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木材面 1.木门油漆按双面刷油编制,如单面刷油,定额乘以系数0.49。 2.木材面硝基清漆项目,每增加一遍刷理漆片及每增加一遍硝基清漆项目适用于三遍以内。 3.木材面聚酯漆项目,底漆遍数不同时,可按每增加一遍聚酯漆项目调整,聚酯漆调整为聚酯底漆,消耗量不变。 4.木材面刷底油一遍、清油一遍,按底油一遍、熟桐油一遍相应项目执行,熟桐油调整为清油,消耗量不变。 5.木龙骨刷防火涂料按四面涂刷编制,刷防腐油按一面(接触结构基层面)涂刷编制。 二、金属面 1.定额按手工除轻锈考虑,如采用机械除锈,另按本定额第七章“金属结构工程”中相应项目执行。 2.仅列刷一遍防锈漆的项目,如刷二遍防锈漆时,按刷一遍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74、材料乘以系数1.9。 三、抹灰面 1.纸面石膏板等装饰板材面腻子、油漆、涂料,按抹灰面腻子、油漆、涂料相应项目执行。 2.除刷浆类项目外,油漆、涂料项目中已综合刮腻子,刮腻子遍数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按每增减一遍项目调整。 3.独立柱油漆、涂料、裱糊,按墙面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 4.喷涂石膏零星项目适用于单个面积≤0.5m2的少量分散的喷涂。 5.艺术造型天棚吊顶板缝粘贴布带,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 四、附着安装在同材质饰面上的装饰线条等的油漆、涂料,与饰面同类、同色者,并入饰面计算;与饰面不同类或分色者,单独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木材面 1.执行木门项目
执行木门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系数表
2.执行木扶手项目 执行木扶手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系数表
3.执行其他木材面项目 执行其他木材面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系数表
4.木龙骨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相应面层的水平(或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5.基层板、木地板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刷面积计算。 6.油漆面抛光打蜡按相应部位油漆的工程量计算。
二、金属面 1.执行金属面项目,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单个质量≤500kg的金属构件,可参考下表相应系数将质量折算为展开面积。 金属构件质量折算展开面积参考系数表
2.执行镀锌铁皮面项目 执行镀锌铁皮面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系数表
三、抹灰面 1.除另有规定外,抹灰面油漆、涂料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刷面积计算,垛及附墙柱侧面并入墙面工程量。 2.墙面及天棚面刷石灰油浆、白水泥、石灰浆、大白浆、石灰大白浆、可赛银浆、普通水泥浆,分别按本定额第十三章“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第十四章“天棚工程”中抹灰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3.混凝土花格窗、栏杆、花饰油漆、涂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单面外围投影面积计算。 4.踢脚线刷耐磨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5.喷涂石膏 (1)墙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面积,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门窗洞口、孔洞侧壁面积不增加。平墙面的混凝土柱梁面并入墙面工程量,凸出墙面的混凝土柱梁面(包括侧壁)按柱梁面执行。 (2)柱梁面按柱梁结构断面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四、裱糊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五、板缝粘贴布带按相应天棚、墙、柱梁面基层板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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