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混凝土工程
(一)地下结构工程商品混凝土成品基价均已综合泵送费用。
(二)本地下结构工程未编制的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及防水工程项目按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和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市政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二、钢筋、钢结构工程
(一)本节定额包括明挖、盖挖及暗挖车站的钢筋及金属构件制作安装工程等。
(二)现浇构件的钢筋定额按手工绑扎、成型点焊和接头焊接综合编制的,实际与定额规定不同时,不得换算。当设计要求使用钢套筒连接时,按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三)固定钢筋位置的支撑筋、马凳筋以及构件的锚固筋与吊钩钢筋等并入钢筋工程量内一并计算。
三、防水工程
(一)柔性防水定额子目中,材料消耗量包括了所有搭接、阴阳角加强层。
(二)设计采用的卷材和防水材料的品种、厚度或重量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材料、价格和含量按实调整换算,其余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工程
现浇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图示体积以“m3”为单位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墙、板中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体积,应扣除劲性钢骨架所占体积。
(一)柱按设计图示断面面积乘以高度以“m3”为单位计算。
1.柱高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2.构造柱高按设计高度计算,嵌接墙体部分并入柱身体积。
3.依附柱上的牛腿和柱帽并入柱身体积以“m3”为单位计算。
(二)梁按设计图示体积以“m3”为单位计算。
1.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的内侧面;伸入墙内部分的梁头并入梁的体积计算。
2.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度算至主梁的内侧面。
3.梁高自梁底算至板底,反梁自板顶算至梁顶。
(三)板按设计图示体积以“m3”为单位计算。
靠墙的梗斜混凝土体积并入墙的混凝土体积计算,不靠墙的梗斜并入相邻顶板或底板混凝土体积计算。
(四)混凝土墙按设计图示体积以“m3”为单位计算。
1.墙的体积按墙的设计中心线长度乘以墙高与厚度计算,其体积应扣除>0.3m2孔洞所占的体积。
2.墙垛(附墙柱)、暗柱、暗梁及墙突出部分并入墙体积计算。
3.墙的体积中,板与墙相叠加部位按墙计算;柱或梁与墙相叠加部分,分别按柱或梁计算。
(五)整体楼梯的工程量应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与楼板连接的梁、踏步板及踏步,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为单位计算。
二、钢筋、钢结构工程
(一)钢筋(钢丝束、钢绞线)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项目中已综合考虑钢筋、铁件的制作安装损耗及钢筋的施工搭接用量。伸出构件的锚固钢筋并入钢筋工程量内,除设计(包括规范规定)标明的搭接外,其他施工搭接不计算工程量。
(二)钢筋接驳器按设计要求以“个”为单位计算。
(三)金属结构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质量以“t”计算,不扣除孔眼≤0.04m2的质量。其质量不计算安装时所用的铆钉、螺栓等的质量。
(四)金属结构制作时的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的单位理论质量以“t”计算。
三、防水工程
(一)柔性防水按设计图示主体结构外表面面积以“m2”计算,刚性防水按设计图示铺设面积以“m2”计算。
(二)变形缝分不同材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D.2
预制混凝土(编码:080402)
注: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市政工程》相应项目执行。