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底宽(设计图示垫层或基础的底宽,下同)≤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又非平整场地的,为一般土石方。
三、干土、湿土的划分
干土、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测资料的地下常水位为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地表水排出后,土壤含水率≥25%时为湿土。
四、挖掘机(含小型挖掘机)挖土方项目,已综合了挖掘机挖土方和挖掘机挖土后,基底和边坡遗留厚度≤0.3m的人工清理和修整,人工基底清理和边坡修整不另行计算。
五、下列土石方工程,执行相应项目时乘以规定的系数:
1.土方项目按干土编制。人工挖、运湿土时,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8。机械挖、运湿土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当含水率大于40%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采取降水措施后,人工挖、运土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09,机械挖、运土不乘系数。
2.挡土板内人工挖槽坑时,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43。
3.挖桩间土方时(不分打灌桩,桩间净距小于4倍桩径的土),不扣除桩体和空孔所占体积,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其他桩间挖土方时,也不扣除桩体和空孔所占体积,但不增加系数。
4.推土机推土,当土层平均厚度≤0.3m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5.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挖掘机下铺设垫板、汽车运输道路上铺设材料时,其费用另行计算。
6.场区夯填、碾压,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9。
六、土石方运输
1.土石方场内运输,运距按挖土区重心至填方区(或堆放区)重心间的最短距离计算;场外运输,运距按实际运输距离计算。
2.人力车、汽车的负载上坡(坡度≤15%)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运输项目中,不另行计算。
推土机、装载机负载上坡,如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表相应系数计算。
重车上坡降效系数表
坡度(%) |
5~10 |
≤15 |
≤20 |
≤25 |
系数 |
1.75 |
2 |
2.25 |
2.5 |
七、平整场地是指建筑物所在现场厚度≤±30cm的就地挖、填及平整。
挖填土方厚度>30cm时,全部厚度按一般土方相应规定另行计算,但仍应计算平整场地。
八、基础(地下室)周边回填砂、管道底部砂垫层及厚度大于0.5m的地面回填砂,按本章回填砂项目执行。基础(地下室)周边回填其他材料时,执行本定额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中“一、地基处理”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9。
九、本章未包括现场障碍物清除、施工降水及边坡支护,实际发生时,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石方的开挖、运输、回填均按开挖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含工作面宽度、土方放坡、石方允许超挖量。施工坡道土石方工程量,并入相应工程量内。
二、基础土石方的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含垫层)底标高至设计室外地坪标高确定。交付施工场地标高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应按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冻土下暖土部分挖土,挖土深度按总挖土深度(包括暖土与冻土)确定。
三、沟槽土石方
1.外墙沟槽,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突出墙面的墙垛,按墙垛突出墙面的中心线长度,并入相应工程量内计算。
2.内墙沟槽、框架间墙沟槽,按基础之间垫层(或基础底)的净长度计算。
3.管道沟槽,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井池的土石方并入沟槽。
四、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
1.当组成基础的材料不同或施工方式不同时,工作面宽度按下表计算:
基础施工单面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基础材料或施工方式 |
每面增加工作面宽度(mm) |
|
砖基础 |
200(自垫层侧面) |
|
毛石、方整石基础 |
250(自垫层侧面) |
|
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
400(自基础侧面) |
|
基础垂直面做砂浆防潮层 |
400(自防潮层面) |
|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或防腐层 |
1000(自防水层或防腐层面) |
|
支挡土板 |
100(另加) |
|
基础砖胎膜 |
垫层支模板 |
150(自垫层侧面) |
垫层不支模板 |
0 |
2.基础施工需要搭设脚手架时,条形基础工作面宽度按1.5m计算(只计算一面),独立基础按0.45m计算(四面均计算)。
3.做边坡支护时,工作面宽度按2m计算。
4.坑内施工各种桩时,工作面宽度按2m计算。
5.管道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下表计算:
管道施工单面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管道材质 |
管道基础外沿宽度(无基础时管道外径)(mm) |
|||
≤500 |
≤1000 |
≤2500 |
>2500 |
|
混凝土管、水泥管 |
400 |
500 |
600 |
700 |
其他管道 |
300 |
400 |
500 |
600 |
五、基础土方的放坡
1.土方放坡的起点深度和放坡坡度按下表计算:
土方放坡起点深度和放坡坡度表
土壤类别 |
起点深度(m) (含本身) |
放坡坡度 |
|||
人工挖土 |
机械挖土 |
||||
坑内 |
坑上 |
沟槽 |
|||
一二类土 |
1.20 |
1:0.50 |
1:0.33 |
1:0.75 |
1:0.50 |
三类土 |
1.50 |
1:0.33 |
1:0.25 |
1:0.67 |
1:0.33 |
四类土 |
2.00 |
1:0.25 |
1:0.10 |
1:0.33 |
1:0.25 |
2.基础土方放坡,自基础(含垫层)底标高算起。
3.混合土质的基础土方,其放坡的起点深度和放坡坡度,按不同土类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4.计算基础土方放坡时,不扣除放坡交叉处的重复工程量。
5.基础土方支挡土板时,不计算土方放坡。
6.冻土下暖土部分挖土,放坡应结合冻土的实际开挖尺寸确定,暖土部分上口宽度按冻土部分下口宽度计算。
六、爆破岩石的允许超挖量分别为:极软岩、软岩0.2m,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0.15m。
七、挖冻土不分土壤类别,均按实挖体积计算。
八、挖淤泥,按实挖体积计算。
九、岩石爆破后人工清理基底,按岩石爆破的规定尺寸(含工作面宽度和允许超挖量)以面积计算。人工修整爆破边坡,按实际修整的边坡面积计算。
十、回填及其他
l.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建筑物地下室凸出首层时,其凸出部分的面积合并计算。
2.基底钎探,以垫层(或基础)底面积计算。
3.原土夯实与碾压,按夯实或碾压的面积计算。
4.回填
(1)沟槽、基坑回填,按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筑物、基础(含垫层)的体积计算。
(2)管道沟槽回填,按挖方体积减去管道基础和下表管道折合回填体积计算。
管道折合回填体积表(m3/m)
管道 |
公称直径(mm) |
|||||
≤500 |
≤600 |
≤800 |
≤1000 |
≤1200 |
≤1500 |
|
混凝土管及钢筋混凝土管道 |
— |
0.33 |
0.6 |
0.92 |
1.15 |
1.45 |
其他材质管道 |
— |
0.22 |
0.46 |
0.74 |
— |
— |
(3)房心(含地下室内)回填,按主墙间净面积(扣除连续底面积2m2以上的设备基础等面积)乘以回填厚度以体积计算。
(4)场区(含地下室顶板以上)回填,按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以体积计算。
十一、土石方体积折算系数可参照《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相应规定或由双方按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