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堆塑假山
1.假石山的基础、垫层和土山的堆筑工程,按各有关章节的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2.砖骨架塑假山应根据设计高度,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3.定额项目中的铁件用量与实际不同时,可以调整。
4.假山定额项目包括施工现场的相石、叠山、支撑、勾缝、养护等全部操作过程。
5.叠塑假山均按人工操作、土法吊装考虑的,不论采用何种机械或完全不用机械,以人工代之,均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不得换算。
6.叠山(亦称掇山)是指利用可叠假山的天然石料(亦称品石),人工叠造而成的石假山,如厅山、壁山、池山、云梯、瀑布等。
7.“土包石”或“石包土”假山中的山石,应按设计要求,分别执行山石护角和人工堆土山的相应定额子目。
8.本定额中已包括了假山工程石料300m以内的运距,超过300m时,每超50m(不足50m按50m计算)增加的运费,按超运距定额项目计算。
9.塑石是将普通石(砖)材,堆砌作为芯料,用钢筋、铁件、铅丝伸人绑扎形成骨架(胚胎),然后用形状自然、具有纹理皱褶的石块(或石片)连镶带贴,或用掺有矿物颜料的水泥砂浆抹面,经过工艺加工塑造成各式雄浑圆润的“石品”,亦称人工仿石或拟石。
10.石笋是园林中观赏石品之一,北方称“剑石”,是形体修长如笋似剑的山石的总称。
11.遇有带“座、盘”的石笋、景石或盆景山等项目,其砌筑的“座、盘”应按其使用的材质和形式,按有关章节相应定额项目计算;如采用石材的“座、盘”时,应另行计算。
12点石是园林叠石造景方式之一,用少量具有个性的山石零星散布、点缀成景,而不要求具备完整的山形,以欣赏山石个体姿(形)态或组合状貌为主。
13.人造独立石峰的高度,从峰底着地地坪算至峰顶;峰石、石笋的高度,按其石料长度计算;景石的重量,按设计图示重量计算,如设计未予明确,可根据设计要求规格、石料比重换算。
14.山石台阶踏步,是指独立的、零星的山石台阶踏步,带山石挡土墙的山石台阶踏步,其山石挡土墙和山石台阶踏步,应分别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二、原木构件
原木(带树皮)柱、梁、檩、椽适用于带树皮原木构件,不适用于刨光的圆形木构件。
三、亭廊屋面
1.树皮、麦草、山草、茅草等屋面,不包括檩、桷,应另行计算。
2.“屋面板带桷子”项目的板厚,不包括桷子的厚度。
3.预制不带桷子屋面板、彩色压型钢板亭屋面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相关项目执行。
四、花架
1.花架定额中,预制砼的安装项目,适用于梁檩断面在220cm2以内,高度在6m以下的轻型花架。
2.预制砼构件定额子目中,包括安装、接头灌缝、支撑、座浆。
3.亭及花架油饰执行相关章节定额子目。
五、园林桌椅
1.木制飞来椅制安定额包括扶手、靠背和在坐凳平盘上凿卯眼及柱拉结的铁杆安装用工。
2.现浇混凝土飞来椅只包括扶手、靠背、平盘,预制靠背条另行计算。
3.定额子目中除另有注明外,均含制作、安装及相应所用的铁件和五金。
4.圆桌、圆凳、成品桌椅安装项目是按成品、混凝土基础、坐浆安装编制。
六、喷泉工程中管道、阀门、水泵安装、水压试验等给水工程项目和电缆敷设、电气控制系统等相关内容,按设计要求,执行《通用安装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七、杂项
1.石灯、石灯笼、石球、塑仿石音箱、绿地栏杆等安装项目是按成品、混凝土基础、坐浆安装编制。
2.“树身和树根连塑”及“树头和树根连塑”应分别计算工程量。
3.石浮雕应按下表分类:
浮雕种类 |
加工内容 |
阴线刻 |
首先磨光磨平石料表面,然后以刻凹线(深度在2-3mm)勾画出人物、动植物或山水 |
平浮雕 |
首先扁光石料表面,然后凿出堂子(凿深在60mm以内),凸出欲雕图案,图案凸出的平面应达到“扁光”,堂子达到“钉细麻” |
浅浮雕 |
首先凿出石料初形,凿出堂子(凿深在60-200mm以内),凸出欲雕图案,再加上雕饰图形,使其表面有起伏,有立体感,图形表面应达到“二遍剁斧”,堂子达到“钉细麻” |
高浮雕 |
首先凿出石料初形,然后凿掉欲雕图形多余部分(凿深在200mm以上),凸出欲雕图案,再细雕图形,使之有较强的立体感(有时高浮雕的个别部位与堂子之间镂空),图形表面应达到“四遍剁斧”,堂子达到“钉细麻”或“扁光” |
4.独立须弥座只适用于高度500mm以内,若超过500mm,按台基须弥座定额项目计算。
5.阴包阳刻字,一般用于碑镌字,字体笔画四边阴刻,形成字体笔画凸出的效果。
6.标志牌项目适用于各种材料的指示牌、指路牌、警示牌等。其安装费按实际发生另行计算。
八、砌体工程、防水工程执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九、钢筋工程执行《市政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堆塑假山
1.堆砌假山的工程量按实际使用石料数量以“t”计算。
假山工程量计算公式:
W=A.H.R.Kn
W-石料重量(t)
A-假山平面轮廓的水平投影面积(m2)
H-假山着地点至最高顶点的垂直距离(m)
R-石料比重黄(杂)石2.6t/m3、湖石2.2t/m3
Kn-折算系数高度在2m以内时,Kn=0.65;高度在4m以内时,Kn=0.56
峰石、景石、散点、踏步等工程量的计算公式:
W单=L.B.H.R
W单一山石单体重量(t)
L-长度方向的平均值(m)
B-宽度方向的平均值(m)
H-高度方向的平均值(m)
R-石料比重黄(杂)石2.6t/m3、湖石2.2t/m3
2.超运距人工运石料,按相应假山工程项目实际石料的质量计算。
3.塑假山按外形以展开面积计算。
4.假山钢骨架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吨)计算。
5.墙(砖、混凝土)面人工塑石的工程量计算:
锚固钢筋:按设计图示长度以理论质量(吨)计算。
砖胎:按实际施工数量以“立方米”计算。
抹面:按实际完工表面积计算。
6.点风景石及单体孤峰按单体石料体积(取其长、宽、高各自的平均值)乘以石料比重以“吨”计算。
7.石笋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支”计算。
8.山坡石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二、原木构件
原木柱、梁、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包括榫长;原木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米”计算。
三、亭廊屋面
1.树皮、草类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斜面面积计算。
2.现浇混凝土斜屋面板及攒尖亭屋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混凝土屋脊并入屋面体积内。
3.预制混凝土屋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混凝土屋脊并入屋面体积内。
4.现浇和预制带桷子的屋面板,其板和桷子工程量合并以“立方米”计算。
四、花架
1.现浇混凝土亭、斜屋面板按设计图示斜面面积乘以板厚以体积计算。
2.现浇混凝土花架、梁、檩、柱、花池、花盆、花坛、门窗框以及其他小品,均以体积计算。
3.预制混凝土构件、小品安装以体积计算。
4.木制花架、廊架、桁架以体积计算。
5.木柱、木梁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长度以体积计算。
6.木望板、木檐板按设计图示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
7.钢制花架、柱、梁按以质量计算。
8.天棚安装分不同材质以面积计算。
9.石片瓦屋面以斜面面积计算。
10.油毡瓦屋面以斜面面积计算。
11.屋面脊瓦以长度计算。
12.木板屋面分平铺和搭接,均按设计图示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错缝搭接部分不再二次计算)。
五、园林桌椅
1.木制飞来椅按设计图示尺寸坐凳面中心线长度以“米”计算。
2.现浇混凝土飞来椅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3.现浇彩色水磨石飞来椅按坐凳面中心线长度以“米”计算。
4.花岗岩座凳以面积计算;花岗岩整石座凳以体积计算。
5.圆桌和圆凳安装及成品座椅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六、杂项
1.塑树皮(竹)梁、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梁柱外表面积按“平方米”计算。
2.塑树根或塑竹分不同直径按“米”计算;塑楠竹、黄竹及金丝竹直径超过150mm时,按展开面积计算,列入塑竹内。
3.花坛铁艺栏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4.预制花坛栏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米”计算。
5.石浮雕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雕刻部分外接矩形按“平方米”计算。
6.石镌字按实际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7.花瓦什锦窗按框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8.彩画中绘制白活另执行相应定额。白活是指在包袱心、枋心、池子心、聚锦心内的白地上绘画山水、翎毛、人物、花卉等国画的作法。
9.项目中所注明的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图纸注明的断面或厚度为净料时,应增加刨光损耗,板、方材一面刨光增加3mm,两面刨光增加5mm,圆木每立方米体积增加0.05m3。
10.木制花坛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11.绿地栏杆以长度计算,绿地围网以面积计算。
12.水池、墙面和桥洞的各种抹灰均以面积计算。
13.各种建筑小品抹灰:
(1)须弥座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2)花架、花池、花坛、门窗框、灯座、栏杆、望柱、假山座、盘以及其他小品均以面积计算。
14.喷涂料,镶贴块料面层,按设计种类、图示面积计算。
15.油漆:
(1)绿地栏杆刷漆按栏杆的展开面积计算。钢骨架、花架、廊架及其他部件按其安装工程量以质量(吨)计算。木制花架以面积计算。
(2)抹灰面油漆及刷浆按抹灰工程量以面积计算。
16.塑树根以长度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