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分册定额)适用于通用机械设备的安装工程。 二、本分册定额若用于旧设备安装时,旧设备的拆除费用按相应安装项目的50%计算。拆除的设备需清洗时,按相应安装项目的12%计算。 三、本分册定额编制的主要技术依据有: 1.《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0-2010; 2.《金属切削机床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1-2009; 3.《锻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2-2009; 4.《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2010; 5.《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2010: 6.《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7-2010; 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2010; 8.《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2009。 四、本分册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安装主要工序 整体安装: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水平搬运,设备开箱检验,配合基础验收,垫铁设置,地脚螺栓安放,设备吊装就位安装、连接,设备调平找正,垫铁点焊,配合基础灌浆,设备精平对中找正,与机械本体联接的附属设备、冷却系统、润滑系统及支架防护罩等附件部件的安装,机组油、水系统管线的清洗,配合检查验收。 解体安装: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水平搬运,设备开箱检验,配合基础验收,垫铁设置,地脚螺栓安放,设备吊装就位、组对安装,各部间隙的测量、检查、刮研和调整,设备调平找正,垫铁点焊,配合基础灌浆,设备精平对中找正,与机械本体联接的附属设备、冷却系统、润滑系统及支架防护罩等附件部件的安装,机组油、水系统管线的清洗,配合检查验收。 解体检查:施工准备,设备本体、部件及第一个阀门以内管道的拆卸,清洗检查,换油,组装复原,间隙调整,找平找正,记录,配合检查验收。 2.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空负荷试运转。 3.与设备本体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以及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成品管道等安装。 4.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时间,以及配合质量检查、交工验收等工作。 5.配合检查验收。 五、本分册定额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设备场外运输。 2.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等造成设备不能一次就位所引起设备、材料增加的二次搬运、装拆工作。 3.设备基础的铲磨,地脚螺栓孔的修整、预压,以及在木砖地层上安装设备所需增加的费用。 4.设备、构件、零部件、附件、管道、阀门、基础、基础盖板等的制作、加工、修理、保温、刷漆及测量、检测、试验等工作。 5.设备试运转所用的水、电、气、油、燃料等。 6.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 7.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如螺栓调整垫铁、球形垫铁、钩头垫铁等)、地脚螺栓和设备基础的灌浆。 8.脚手架搭设与拆除。 9.电气系统、仪表系统、通风系统、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系统等的安装、调试工作;非与设备本体联体的附属设备或附件(如平台、 梯子、栏杆、支架、容器、屏盘等)的制作、安装、刷油、防腐、保温等工作。 六、下列费用按系数分别计取 1.本分册定额中“A.4起重设备安装”“A.5起重机轨道安装”脚手架搭拆费按定额人工费的8%计算,其中人工占35%,机械占5%。 2.操作高度增加费,设备底座的安装标高,如超过地平面±l0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乘以下列系数计算。
七、定额中设备地脚螺栓和连接设备各部件的螺栓、销钉、垫片及传动部分的润滑油料等按随设备配套供货考虑。 八、制冷站(库)、空气压缩站、乙炔发生站、水压机蓄势站、制氧站、煤气站等工程的系统调试费,按各站工艺系统内全部安装工程定额人工费的15%计算,其中人工、机械各占35%。在计算系统调试费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上述系统调试费仅限于全部采用《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通用安装工程》中A《机械设备安装工程》、C《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H《工业管道工程》、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四个分册内有关定额的站内工艺系统安装工程。 2.各站内工艺系统安装工程的人工费必须全部由上述四个分册中有关定额的人工费组成,如上述四个分册定额有缺项时,则缺项部分的人工费在计算系统调试费时应予以扣除,不参加系统工程调试费的计算。 3.系统调试费必须是由施工单位为主实施时,方可计取系统调试费。若施工单位仅配合建设单位(或制造厂)进行系统调试时,则应按实际发生的配合人工费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