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一般说明
(一)本定额适用于市政工程的脚手架工程、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架、围堰、便道、便桥及施工围挡等措施项目。
(二)市政工程中的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施工排水、降水执行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的相应定额项目。
(三)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按下表计算。
工程类别 | 计算基础 | 系数 |
城区内新建的城市道路工程 | 定额人工费+机械费 | 0.03 |
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工程,在已通车的干道上修建的人行天桥工程 | 定额人工费+机械费 | 0.10 |
与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工程一起施工的给水排水、燃气工程、路灯工程 | 定额人工费+机械费 | 0.05 |
在已通车的干道上修建的立交桥工程 | 定额人工费+机械费 | 0.05 |
注:1.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包括因干扰造成的降效及专设的指挥交通的人员等增加的费用。
2.封闭施工的工程不收取干扰费。
3.厂区、生活区、专用道路不收取干扰费。
二、脚手架工程
(一)凡砖砌体高度>1.35m,石砌体及混凝土工程高度>lm均应计算脚手架。
(二)脚手架定额系综合考虑,斜道、上料平台、安全网等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再另行计算。
(三)本措施项目是按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进行编制的,若实际采用木制、竹制的,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下表系数。
三、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现浇混凝土构件的模板是按钢模、木模、复合模板以及目前的施工技术和方法编制的。复合模板项目适用于木、竹胶合板及复合纤维板等品种的复合模板。
(一)桥涵工程
1.现浇弧形墙按直墙定额计算,其中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20,材料费乘以系数1.40。
2.现浇弧形梁、板按相应的梁和板定额项目计算,其中人工费乘以系数1.20,材料费乘以系数1.40。
3.当空心板梁、箱梁的芯模无法拆除时,按无法拆除模板的构件工程量,每l0m2增加锯材0.3m3。
4.现浇混凝土桥板、梁、拱涵模板未包括底模支架,支架的搭拆另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同时扣除底模的摊销卡具和支撑钢材消耗量。
5.支架定额中未包括地基处理,另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6.满堂式钢管支架、型钢支架定额中包括搭拆、运输的费用,支架的使用费另行计算。支架的使用数量包含上托、下托及扣件。
7.型钢支架由上部平台和下部支墩两部分组成,上部平台指支墩顶以上部分.下部支墩指支墩顶以下部分。
8.采用碗扣式钢管搭设型钢支架下部支墩时,套用满堂钢管支架定额,定额乘以系数2.0。
9.简易吊架定额项目适用于现浇横隔板及接缝等。
10.挂篮定额项目适用于采用挂篮式支架分段浇筑的悬臂梁桥。
11.单导梁、双导梁、跨墩门架安装构件工作内容还应包括:地箍埋设、拆除,扒杆、导梁、跨墩门架纵移、过墩,安全防护的装拆和移动、过墩。
12.单导梁、双导梁、跨墩门架、移动模架设备摊销费是按每吨每月110元,并按使用4个月编制的,如使用时间与使用摊销费与定额不同时,允许调整。
13.导梁全套金属设备的参考质量如下。
标准跨径(m) | 13 | 16 | 20 | 25 | 30 | 40 | 50 |
单导梁(t) | 4.35 | 46.2 | 53.1 | ||||
双导梁(t) | 115.7 | 130 | 165 | 200 |
14.跨墩门架金属设备一套(两个)的参考质量如下。
门架高(m) | 9 | 12 | 16 | |
跨径(m) | 20 | 29.7 | 43.9 | |
30 | 35.2 | 52.5 | 73.9 |
15.移动模架金属设备的参考质量如下。
箱梁跨径(m) | 30~40 | 40~50 | 50—60 | 60~65 | |
移动模架设备质量(t) | 上行式 | 500 | 660 | 900 | 1400 |
下行式 | 450 | 600 | 800 | 1100 |
16.悬浇箱梁用的墩顶拐角门架执行高度≤9m的跨墩门架定额。
17.预制场中大型预制构件底座定额综合考虑了底座基层的修筑、底模板系统的制作及安装、拆除等消耗,使用定额时不应再另行计算。
18.本册定额中现浇模板、支架提升高度按原地面标高至梁底标高以l0m为界编制,若提升高度超过l0m,项目按提升高度不同,全桥划分为若干段,模板以超高段承台顶面以上提升高度,支架以原地面标高以上提升高度,按下表分段调整相应定额中的人工及机械计算超高费。若提升高度超过35m,按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另行计取。
提升高度h(m) | 人工费系数 | 机械费系数 | ||
模板 | 支架 | 模板 | 支架 | |
h≤15 | 1.08 | 1.03 | 1.25 | 1.10 |
h≤25 | 1.20 | 1.05 | 1.60 | 1.20 |
h≤35 | 1.30 | 1.15 | 1.70 | 1.40 |
(二)管网工程
1.现浇混凝土沟盖板定额中已包括支架,不另计算。
2.现浇混凝土沟、涵、渠道弧形墙按侧墙定额计算,其中弧形部分的工程量人工费乘以系数1.20,材料费乘以系数1.40。
3.现浇封闭式电缆隧道,其墙、盖按现浇混凝土沟渠模板相应定额项目执行,其中材料费乘以系数1.25。
(三)水处理构筑物
水处理构筑物的现浇混凝土梁、板、墙的模板,支模高度是按3.6m考虑的,超过3.6m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另按“支模高度>3.6m,每增1m”的定额项目计算。
(四)道路工程
水泥混凝土路面定额按纵缝为平缝考虑,如设计为企口缝时,其人工费乘以系数1.01,锯材及铁件消耗量乘以系数1.05。
四、围堰
(一)围堰工程未包括施工期发生潮汛冲刷后所需的养护工料,发生时另行处理。
(二)围堰工程如超过50m范围以外的土石方运输时,按本定额“A土石方工程”相应增运距项目执行。
(三)如使用麻袋、草袋装土围堰时,执行编织袋围堰定额,但需按麻袋、草袋的规格换算每100m3用量后,调整总的材料价差,人工费、机械费及其他材料消耗仍按定额执行。
(四)深度≥3m时的竹笼围堰,需要打桩固定竹笼时,打桩固定费用另计。
(五)钢桩、钢板桩围堰钢材用量可根据设计图示尺寸进行调整,其人工、机械费不变。
(六)钢桩、钢板桩围堰定额未含驳船使用费,实际发生时按实计算。
五、便道及便桥
(一)便道按施工组织设计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二)便桥分汽车便桥、人行便桥、钢板便桥及栈桥,按施工组织设计执行相应定额项目,其中使用桁架搭设汽车便桥时,执行型钢支架定额,型钢支架上铺设钢板时,每l00m3平台增加钢板460kg,人工费、机械费乘以系数1.10。
(三)钢板便桥仅供上口≤2m的直槽上使用。
(四)轨道铺设按施工组织设计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六、洞内临时设施
(一)定额适用于岩石隧道洞内施工所用的通风、供水、供风、照明、动力管线以及轻便轨道线路的临时性工程。
(二)定额按年摊销量计算,施工时间不足一年按“一年内”计算,超过一年按“每增一季度”增加,不足一季度按一季度计算。
(三)定额临时风水钢管、照明线路、轻便轨道均按单线设计考虑,如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为双排时,工程量应按双排计算。
(四)洞长在200m以内的短隧道,一般不考虑洞内通风。如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必须通风时,按定额规定计算。
七、现场施工围挡
(一)施工围挡说明
1.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已包括对施工现场的围护所发生的围挡费用。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所增加的施工现场围护所发生的围挡费用另行计算。
(1)根据交通组织方案,为满足社会车辆、行人通行,需要在施工现场二次或多次设置围挡时,所增加的施工现场围挡费用另行计算。
(2)设置施工现场的围护所发生的围挡费用超过定额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的40%时,超过部分的施工现场围挡费用另行计算。
2.当围挡需设混凝土底座或基础时,另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二)施工围挡的计列
1.在编制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交通组织方案,为满足社会车辆、行人通行,需要在施工现场二次或多次设置围挡,以及根据常规的施工方案需设置的施工现场围挡费用超过定额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时40%时,应在措施项目中单独列项和计算所增加的施工现场围挡费用。
2.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投标施工组织设计,在措施项目中自主报价。
3.在编制竣工结算时,施工现场二次或多次设置围挡,以及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设置的施工现场围挡费用超过定额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的40%时,所增加的施工现场围挡费用按约定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脚手架
(一)单排、双排及简易脚手架按构筑物立面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穿过构筑物的孔洞、过道等面积均不扣除,高度由构筑物基础顶算至构筑物顶。
(二)非独立构筑物(如堡坎、护坡、沟墙等),砌筑工程按实砌长度乘以实砌高度,以“平方米”计算。高度>3.50m者,执行单排脚手架项目;高度≤3.50m者,执行简易脚手架定额项目;现浇混凝土工程执行双排脚手架定额项目。
(三)独立构筑物(如桥墩、现浇混凝土检查井、沉井及水处理构筑物中的混凝土井、池等)执行双排脚手架定额项目。高度≤3.60m者,按构筑物底面外周长乘以构筑物高度,以“平方米”计算;高度>3.60m者,按构筑物底面外周长加3.60m乘以构筑物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四)构筑物中有隔墙需搭设脚手架的,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五)砖砌窨井深度>1.50m者,按简易脚手架项目的二分之一计算脚手架费用,其工程量按窨井外周长乘以井深,以“平方米”计算,井深从井底计算至井盖顶。
(六)满堂脚手架按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七)浇筑大面积的钢筋混凝土池底需搭设脚手架时,按满堂脚手架的三分之一计算。
(八)人行天桥、立交桥、地下通道的顶面装修高度>4.50m时,按满堂脚手架的二分之一计算。
(九)浇筑短边大于2m的桥梁基础、承台需搭设脚手架时,按基础、承台结构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套用满堂脚手架中的增高定额以“平方米”计算。
(十)浇筑混凝土垫层不计脚手架。
二、现浇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一)桥涵工程模板及支架
1.楼梯模板按楼梯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其他按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0.3m2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0.3m2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内计算。
2.满堂式支架按桥梁立面面积乘以(桥宽+2m)的空间体积,以“立方米”计算,桥梁立面面积按桥梁净跨径乘以平均高度计算。
3.型钢支架上部平台按支架搭设的空间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下部支墩采用型钢搭设时,按搭设的型钢重量,以“吨”计算,采用碗扣式钢管搭设支墩时,按搭设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4.支架的使用费单价(t·d)执行施工当期《四川工程造价信息》价格,信息中没有的,由发、承包双方签证计算。每立方米空间体积的支架重量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无明确规定的分别按以下规定计算:
①满堂钢管支架采用碗扣式钢管搭设支架时,按每立方米空间体积30kg计算;采用扣件式钢管搭设支架时,按每立方米空间体积40kg计算,定额工料机不做调整。
②型钢支架上部平台按每立方米空间体积150kg计算。
③碗扣式钢管搭设型钢支架下部支墩按每立方米空间体积75kg计算。
5.拱盔按起拱线以上弓形立面积乘以(桥宽+2m)的空间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6.单导梁、双导梁、跨墩门架按搭拆的设备重量,以“吨”计算,但设备重量不包括列入材料部分的铁丝、钢丝绳、道钉、铁件等。
7.简易吊架按搭设长度,以“米”计算。
8.挂篮重量按设计要求确定,制作、安拆按搭设重量,以“吨”计算,推移按挂篮重量乘以距离,以“t·m”计算。
9.支架堆载预压工程量按支架承载的梁体设计重量乘以1.10系数,以“吨”计算。
10.大型预制构件底座分为平面底座和曲面底座两项。
①平面底座定额适用于T型梁、I型梁、等截面箱梁,每块梁底座面积均按以下计算。
底座面积=(梁长+2.00m)×(梁宽+1.00m)
②曲面底座定额适用于梁底为曲面的箱形梁(如T型钢构等),每块梁底座面积均按以下计算。
底座面积=构件下弧长×底座实际修建宽度
③平面底座的梁宽指预制梁的顶面宽度。
11.移动模架的质量包括托架(牛腿)、主梁、鼻梁、横梁、吊架、工作平台及爬梯的质量,不包括液压构件和内外模板(含模板支撑系统)的质量。
(二)管网工程模板
现浇混凝土模板按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0.3m2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0.3m2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内计算。
(三)水处理工程模板
1.现浇混凝土模板按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0.3m2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0.3m2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内计算。
2.设备基础螺栓套孔以“个”计算。
(四)道路工程模板
1.现浇混凝土道路模板按设计道路混凝土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面积>0.3m2的各种占位面积。
2.其他现浇混凝土按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单孔面积≤0.3m2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0.3m2时,应予扣除,洞侧壁面积并入模板工程量内计算。
三、围堰
(一)以体积计算的围堰,工程量按围堰的施工断面乘以围堰中心线长度,以“立方米”计算。
(二)以长度计算的围堰,工程量按围堰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三)围堰高度按施工期内最高临水面加0.5m计算。
四、便道及便桥
(一)施工便桥按“座”计算。
(二)轨道铺设按铺设长度以“米”计算。
(三)栈桥铺设长度按施工组织设计以“延长米”计算。
五、洞内临时设施
(一)洞长以洞口断面为起止点按主洞加支洞的长度之和计算,明槽不计入洞长。
(二)洞内通风按洞长长度计算。
(三)粘胶布通风筒及铁风筒按每一洞口施工长度减20m,以长度计算。
(四)风、水钢管按洞长加l00m,以长度计算。
(五)照明线路按洞长长度计算
(六)动力线路按洞长加50m,以长度计算。
(七)轻便轨道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所布置的起、止点为准,对所设置的道岔,每处按相应轨道折合30m,以长度计算。
六、现场施工围挡
施工围挡按长度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面积,高度从围挡底算至围挡顶,混凝土底座不计入围挡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