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其他项目(030704)
说明
下列费用可按系数分别计取:
1.系统调整费:按系统工程人工费7%计取,其费用中人工费占35%。包括漏风量测试和漏光法测试费用。
2.脚手架搭拆费按定额人工费的4%计算,其费用中人工费占35%。
3.操作高度增加费:本册定额操作物高度是按距离楼地面6m考虑的,超过6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2计取。
4.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上进行安装时增加的费用(不包括地下室),按下表计算,其费用中人工费占65%。5.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工程总人工费的10%计算。
6.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工程总人工费的1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