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一般说明
(一)桥涵护岸工程定额适用于城镇范围新建、扩建的单孔跨径≤100m的桥梁以及立交桥、防护墙、堤防工程。
(二)C.1桩基、C.2基坑与边坡支护执行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相应定额项目。
(三)C.6立交箱涵执行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相应定额项目。
(四)C.7钢结构执行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装配式建筑工程》相应定额项目。
(五)现浇混凝土构件定额项目中不包括模板、支架和脚手架搭拆,模板、支架和脚手架搭拆执行本定额“L措施项目”相应定额项目。
(六)预制混凝土构件的模板制作安装项目在本章节内单独列项。
(七)现浇、预制混凝土构件中的钢筋和预埋铁件制作安装,按本定额“J钢筋工程”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八)沥青类桥面铺装及桥上人行道铺装执行本定额“B道路工程”相应定额项目。
二、现浇混凝土构件
(一)毛石混凝土中的毛石含量如与设计不同时,应按设计含量调整毛石消耗量。
(二)现浇混凝土总运距≤150m时,不得计算混凝土半成品运输费,超过者,超过部分按道路工程混凝土半成品运输相应增运距定额项目执行。
(三)现浇混凝土墙定额中已包括预留泄水孔的工料,泄水孔如需安装管道时,管材费另计。
(四)现浇整体楼梯的折算厚度为200mm,现浇弧形楼梯执行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相应定额项目。
(五)钢钎维混凝土中的钢钎维定额用量与设计用量不同时,应按设计用量调整钢纤维的消耗量。
(六)混凝土墙与混凝土墙帽同时浇筑时,墙帽混凝土合并在墙体内执行墙体定额项目。
(七)支座垫石、挡块、耳墙、背墙执行墩台帽、盖梁相应定额项目。
(八)挡墙基础执行现浇混凝土基础相应定额项目。
三、预制混凝土构件
(一)混凝土构件安装中已包含砂浆消耗量的定额项目,不再单独计列砂浆的数量。
(二)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按1.5%计算损耗,但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按0.7%计算损耗,预制混凝土柱、梁和桥板不计损耗。
(三)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按构件重量分别执行相应定额。素混凝土按每立方米构件2.4t计算重量,钢筋混凝土按每立方米构件2.5t计算重量,钢筋不另计。
(四)构件运输机械是综合考虑的,一律不得变动。
(五)构件运输定额中已考虑了一般运输支架的摊销费用,不另计算。
(六)构件安装未包括修路以及铺垫道木、钢板、钢轨等的铺设及维修工料费,发生时按“措施项目”相应定额项目计算;预制混凝土梁板安装未包括单导梁、双导梁、跨墩门架设备的安装、移动、拆除等工料费用,发生时按“措施项目”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七)卷扬机安装预制构件执行扒杆相应定额。
(八)架桥机安装桥梁预制构件执行单导梁、双导梁相应定额。
(九)本册定额中现浇混凝土(不含泵送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钢构件)、钢构件、支座安装及墩、台、墙砌筑提升高度按原地面标高至梁底标高以lOm为界编制。
1.若提升高度超过10m,项目按提升高度不同,全桥划分为若干段,以超高段承台顶面以上提升高度,按下表分段调整相应定额中的人工及机械计算超高费。
2.若提升高度超过35m,按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另行计取。
提升高度h(m) | 人工费系数 | 机械费系数 |
h≤15 | 1.08 | 1.25 |
h≤25 | 1.20 | 1.60 |
h≤35 | 1.40 | 1.80 |
四、砌筑说明
(一)砌体定额中均未包括勾缝,如需勾缝者,按本定额“C.8装饰”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二)砌体内采用钢筋加固者,按本定额“J钢筋工程”中的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三)定额中未包括拱背、台背的填充料,另按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四)清条石墙的座宽大于60cm时,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0.8;弧形墙、倾斜墙(纵坡大于10%)按相应墙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18。
(五)砌筑护面墙按挡墙相应定额项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4。
(六)定额中条石、砌块、砖的规格如下所示,如与当地的规格不同时,允许换算,但人工费和机械费不做调整:
1.条石规格:300mm×300mm×1000mm或250mm×250mm×1000mm。
2.板石规格:150mm×400mm×1000mm或200mm×400mm×1000mm。
3.混凝土砌块规格:300mm×300mm×1000mm。
4.标准砖:53mm×115mm×240mm。
(七)拱圈砌筑定额中已包括拱圈底模制作、安装、拆除费用。
五、装饰说明
(一)除抹灰、勾缝、石表面加工外,其他饰面执行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相应定额项目。
(二)定额中勾缝定额均为加浆勾缝,如为原浆勾缝,定额人工费按加浆勾缝人工费乘以系数0.5,材料费和机械费不计。
(三)抹面、勾缝定额均以直、斜墙面为准,如为拱下作业,人工费乘以系数1.67。
(四)“石表面加工”定额适用于设计规定石砌体露面部分的细加工,毛条石打平天地座、镶缝的用工已包括在定额中,不得另行计算,毛条石加工成清条石的材料加工费,按当地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套用“石表面加工”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构件及预制混凝土构件
(一)现浇及预制混凝土空心构件均按图示尺寸扣除空心体积,以实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螺栓、预埋铁件、张拉孔道和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体积,但应扣除型钢混凝土构件中型钢所占体积。
(二)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封锚混凝土数量并入构件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三)预制空心板的堵头混凝土强度与构件混凝土强度不一致时,分别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
(四)预制构件运输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运输距离按下述规定计算。
1.施工现场外的运输,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预制场(厂)至施工现场的最近入口的最短实际行驶距离计算。
2.施工现场内的运输按该工程里程的二分之一计算。
3.1+2为该工程预制构件的运输距离。
4.以上运输距离之和超过定额项目中的最大运输距离时,不再执行运输定额,按社会运输价计算。
(五)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分层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与地面相连的踏步执行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相应定额项目。
二、砌筑
(一)砌体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不扣除嵌入砌体的钢筋、铁件以及单个面积在≤0.3m2的孔洞。
(二)石踏步、石梯带砌体以“米”计算,石平台以“平方米”计算,踏步、梯带平台板以下的隐蔽部分以“立方米”计算,按相应定额项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