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项目材质相同而规格品种不同时,可以换算。
二、柜类项目不包括柜门拼花;定额中的材料与设计含量不同时,可以调整。
三、柜台项目分别按龙骨、面板(隔板)、柜类五金及装饰线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四、酒柜、衣柜、存包柜、鞋柜、书柜、厨房壁柜、木壁柜、厨房低柜、厨房吊柜、矮柜、吧台背柜、酒吧吊柜、酒吧台、展台、收银台、试衣间、货架、书架、服务台等均按柜台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五、栏杆、栏板、扶手项目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栏杆、栏板和扶手,实际使用材料、规格、耗量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六、招牌基层
(一)平面招牌是指安装在门前的墙面上;箱式招牌、竖式标箱是指六面体固定在墙体上。沿雨篷、檐口、阳台走向立式招牌,套用平面招牌的复杂项目。
(二)一般招牌和矩形招牌是指正立面平整无凸出面,复杂招牌和异形招牌是指正立面有凸起或造型。招牌的灯饰均不包括在定额内。
(三)招牌的面层套用天棚相应面层项目,其人工费乘以系数0.8。
(四)雨篷吊挂饰面的龙骨、基层、面层按天棚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七、雨篷、旗杆
(一)雨篷吊挂饰面的龙骨、基层、面层按天棚工程相应定额计算。
(二)旗杆基座按本册相关章节相应定额计算,其基座装饰按楼地面和墙、柱面工程相应定额计算。
(三)杆体按设计另行计算。
八、美术字
(一)美术字不分字体均执行本定额。
(二)其他面指铝合金扣板面、钙塑板面。
九、压条、装饰条
(一)木装饰线、石膏装饰线、石材装饰线均以成品安装为准。
(二)镜面不锈钢装饰线项目只适用于不锈钢板现场制作项目,成品不锈钢装饰线项目按压条、角线、槽线项目执行。
(三)石材磨边、台面开孔项目均为现场磨制。
(四)如在天棚面上钉直形装饰条者,其人工乘以系数1.34;钉弧形装饰条者,其人工乘以系数1.6,材料乘以系数1.1。
(五)墙面安装弧形装饰线条者,人工乘以系数1.2,材料乘以系数1.1。
(六)装饰线条做图案者,人工乘以系数1.8,材料乘以系数1.1。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柜台龙骨按延长米计算,镶板龙骨、面板(隔板)按展开面积计算,柜类五金柜锁、执手、合页、玻璃夹等按数量计算,金属滑槽(轮)按延长米计算。
二、栏杆、栏板、扶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扶手中心线长度(包括弯头长度)计算。
三、平面招牌基层按正立面面积计算,复杂形凹凸造型部分不增减。
四、沿雨篷、檐口或阳台走向的立式招牌基层按平面招牌复杂形执行时,应按展开面积计算。
五、箱式招牌和竖式标箱基层按外围体积计算。突出箱外的灯饰、店徽及其他艺术装潢等,另行计算。
六、压条、装饰条均按延长米计算。
七、美术字安装按字的最大外接矩形面积以“个”计算。
八、窗帘盒、窗帘轨按延长米计算。
九、其他装饰项目按项目表中所示的计量单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