乘以1.10系数。
(4)夹套式容器按内外容器的容积分别执行本定额相应定额子目并乘以1.10系数。
(5)胎具材料用量已按摊销量进入定额。
(二)静置设备安装
1.定额包括内容
(1)碳钢、合金钢、不锈钢设备分片组对、分段组对安装,催化反应一再生器、沉降器、三级旋风分离器分片组对安装,空气分馏塔组对安装,聚丙烯环管反应器组对安装。
(2)卧式设备、反应器、立式设备等设备整体安装。
(3)专用塔安装,塔盘等塔内件安装。
(4)电解槽、除雾器、除尘器安装。
(5)天然气分离器、过滤器安装。
(6)撬块安装。
(7)设备填充。
(8)设备组对安装辅助项目。
(9)设备压力试验与设备清洗、钝化、脱脂。
2.定额不包括内容
(1)设备的除锈、刷油、防腐、衬里、保温、保冷及砌筑工程。
(2)设备本体法兰外的管道安装。
(3)安装在设备外表面的平台、梯子、栏杆的制作安装。
(4)电除雾器玻璃钢接缝处的处理。
(5)管式除雾器壳体的衬铅、木栅栏的制作。
(6)撬上设备、部件、配管等的安装就位;撬上的房屋搭设;防腐、保温、电伴热。
(7)设备抽芯检查。
(8)无损检验。
3.其他说明
(1)设备分片、分段组对。
①设备分段组对不适用于散装供货螺栓组对的设备组装。
②设备分段组对中不包括组装成整体后就位吊装,该部分工作内容套用整体设备安装定额子目。
③设备分片组对按设备分片到货后组装成整体设备考虑。
④设备分段组对按三段两道口取定,若分两段一道口时,定额基价乘以系数0.75,三段以上每增加一段,定额基价增加35%。
⑤不同材质的分段分片设备组对按下列系数调整:
不同材质的分段分片设备组对调整系数
材质 | 合金钢 | 低温钢 | 复合板 | |
碳钢 | 不锈钢 | |||
人工费 | 1.15 | 1.20 | 1.15 | 1.20 |
材料费 | 1.02 | 1.12 | 1.02 | 1.10 |
机械费 | 1.12 | 1.2 | 1.12 | 1.20 |
注:合金钢、低温钢设备以碳钢设备为基数;复合板设备只计算复合板部分。
⑥现场不具备组对成整体设备安装条件时,底层安装按吨位执行整体设备安装子目,其他层执行设备分多段现场高空组对子目。
(2)设备若为壳体与内芯分别安装时,按壳体与内芯总重量之和选用相应子目,其人工费、机械费乘以1.50的调整系数。
(3)整体设备吊装的重量包括本体(含随本体一起吊装的附件)、吊耳、绝热及随本体吊装的管线、梯子、平台等的重量。
(4)立式卧式设备包括油气集输场、站的立式卧式设备及发球和收球装置。
(5)空冷器的安装是按成套供货且风机安装在构架上考虑,若风机非安装在成套供货的构架上,则垫铁按实核算。
(6)设备填充项目是按一般施工工艺要求编制的,若施工工艺要求必须进行密相装填时,定额基价乘以系数2.00;如施工工艺要求必须在无氧状态下装填,定额人工费、机械费乘以系数2.80。
(7)撬块安装是根据目前施工现场较普遍采用的施工方法综合取定,如实际情况与定额不同时,除特殊情况另有规定外,定额不得调整。
(8)水压试验项目按低压设备吊装就位后的水压试验编制,如必须搭设道木堆进行水压试验时,基础工作的定额乘以系数1.35,如设计压力为中压、高压,按下表调整:
不同压力的人材机调整系数
设计压力 | 1.6MPa<PN≤6.4MPa | 6.4MPa<PN10MPa | 10MPa<PN≤16MPa |
人材机调整系数 | 1.2 | 1.35 | 1.65 |
(9)设备酸洗、钝化、脱脂需用的手段措施消耗量,按不同项目以“次”摊销计算,定额内的消耗量是指每次摊销的数量,是综合取定的;设备酸洗、钝化后的废液处理费用另行计算。
(10)设备化学清洗药剂如与定额不同时,材料可进行调整,其他不作调整。
(11)脱脂项目包括了通风设备的安装与拆除。
(12)卧式设备包括卧式容器和换热器,立式设备包括立式容器和塔器。
第三章工业炉(加热炉)安装
(一)本章定额包括
管式加热炉、乙烯裂解炉制作安装工程,废热锅炉、其他石油化工工业炉等安装工程。
(二)不包括内容
(1)刷油、防腐、保温、绝热工作。
(2)焊缝无损探伤检验和焊前预热、焊后热处理。
(3)炉本体第一道法兰以外的管道工程。
(4)锅炉的化学清洗、酸洗、碱洗及污水排放的临时设施。
(5)现场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临时支撑架制作、安装与拆除。
(三)相关说明
(1)除乙烯裂解炉以外的其他石油化工工业炉安装项目中,炉墙、炉底、炉顶均按成片到货,炉管按成组成排散装到货,废热系统的烟风道、烟囱按分段到货,零部件按成品或半成品到货考虑,均不包括制作工作内容,现场发生制作施工时可执行管式加热炉制作的相应制作项目。
(2)法兰、弯头、浮球、液位计、集油器、调油(水)阀、燃烧器、燃烧道、测水电极、标准紧固件、电极板以及未列入国家、省市产品目录的图纸委托加工的锻件、铸件、特殊加工件均可按外购件另计。
(3)加热炉安装是按未保温考虑的,如安装时已保温完则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1.15系数。
第四章工业炉窑砌筑
(一)定额适用范围
本章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技改项目工业及民用炉窑耐火与隔热耐火砌体工程(蒸汽锅炉只限于蒸发量每小时在75t以内的中型、小型蒸汽锅炉工程),不定型耐火材料内衬工程和炉内金具件制作安装工程等,不适用于工厂预制或永久性生产车间生产的耐火(隔热)浇注料预制块。
(二)定额包括内容
一般工业炉窑砌筑工程、工业炉窑中各种耐火(隔热)浇注料、耐火捣打料、耐火可塑料和耐火喷涂料工程;还包括抹灰、涂料、填料、灌浆、铺贴高温(隔热)板(毡)、模板、拱胎砌筑、可塑料表面修正、人工涂抹不定型耐火材料、铺石棉板、缠石棉绳、垫贴纤维毡、预砌筑、选砖和集中砖加工等工程。
(三)相关说明
(1)本章定额中主材含量系按现行国家技术标准中规定的设计容重计算,如与实际产品容重不符时,允许按实际容重进行调整。
(2)本章定额中炭块、石墨块、大型组合砖的定额消耗量是按成品条件考虑的,如果用毛坯自行加工时,可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另行计算加工中所发生的人工、材料与施工机械台班量的消耗。
(3)本章定额以炉底标高为炉内垂直运输基准面。
(4)平面砌体、弧面砌体内的弧形、圆形拱砌体、执行烧嘴定额。
(5)蓄热室内各种材质的格子砖单重小于3.2kg时,其人工费乘以1.15系数。
(6)湿砌镁砖弧形拱时,套用圆形墙相应定额,其人工费乘以1.15系数。
(7)15m3以下炉窑是按砖种,不分部位及砌体类别综合编制的,适用于工程量5~15m3砌体的炉窑;对于小于5m3的炉窑,其人工费乘以1.3系数;但炉外烟道,其工程量在15m3以下者,套用土建定额。
(8)耐火(隔热)浇注料、耐火可塑料和耐火捣打料工程,施工所耗用的模板已按接触面积综合计算在定额含量内。不定型材料(高耐磨料)人工消耗量是以水泥胶结材料计算的,如遇水玻璃、磷酸胶结材料时,其人工乘以系数1.3。
(9)定额未考虑炉壳除锈,不定型耐火材料中埋设钢筋,锚固件和铺设钢丝网安装工程,发生时执行辅助工程中的相应定额项目。
(10)执行定额中密闭式工业炉耐火或隔热浇注料项目,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缺一不可:①必须是不允许开割进料孔的炉壳;②炉壳的内径小于2500mm;③全炉耐火(隔热)浇注料工程量小于30m3。
(11)喷涂定额中适应于各种工业炉窑、金属烟囱的耐火、隔热、耐磨衬里的机械喷涂工程。定额中包括了回弹在内的各种材料损耗。纤维耐火喷涂料的喷涂厚度是按照压实后计算。施工中如设计壁厚、材质与定额不符时,允许按相应定额换算。
(12)预制块砌筑,安装以单块重50kg为界;50kg以内为砌筑,大于50kg为安装。
(13)耐火浇注料预制块砌筑,执行黏土质耐火砖Ⅱ类砌体。
(14)隔热耐火浇注料预制块砌筑,执行黏土质耐热耐火砖砌体。
(15)执行砌筑定额时,应将定额中耐火砖换算为预制块的预算价格,其净用量为0.961m3,损耗率为1.5%。
(16)定额内已包括了各种门、孔的人工、材料消耗。
(17)当内径小于2m时,人工涂抹不定型耐火材料,其人工乘以1.2。
(18)本定额内预砌筑、选砖和集中机械砖加工,仅适用于一般工业炉窑,套用时按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规定或设计要求计算工程量。
(19)如遇圆弧面贴挂高温隔热板(毡)时,其人工乘以系数1.05。
(20)预砌筑定额是按干砌计算的,如规范要求湿砌时,1m3砌体增加耐火泥180kg,水0.08m3;如用卤水时再加56kg卤水块;如预砌筑场地需铺砖、抹灰、找平时,按砌红砖底和抹灰定额执行。
(21)集中磨砖损耗已包括在砌体材料用量内,不得另行增加,但干砌项目中未包括集中磨砖的损耗,发生时可增加耐火砖损耗率2%。
(22)凡施工中对合门砖、错缝砖、渣子砖等进行的磨、切砖属临时砖加工,不得套用本章集中砖加工定额。
第五章燃气轮机安装
(一)本章定额包括
燃气轮机本体安装,燃气轮机附件系统、燃气轮机成套附属机械设备等安装工程。
(二)不包括内容
(1)无损检验。
(2)预热、后热。
(3)二次灌浆。
(4)防腐、保温。
(5)引进件的修理与补充。
(6)非撬上机组安装的电气、仪表工程。
(7)撬上机组安装电气、仪表件的接线与检验。
(三)相关说明
(1)本章定额均按引进机组综合考虑取定(包括主机本体及随主机供货的成套附属机械、附件等系统工程)。凡国内配套的项目则采用国内相关定额。
(2)非撬上安装的发电机采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关项目。
(3)根据机组供货的特点,本定额划分为“撬上安装”(15~75t)与“非撬上安装”(75~300t)两种安装类型,应按实际供货情况分别采用相应定额子目。
(4)本章定额内的“重量范围”是指燃气机主机本体的重量。随主机供货的其他系统工程项目也应按主机本体重量分别采用相关定额子目。
(5)已安装在撬块上附属系统工程,不应再列项目计算,定额内已综合考虑其吊装重量及撬上的连接与调整。如实际工作量与定额不符时,除特殊情况外,定额不得调整。撬外的附属系统则按规定另行列项计算。
(6)随机组供货的梯子、平台、支架、框架、烟囱、烟道等附件,均按半成品供货考虑。如果需要在施工现场下料制作或补充,应按相关定额另行计算。
(7)焊条、垫铁等消耗材料,如随机组供货时,应扣除定额内这部分材料费。
(8)机组试运转费用按下述规定计取,不参与各项取费:
①无负荷试运转按“燃气轮机本体安装”定额基价的8%计取;
②载荷试运转按“燃气轮机本体安装”定额基价的12%计取;
③联合试运转按试运转方案另行计算。
六、其他相关问题说明
(1)定额最大吊装机械150t,大于150t吊装机械另计,设备吊装机械是按单主机吊装考虑。
(2)单台重量超过60t的设备按运至现场指定地点考虑。
(3)设备安装工程中焊缝的各种无损探伤检验、预热、后热、热处理和现场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设备支架、框架、附属于设备的平台、梯子、栏杆,设备衬里用金具的制作安装,执行第二册《金属罐、气柜及金属结构工程》中相应项目。
(4)本定额材料中的焊条材质是按正常施工条件考虑的,如发生特殊材质焊条时,焊条单价可以换算,消耗量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