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预制梁、柱、板、拱桥构件、小型构件、混凝土灌缝与接头及构件运输等项目。
二、构件预制定额适用于现场制作的预制构件。
三、本章项目均未包括预埋铁件,可按设计用量执行相应项目。
四、安装预制构件,应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采用合理的施工方法,执行相应项目。
五、除安装梁分陆上、水上安装外,其他构件安装均未考虑船上吊装,发生时可增计船只费用。
六、预应力桁架梁预制套用桁架拱拱片项目。
七、预制构件场内运输定额适用于除小型构件外的预制混凝土构件。小型构件指单件混凝土体积≤0.05m3的构件,其场内运输已包括在项目。
八、双导梁安装构件项目不包括导梁的安拆及使用,执行第十一册《措施项目》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1.预制空心构件按设计图尺寸扣除空心体积,以实体积计算。空心板梁的堵头板体积不计 入工程量内,其消耗量已在项目考虑。
2.预制空心板梁,采用橡胶囊做内模时,考虑其压缩变形因素,可增加混凝土数量,当梁长在16m以内时,可按设计计算体积增加7%,若梁长大于16m时,则增加9%计算。如设计图注明已考虑橡胶囊变形时,不得再增加计算。
3.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封锚混凝土数量并 入构件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二、安装预制构件以“m3’为计量单位的,均按构件混凝土实体积(不包括空心部分)计算。
三、驳船不包括进出场费,按实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