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一般说明
(一)使用毛条石、青条石砌筑一般台基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二)本章石活制作及安装以使用红砂石、青砂石为准,定额中石料消耗量已考虑加荒和操作损耗,不另行计算。使用汉白玉、花岗石制作时,人工费乘以系数1.5。
(三)素面石活制作定额已考虑剁斧、打钻路、钉麻、扁光和石活企口、起线、起凸、打凹,若设计要求磨光时,另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石表面加工项目计算。
(四)本章栏杆柱(望柱)、栏板、抱鼓石、石窗、柱顶石等以成品安装编制的项目,其成品石作构件单价包括构件制作、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等运至施工现场仓库的全部费用。
二、其他
(一)圆柱、方柱、角柱定额项目适用于整石制作。圆、方柱安装用砂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二)安装铁爬钉、铁银锭包括凿眼、凿槽。
(三)阶条石制作综合了凿柱顶卡口用工。
(四)栏板、望柱制作安装如为斜形或异形时,其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2。
(五)锁口石(亦名连磉)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石基础项目执行。
(六)地伏项目综合了凿柱根卡口用工,不带雕饰地伏按“阶条石”定额项目计算。
(七)素方头望柱定额包括万字边、卷草、祥云等平浮雕雕刻用工。
(八)金刚柱或埋头制作、安装不分其所处部位和规格形状均按同一定额执行。
(九)梅花柱按方柱定额计算,人工费乘以系数1.2。
(十)门碹石在腰线石(或压板石)以下部分按角柱定额执行。
(十一)石磉墩定额用工是以素面编制的,若设计规定作雕饰时,雕刻部分应另行计算。
(十二)方形门鼓石(幞头鼓)制作以做浅浮雕为准,圆形门鼓石及滚礅石以大鼓中做转角莲浮雕为准。
(十三)独立须弥座只适用于高度≤500mm,若高度>500mm,按台基须弥座定额项目计算。
(十四)石浮雕工程,若带有著作权的翻样、放样另行计算,与此同时,本定额石浮雕项目定额综合单(基)价中的人工费、机械费、综合费、其他材料费乘以系数0.9。石浮雕应按下表分类:
浮雕种类 | 加工内容 |
阴线刻 | 首先磨光磨平石料表面,然后以刻凹线(深度<3mm)勾画出人物、动植物或山水 |
平浮雕 | 首先扁光石料表面,然后凿出堂子(凿深≤60mm),凸出欲雕图案,图案凸出的平面应达到“扁光”,堂子达到“钉细麻” |
浅浮雕 | 首先凿出石料雏形,凿出堂子(60mm<凿深≤200mm),凸出欲雕图形,再加工雕饰图形,使其表面有起有伏,有立体感,图形表面应达到“二遍剁斧”,堂子达到“钉细麻” |
高浮雕 | 首先凿出石料雏形,然后凿掉欲雕图形多余部分(凿深>200mm),凸出欲雕图形,再细雕图形,使之有较强的立体感(有时高浮雕的个别部位与堂子之间漏空),图形表面达到“四遍剁斧”,堂子达到“钉细麻”或“扁光” |
圆雕 | 首先从前、后、左、右、上、中、下全方位凿出石料雏形,然后凿掉欲雕图形轮廓以外多余部分,凸出欲雕图形立体感,再细雕图形细节,使之各个角度和方位统一、和谐、融合,达到多方位、多角度欣赏的三维立体雕塑 |
(十五)阴包阳刻字,一般用于碑镌字,字体笔画四边阴刻,形成字体笔画凸出的效果。
(十六)砷石按门枕石定额项目执行。
(十七)拱眉石、覆盆石属北方和江南做法,此次不进行编制。
(十八)墙帽与角柱联做定额分别按角柱和墙帽项目执行,人工费乘以系数1.2。
(十九)甬路海墁地面、牙子石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其他分册相应项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石活工程量除有明确计算规则的项目外,均按图示成品净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二、砚窝石及踏垛制作、安装均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垂带、礓碴石以其上表面的长度乘宽度(垂带侧面不得计算在内)按“平方米”计算。
三、阶条石、地伏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柱顶石及望柱卡口所占体积。
四、柱顶石、磉墩以其最大的水平截面乘高度以“立方米”计算,其中柱外包柱顶石的需扣除柱所占体积。
五、台基须弥座、束腰做金刚柱子碗花结带按花饰所占长度乘束腰高度计算面积。
六、门窗碹石制作、安装以外弧长乘图示宽度和厚度以“立方米”计算,碹脸雕刻以碹脸石雕刻面的中心线长度乘以宽度以“平方米”计算。
七、墙帽制安均以最大矩形截面面积乘长度按“立方米”计算。
八、石望柱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根”计算。
九、石作栏板按望柱边间的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十、石作撑鼓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块”计算。
十一、石浮雕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雕刻部分或展开面积外接矩形以“平方米”计算。
十二、石镌字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十三、成品石窗安装工程量,按框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