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册说明
一、第一册《土石方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人工土方工程、人工石方工程、土方回填、机械土方工程、机械石方工程。
二、本册定额通用于市政工程其他专业册(专业册中指明不适用的除外)。
三、本册定额编制依据:
1.《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5087-2013;
2.《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 1-31-2015;
3.《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1999;
4.《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
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筑工程—人工土石方工程》LD/T 72.2-2008;
6.国家法律、法规,国家设计规范;
7.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及标准图集;
7.国家及各省、市有关的计价依据、补充定额及有关资料。
四、土壤及岩石分类表。
土壤分类表
土壤分类 |
土壤名称 |
开挖方法 |
一、二类土 |
粉土、砂土(粉砂、细砂、中砂、粗砂、砾砂)、粉质黏土、弱中盐渍土、软土(淤泥质土、泥炭、泥炭质土)、软塑红黏土、冲填土 |
用锹、少许用镐、条锄开挖。机械能全部直接铲挖满载者 |
三类土 |
黏土、碎石土(圆砾、角砾)、混合土、可塑红黏土、硬塑红黏土、强盐渍土、素填土、压实填土 |
主要用镐、条锄,少许用锹开挖。机械需部分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或可直接铲挖但不能满载者 |
四类土 |
碎石土(卵石、碎石、漂石、块石)、坚硬红黏土、超盐渍土、杂填土 |
全部用镐、条锄挖掘,少许用撬棍挖掘。机械须普遍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 |
岩石分类表
岩石分类 |
代表性岩石 |
开挖方法 |
单轴饱和抗压强度(MPa) |
极软岩 |
1.全风化的各种岩石 2.各种半成岩 |
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分用爆破法开挖 |
<5 |
软岩 |
1.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2.中等风化—强风化的较软岩 3.未风化—微风化的页岩、泥岩、泥质砂岩等 |
用风镐和爆破法开挖 |
5~15 |
较软岩 |
1.中等风化—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2.未风化—微风化的凝灰岩、千枚岩、泥灰岩、砂质泥岩等 |
用爆破法开挖 |
15~30 |
较硬岩 |
1.微风化的坚硬岩 2.未风化—微风化的大理岩、板岩、石灰岩、白云岩、钙质砂岩等 |
30~60 |
|
坚硬岩 |
未风化—微风化的花岗岩、闪长岩、辉绿岩、玄武岩、安山岩、片麻岩、石英岩、石英砂岩、硅质砾岩、硅质石灰岩等 |
>60 |
五、干、湿土、淤泥的划分:干土、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测资料的地下常水位为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地表水排出后,土壤含水率≥25%、不超过液限的为湿土;含水率超过液限,土和水的混合物呈现流动状态时为淤泥;除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定额项目外,人工挖、运湿土时,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8;机械挖、运湿土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采取降水措施后,挖、运土方按干土考虑。
六、人工挖一般土方、沟槽、基坑深度超过6m时,6m<深度≤7m,按深度≤6m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5;7m<深度≤8m,按深度≤6m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5 2;即1.25的n次方,以此类推,各段分别计算。
七、本章定额中的冻土,指短时冻土和季节性冻土。
八、沟槽、基坑、平整场地和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底宽7m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按沟槽计算;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且基坑底面积在150m2以内按基坑计算;厚度在30cm以内挖、填土按平整场地计算;超过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一般土方和一般石方计算。
九、人工挖管沟项目执行人工挖沟槽相应项目。
十、桩间挖土,系指桩间外边线间距1.2m范围内的挖土。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0。
十一、土石方运距应以挖方重心至填方重心或弃方重心最近距离计算,挖方重心、填方重心、弃方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如遇下列情况应增加运距:
1.人工、人力车、汽车、推土机等的负载上坡(坡度≤15%)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运输项目中,不另行计算。装载机负载上坡时,其降效因素按坡道斜长乘以下表相应系数计算。
装载机上坡降效系数表
坡度(%) |
5-10 |
≤15 |
≤20 |
≤25 |
系数 |
1.75 |
2.00 |
2.25 |
2.50 |
2.采用人力垂直运输土、石方、淤泥、流砂,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
十二、挖冻土及岩石不计算放坡。
十三、三、四类土壤的土方二次翻挖按降低一级类别套用相应定额。淤泥翻挖,执行相应挖淤泥项目。
十四、人工夯实土堤、机械夯实土堤执行原土夯实(人工)、原土夯实(机械)项目。
十五、挖土机在垫板上作业,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5,搭拆垫板的费用另行计算。
十六、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的平均土层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乘以系数1.17。
十七、小型挖掘机,系指斗容量≤0.30m3的挖掘机。小型自卸汽车系指载重量≤6t的自卸汽车。
十八、挖掘机(含小型挖掘机)挖土方项目,已综合了挖掘机挖土方和挖掘机挖土后,基底和边坡遗留厚度≤0.3m的人工清理和修整。使用时不得调整,人工基底清理和边坡修整不另行计算。
十九、机械挖管沟土方项目适用于管道(给排水、工业、电力、通信等)、光(电)缆沟(包括:人(手)孔、接口坑)及连接井(检查井)等。
二十、挖密实的钢碴,按挖四类土,人工挖土项目乘以系数2.50,机械挖土项目乘以系数1.50。
二十一、挖、装、运山皮石(土),按挖、装、运石渣项目执行。
二十二、石方爆破按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防水和覆盖材料未在项目内。采用火雷管可以换算,雷管数量不变,扣除胶质导线用量,增加导火索用量,导火索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本定额编制按一般爆破考虑,抛掷和定向爆破等另行处理。打眼爆破若要达到石料粒径要求,则增加的费用另计。
二十三、除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定额项目外,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挖土项目乘以系数1.43,机械挖土项目乘以系数1.20。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于支撑下挖土。
二十四、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由于场地狭小只能单面施工时,挖土机械按下表调整。
宽度 |
两边停机施工 |
单边停机施工 |
基坑宽15m内 |
15t |
25t |
基坑宽15m外 |
25t |
40t |
二十五、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定额适用于地下连续墙、混凝土板桩、钢板桩等围护的跨度大于8m的深基坑开挖。定额中已包含湿土排水,若需采用井点降水,其费用另行计算。
二十六、本册定额施工机械是综合考虑的,在执行中不得因机械型号不同而调整。
二十七、本册定额项目中未包括现场障碍物清理,障碍物清理费用另行计算。弃土、石方的场地占用费按当地规定处理。
二十八、本册定额项目中为满足环保要求而配备了洒水汽车在施工现场除尘,若实际施工中未采用洒水汽车除尘的,应扣除洒水汽车和水的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石方的挖、推、铲、装、运等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填方按设计的回填体积计算。不同状态的土石方体积,按土方体积换算表相关系数换算。
土石方体积换算系数表
名称 |
虚方体积 |
天然密实体积 |
夯填体积 |
松填体积 |
土方 |
1.00 |
0.77 |
0.67 |
0.83 |
1.30 |
1.00 |
0.87 |
1.08 |
|
1.50 |
1.15 |
1.00 |
1.25 |
|
1.20 |
0.92 |
0.80 |
1.00 |
|
石方 |
1.54 |
1.00 |
- |
1.31 |
砂夹石 |
1.07 |
1.00 |
- |
0.94 |
二、坑、槽底加宽应按设计文件的数据或图纸尺寸计算,设计文件未明确的按施工组织设计的数据或图纸尺寸计算,设计文件未明确也无施工组织设计的可按下表计算。
管道沟槽单面工作面宽度表(cm)
管道结构宽度(cm) |
混凝土、水泥管道 |
金属管道 |
|
基础90° |
基础>90° |
||
50以内 |
40 |
40 |
30 |
100以内 |
50 |
50 |
40 |
250以内 |
60 |
50 |
40 |
250以上 |
70 |
60 |
50 |
管道结构宽度: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
表二:其他基础坑槽施工单面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基础材料 |
每面增加工作面宽度(mm) |
砖基础 |
200 |
毛石、方整石基础 |
250 |
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
400 |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 |
300 |
基础垂直面做砂浆防潮层 |
800(自防潮层面) |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或防腐层 |
1000(自防水层或防腐层面) |
支挡土板 |
150(另加) |
三、清理土堤基础按设计规定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清理厚度为30cm内,废土运距按30m计算。
四、人工挖土堤台阶工程量,按挖前的堤坡斜面积计算,运土应另行计算。
五、挖土放坡应按设计文件的数据或图纸尺寸计算,设计文件未明确的按施工组织设计的数据或图纸尺寸计算,设计文件未明确也无施工组织设计的可按下表计算。
放坡系数表
土壤类别 |
放坡起点深度(m) |
人工开挖 |
机械开挖 |
||
沟槽、坑内作业 |
沟槽、坑上作业 |
顺沟槽方向坑上作业 |
|||
一、二类土 |
1.20 |
1:0.50 |
1:0.33 |
1:0.75 |
1:0.50 |
三类土 |
1.50 |
1:0.33 |
1:0.25 |
1:0.67 |
1:0.33 |
四类土 |
2.00 |
1:0.25 |
1:0.10 |
1:0.33 |
1:0.25 |
注:(1)机械挖土从交付施工场地标高起至基础底,机械一直在坑内作业,并设有机械上坡道(或采用其他措施运送机械)称坑内作业;相反机械一直在交付施工场地标高上作业(不下坑)称坑上作业。
(2)开挖时没有形成坑,虽然是在交付施工场地标高(坑上)挖土,继续挖土时机械随坑深在坑内作业,亦称为坑内作业。
(3)“沟槽侧、坑上作业”是挖土设备在沟槽一侧进行挖土作业。
(4)“顺沟槽方向上作业”是挖土设备在沟槽坑上端头位置,倒退挖土。
六、挖土交叉处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基础土方放坡,自基础(含垫层)底标高算起;如在同一断面内遇有数类土壤,其放坡系数可按各类土占全部深度的百分比加权计算。
七、平整场地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尺寸以面积计算。
八、沟槽土石方,按设计图示沟槽长度乘以沟槽断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1.条形基础的沟槽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中心线长度计算。
2.管道的沟槽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以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不扣除下口直径或边长≤1.5m的井池)计算。下口直径或边长>1.5m的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石方工程量,另按基坑的相应规定计算。管沟回填土应扣除300mm以上管道、基础、垫层和各种构筑物所占的体积。
3.沟槽的断面面积,应包括工作面宽度、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许超挖量的面积。
九、基坑土石方,按设计图示基础(含垫层)尺寸,另加工作面宽度、土方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许超挖量乘以开挖深度,以体积计算。
十、一般土石方,按设计图示基础(含垫层)尺寸,另加工作面宽度、土方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许超挖量乘以开挖深度,以体积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便道的土方量以及为保证路基边缘的压实度而设计的加宽填筑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
十一、桩间挖土,设计有桩顶承台的按承台外边线乘以实际桩间挖土深度计算,无承台的按桩外边线均外扩0.6m乘以实际桩间挖土深度计算,桩间挖土不扣除桩体积和空孔所占体积,挖土交叉处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
十二、挖淤泥流砂,以实际挖方体积计算。
十三、人工挖(含爆破后挖)冻土,按实际冻土厚度,以体积计算。机械挖冻土,冻土层厚度在300mm以内时,不计算挖冻土费用;冻土层厚度超过300mm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执行”机械破碎冻土”项目。破碎后冻土层挖、装、运执行挖、装、运石渣相应定额项目。
十四、岩石爆破后人工清理基底与修整边坡,按岩石爆破的规定尺寸(含工作面宽度和允许超挖量)以面积计算。
十五、夯实土堤按设计面积计算。
十六、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七、石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加允许超挖量计算,开挖坡面每侧及底面允许超挖量:极软岩、软岩20cm,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15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