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9版) (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能源化工新建、改扩建安装工程,包括炼油、石油化工、煤化工、天然气化工等。
本定额与《石油化工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9版)、《石油化工安装工程概算指标》(2019 版)配套使用。
二、本定额是编制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的计价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和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
三、国家或集团公司未发布新的相关规定之前,不得增加新的费用项目或调整本定额规定的计算办法。
四、本定额修订主要依据
(一)《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7版)及动态调整文件。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
(三)《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
(四)《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2002年3月发布第350号令)。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六)《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2010年发布586号令)。
(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
(八)《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
(九)《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
(十)《中国石化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办法》(中国石化财(2012)349号)。
(十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十二)国家及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等发布的有关规定。
(十三)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施工企业调研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