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包括砖砌体、垫层。
二、本章混凝土实心砖、陶粒混凝土实心砖、烧结煤矸石普通砖和蒸压灰砂砖的规格按标准砖编制,其规格为240mm×115mm×53mm。实心砖、砌块、多孔砖子目按常用规格、材质编制,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1.墙体标注厚度与计算厚度规定见下表3-1。
表3-1
墙体标注厚度与计算厚度
设计墙厚(mm)
|
120
|
180
|
200
|
240
|
370
|
计算厚度(mm)
|
115
|
180
|
190
|
240
|
365
|
2.砂浆按现场搅拌取定,当采用商品湿拌砂浆或干混砂浆时,参见A.10章相关说明。
3.砂浆强度等级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4.设计要求混凝土砌块采用砌块专用砂浆砌筑,混凝土空心砌块孔内灌混凝土采用专用灌孔混凝土,可直接换算材料单价,含量不变。
5.砌体内的钢筋按A.4章相应子目另行计算。
6.砖基础只包括平面防潮层,立面防潮层套用A.8章相应子目。
7.砖胎膜套用砖基础,砖胎膜上有抹灰时套用A.10章相应子目。
三、基础与墙(柱)身的划分: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有地下室的按地下室室内设计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坪±300mm以内的以不同材料为界;超过±300mm的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四、砌砖墙己综合考虑了腰线、窗台线、挑檐等部分艺术形式砌体及构造柱马牙槎等增加用工因素,使用时不予调整。
五、砌块墙已包括墙内砌实心砖的人工、材料费用。
六、砌筑圆弧形砌体基础、墙,可按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
七、砖砌地沟(明沟)中的混凝土垫层、底板、过梁、压顶(圈梁)、盖板套用A.4章相应子目,压顶截面高度>120mm时套用圈梁子目。该子目还适用于砖砌管沟、电缆沟、暖气沟等。
八、零星砌体指窗台下、楼板下等的实砌砖部分、台阶挡墙、梯带、炉灶、蹲台、小便槽、池槽腿、花台、花池、楼梯栏板、阳台栏板、0.3m2以内孔洞填塞等。
九、干铺卵石垫层时套用“干铺碎石垫层”子目,换算主材价,扣除夯实机台班。
十、本章沥青砂垫层体积比按沥青:砂=1:9考虑,设计与定额配比不同时,可按实调整。“人工加工沥青砂”子目适用于沥青砂用量≤5m3且允许现场加工的零星项目,>
5m3则按商品沥青砂考虑。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基础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包括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扣除混凝土地梁(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不扣除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及嵌入基础内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砂浆防潮层和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不增加。基础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
二、砌墙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过梁及凹进墙内的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垫木、墙身内的加固钢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下的孔洞所占体积。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门窗套的体积亦不增加。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内计算。
1.墙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
2.墙高度:
(1)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应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2)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lOO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顶;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3)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的高度。
(4)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3.多孔砖、空心砌块砌体不扣除其孔洞体积;如设计要求空心砌块内填充混凝土时,计算空心部分的体积并套用“空心砌块孔内灌混凝土”子目。砌块墙表面的镶嵌砖部分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另套用零星砌体子目。
三、框架间块料砌体,以框架间的净面积乘以墙厚以体积计算。框架外表面的镶贴实心砖部分应按图示尺寸另行计算体积,套用零星砌体子目。
四、零星砌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五、砖砌地沟(明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砌砖体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